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恋爱数年花费200万,分手后频繁追讨恋爱花销,被前女友告上法庭→_王小姐_金山_追讨

分手后,前男友频繁“花式追讨”

恋爱期间大额花销

被女方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诉至法庭

记者从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上海金山法院”)获悉

近日,该院审结了这样一起

因恋爱分手引发的隐私权纠纷案

上海金山法院介绍,赵先生和王小姐曾是初中同学,在6年前的一次聚会上重逢,彼此确认恋爱关系。赵先生经商收入颇丰,恋爱期间,为王小姐购买奢侈品、奔驰轿车等大额消费品,还给其花销、支付房租,共花费200余万元。王小姐先后转给赵先生95万元。

2019年底,两人因感情不睦分道扬镳。不久赵先生的资金链断裂,欠下巨额债务,便向王小姐索要恋爱期间的花销。王小姐不同意,赵先生便开始以各种方式进行追讨。

赵先生先是多次拨打王小姐电话,被屏蔽后,又到王小姐家中催讨。2020年5月,王小姐在保养车辆时发现方向盘下方有一个黑色小型装置,工作人员告知是跟踪装置。王小姐十分愤怒,一口咬定是赵先生所为并报警。在警方的询问下,赵先生矢口否认,王小姐也无进一步的证据,但两人的关系彻底决裂。

2021年4月至2022年1月期间,赵先生在王小姐单位门口等候、跟随进行催讨,又在公交车站、餐厅等场所与王小姐发生争执,双方互有报警,但警方考虑两人存在经济纠纷,未做进一步的处理。

王小姐不胜其扰,以自己的隐私权遭受侵犯为由,诉至法院。

上海金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对于赵先生多次拨打王小姐电话的行为。王小姐手机设置了拦截,赵先生的电话实际上并未打通,赵先生的该行为对王小姐私人生活安宁的侵扰微乎其微。

其次,对于赵先生数次向王小姐追讨钱款的行为。根据王小姐提供的证据,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经济纠纷,在两年左右的时间内赵先生的追讨行为并无明显不当,且行为发生的地点均在公共场所,未侵犯王小姐的私人空间。

再次,针对王小姐认为赵先生在其车内安装追踪装置的行为。该装置的性质及何人安装,公安机关并未作出认定,且王小姐无其他证据予以证明。

法院认为,尽管未支持王小姐的诉讼请求,但还是希望赵先生能正确处理双方的情感纠葛及经济纠纷,赵先生的行为应当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遵循和谐友善法治的原则,依法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

最终,法院一审驳回了王小姐的诉请。目前,案件已生效。

本文综合自:澎湃新闻、上海金山法院等

来源:上观新闻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