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容留他人吸毒 平罗两男子被抓_容留_吸毒_犯罪嫌疑人

近日,平罗县公安局缉毒大队破获两起容留他人吸毒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23年3月,民警在侦办一起毒品案件时获悉,永宁籍男子李某某有多次容留他人吸毒的嫌疑。通过多日的走访调查、线索收集,民警掌握了李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证据,并将李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李某某如实交代了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经审理,2022年9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小轿车内,4次与周某某一同吸食海洛因,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家中,5次与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一同吸食海洛因。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已移交至管辖地公安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吸毒易成瘾,千万不要对毒品抱有猎奇心理,一旦吸食毒品,必然“毁灭自己,祸及家人,危害社会”,更不能因为人情、面子而容留他人吸毒,其行为轻则违法,重则犯罪。

平罗县禁毒办: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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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秋 夕

审核:秦鸿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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