段金泉可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他这一辈子除了坐牢就是作恶,亦或是在作恶的路上,完全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恶魔,从2005年开始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段金泉伪装成流浪汉流窜三省,做下了20多起抢劫大案,杀害并强奸了7名女性,而她们之中年龄最小的仅有7岁。
由于案情性质过于恶劣重大,此案也被称为了“云南第一案”,并且被列为了当年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大案,同时向全国发出了A级通缉令,对段金泉进行全国通缉,而此案一经公布,也让很多人见到流浪汉转身就跑,人们都害怕,眼前的流浪汉是伪装的恶魔,会对自己做出恶劣的行为,那么段金泉到底经历了什么?他是如何做下这系列抢劫强奸杀人案的?而他最终又是如何被抓捕归案的呢?
2004年8月23日,这一天云南省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公安局,接到了群众的报警,说是在铁路边的树丛中发现了一具尸体,小小县城出现了命案,当地警方也是极其的重视,接到报警之后立即就派遣了刑侦和法医人员赶到了现场,尸体被藏在铁路边的树丛当中非常的隐蔽,已经开始出现了腐烂,这也说明歹徒存在特意藏尸的行为。
经过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是一名年轻的女性,死亡时间大约在两个月前,而死亡原因是被他人用钝器猛击头部,头盖骨断裂致死,由于案发时间间隔太久,加上长期雨水的冲撞,警方搜遍了现场,却几乎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法医那边也未能从被害者的尸体上,找到相关的线索。此案在调查一段时间后,最终成为了一桩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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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很快就来到2005年1月22日,这天云南昆明市白塔路延长线的一个工地上,工人们正在热火朝天的施工,突然有人注意到,挖掘的泥土中竟然露出了一条小孩子的大腿,工人们都被吓坏了,立即向警方报案。
而警方,也是在第一时间就赶到了案发现场,令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是,在泥土被挖开之后,里面竟然发现了两具小女孩的尸体,经过法医鉴定,两个人均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亡,而更令人愤怒的是,其中的一名小女孩生前还曾遭受过性侵案,如此恶劣的大案在昆明、云南乃至全国都是极少发生的。
警方当即成立了专案组,挑选了精兵强将全力侦破此案,通过对附近村民的走访,警方首先确定了两个被害女孩的身份,两个被害女孩原是一对亲姐妹,而姐妹俩是附近一家废品收购站老板的女儿,姐姐仅仅9岁,妹妹才7岁,那么谁会丧尽天良的对这么小的孩子下手呢?
因为此案仅仅发生两天,所以有大量的线索提供给了警方,警方曾被侵犯的女孩的身上提取到了犯罪嫌疑人的指纹以及DNA信息,随后,专案组便开始了案件的全面调查工作,而很快,警方就得到了一条重要的信息。
有目击证人证实,前天夜里也就是案发的前两天,他曾看到过一个绰号叫“大理”的人,在案发附近挖坑,当时目击证人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大案,所以并没往心里去,现在回想起来,这个叫“大理”的人,应该就是在挖坑埋尸。
得到这个消息后,警方立即对“大理”展开了调查,而调查发现,这个绰号叫“大理”的人,年龄在30岁左右,是一个流浪汉,以捡垃圾沿街乞讨为生,周边的店铺老板见他可怜,为人还算老实,就经常会给他一些残羹剩饭吃,而且最为关键的是两个被害女孩他也认识。
获悉此线索后,专案组前往了“大理”的暂时居住地,也就是工地旁搭建的一个草棚子,不过警方还是来晚了一步,此时草棚里已经是空无一人了,不过庆幸的是草棚里的东西没来得及收拾,警方在草棚里的淫秽图片和图书上,采集到了几枚完整的指纹,而经过比对这些指纹,与被害者身上提取的指纹完全一致,就此警方也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
接下来警方兵分两路,一队人马对“大理”的真实身份进行核实,一路人马则在全市范围内,查找这个恶魔的下落,而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这个所谓的流浪汉竟然是伪装的,他完全可以说是一个天生的恶魔。
流浪汉“大理”,真名叫做段金泉,1975年出生,云南省蔚山彝族回族自治县人,年少时他就曾因吸毒,多次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1997年又因盗窃抢劫被判刑12年,2002年6月刚刚被假释出狱,之后,他就一直伪装成流浪汉四处抢劫、强奸作恶。
不过遗憾的是,虽然嫌疑人确定了,但是段金泉在杀害两名女童后却不见了踪迹,警方出动了上千人次,走过了十几个县市,却都是一无所获,为了尽快抓捕这个变态恶魔,当地警方向上级公安机关进行了汇报。
2005年3月,公安部将此案作为了挂牌案件进行督办,并且发出了A级通缉令,对段金泉进行全国通缉,但是即使是这样全国通缉,段金泉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踪迹,直到两年后,警方才在柳州发现了他的踪迹。
2007年3月12日,柳州警方接到报案,一女子在铁路边行走时,被人用钢管打击头部昏迷,后来被抱进附近的树林里边惨遭强奸,她随身携带的一部小灵通以及几十元现金被抢走,柳州铁路公安局调集警力,在铁路沿线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查,但是始终未能找到作案的嫌疑人。
一个月后的4月15日,一名女子和朋友聚餐结束后,在回家的途中,也被人用钢管从后面打昏后强奸,手上的手机以及若干现金被抢走,接连发生两起强奸抢袭案件,震惊了柳州的警方。
为了迅速抓获疑犯,柳南公安分局在辖区内设置了8个固定守候组,2个流动组,抽调了百余名警力,进行了长达20天的布控与蹲守。但是令警方怎样也没想到的是,在如此高压的防范和调查之下,惨案却又一次发生了。
4月29日上午9点多,有市民在柳南区一间废弃的房屋内发现了一具女尸,法医对尸体进行检查后发现,被害者的头部受到硬物多次打击致死,死者生前受到了性侵害,死亡时间大约在五六个小时之前,而她的小灵通以及一些随身值钱的东西全部不见了。
从作案手段来看,此案与前两起的抢劫、强奸案极为相似,后来经过技术分析和研判,警方确定,这三起案件均为同一人所为,于是他们也当即将这三起案件并案侦查。
经过前两名幸存的受害人描述,犯罪嫌疑人年龄在20-35岁之间,身高约1米7,头发凌乱,上身穿蓝色夹克身材较瘦,而根据这份模拟画像,柳州铁路公安局调集了大量警力,在铁路沿线进行大规模的侦查。
与此同时,他们还通过3名被害人丢失的手机进行追溯,功夫不负有心人,两天后警方就有了重大的收获。监控的行政人员发现,其中一名被害女子小灵通打出了一个电话。
得此消息,民警们是大喜过望,他们迅速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了打电话的人,并成功将其抓捕,而据这个人交代,小灵通不是他的,而是住在他隔壁的韩忠怀的,就此警方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韩忠怀。
2007年4月3日凌晨4点,警方包围了韩忠怀的暂驻地,在确定嫌疑人韩忠怀就在屋内之后,警方迅速破门控制住了他,在房间里警方还查获了被害人的小灵通以及刀具,用胶布包裹的铁棍等等作案工具。
随后,警方立即对韩忠怀进行审讯,而令警方没想到的是,在审讯过程中民警们惊奇的发现,眼前韩忠怀与A级通缉令段金泉长相是极其的相近,而广西警方立即与云南警方和公安部取得联系,最终确认韩忠怀就是A级通缉犯段金泉。面对确凿的证据,段金泉自知抵赖也是没有用处,他索性把自己所有的罪行都和盘托出。
据段金泉供述,他出生在一个极度穷困的家庭,他的父亲脾气异常暴躁,时常会对他进行打骂,而他的母亲因为身体不好,在他几岁的时候就过世了,而母亲过世没多久,父亲就很快给他找了一个后妈,可是后妈对他并不好,所以段金泉受到了打骂更多了,而他不幸的童年也造就了他后来的悲剧。
父亲去世后,段金泉就离开了这个并不属于他的家,但是因为没有什么生活技能,他就干起了小偷小摸的勾当。因此在1994年的时候,段金泉因偷窃被公安机关处以劳动教养一年。
1995年,解除劳教的段金泉,一路流落到了大理,这里的美丽风景一度让他产生了好好生活的念头,他决定要走向正道,之后段金泉便去了一家饭店应聘了服务生的工作,在这里,他遇到了同为服务员的本地姑娘小云,段金泉一眼就看上了漂亮的小云,而小云对他也是颇有好感,两人就此建立了恋爱关系。
此时的段金泉也觉得,自己的人生有了奔头,为了二人的今后的美好的生活,段金泉打算在大理开个小门店,这本身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但是内心的恶却又一次的被激发。
为了尽快筹集资金,段金泉没有选择正路,而是又动起了歪脑筋,他孤身一人跑到丽江去抢劫,结果再次被警方逮了个正着,最终他被判处了12年的有期徒刑,而服刑期间,段金泉因非常记挂他的爱人小云,他在狱中积极表现,并成功获得了减刑的机会。
2002年,段金泉刑满释放,可出来之后的他却发现,当年打工的那家饭店早已经被拆除,小云更是不知所措,之后他开始发了疯的在大理寻找小云,不过却没有丝毫的进展,段金泉心灰意冷,从此之后,他放弃了所谓的奋斗,又过上了沿铁路流浪的生活,白天捡点垃圾卖钱解决吃饭问题,不想捡了就去偷或者是抢。
在大理待了一段时间后,段金泉见寻找小云无望,就离开了这里,辗转来到了昆明。
2004年4月的一天傍晚,段金泉在一个工地上捡垃圾的时候,看到了一名年轻的女子,当时他顿时心生歹念,将女子一把按倒在一滩泥水里溺死,之后对女子进行了侮辱,在抢走了她身上数十元现金后,将尸体掩埋在了附近的一个地洞里,之后段金泉就连夜逃往了建水县。
这起案件是段金泉做下的第一起强奸杀人案,这次之后他不仅没有害怕,反而开始沉溺其中,他经常看一些黄色书籍,然后找一些独行的女性实施暴力以满足自己。
2004年6月,段金泉在捡拾垃圾的时候,看到了一位独行的小姑娘,段金泉见四下无人,顿时就起了色心,在和小姑娘擦身而过时,他一把掐住了对方的脖子,对其实施了强奸,由于女子疯狂反抗,段金泉未达目的残忍的将她杀害。
可以说偷盗、抢劫、强奸、杀人并没有让段金泉,感到一丝丝的罪恶感,反而还使他养成了没钱就去抢就偷,碰上了合适的女子就奸的一个畸形心理,而且段金泉越做越兴奋,根本克制不住自己。
2004年12月,段金泉捡到垃圾出售的时候,与一个姓刘的收购破烂的老板,由于价格的问题两人发生了一点小矛盾,段金泉十分恼怒,正想着如何报复老板的时候,突然发现刘老板家的两个可爱女儿,顿时就有了主意。
2005年1月20日,他将刘老板年仅7岁和9岁的女儿,骗到了自己住的草棚里进行了侮辱,之后将两人杀害,尸体埋好之后,趁着夜色爬火车逃离了昆明,而段金泉爬火车的技术是非常的娴熟,几乎没有失手,而自从掌握了爬火车的技术后,段金泉便开始了更大范围的流窜作案。
2005年7月5日,段金泉来到了湖南省衡南县,这一天他遇到了去医院给住院的母亲送饭的这位女大学生罗琼,他悄悄的尾随其后,趁其不注意,一把将其掐晕,然后对其进行强奸,之后残忍的将其杀害,直到一个月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
而这期间,尽管警方对他发布了最严的A级通缉令,但是始终寻不到他的踪迹,这也并不是说段金泉有着多高的躲藏技巧,而是因为他洗白了身份,因为段金泉捡垃圾的时候,经常能捡到一些身份证,而他潜逃至广西南宁时,就捡到了一张名为韩忠怀的身份证,而他发现这个人和自己长得很像,所以从那以后,段金泉就以韩忠怀的身份行事。
而流窜过程中,他曾几次遇到突击检查,但是都被他用这张身份证蒙混过关了,有了这个身份做护身符,段金泉的胆子越来越大。
4月29日凌晨2点多,他在市区一个人行桥上,一直观察着被害人,被害人朝着他的方向走过来,边走边打电话,在走过人行桥后,被害人站在路边打了20多分钟电话,打完电话后又不知想起什么,又转身往回走,而当经过人行桥时,段金泉从身后袭击着她,铁棒重重的击打在了她的肩膀上,还没等她呼救,段金泉一只手就抓住了她的头发,另一只手握住铁棍,快速出手猛击女子的头部。
这名被害女子惨叫一声之后,就倒在了地上,而段金泉把她抱到了事先看好的一个废弃房屋内进行了玷污,事后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以及其他值钱的物品,并且立刻逃离了现场。
就这样,段金泉一口气交代了近20起杀人、抢劫、强奸案件以及数十起的盗窃案件,其中7个人被他残忍杀害。
除此之外,段金泉还交代他近日正谋划着,要截杀一个做服装生意的富商,他准备做完此案之后就逃离此地,如果说再晚几天抓到,也许又会有一起命案发生。
2008年9月8日,云南昆明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强奸罪起诉了段金泉,而结果可想而知,经法院审理,段金泉被判处了死刑。
至此,这个被称为史上最恶的流浪汉,去了他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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