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快评丨高空“坠”狗?别冤枉了狗_高空_主人_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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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大部分人都知道,高空坠物和高空抛物是有严格区别的。前者属于物体自然坠落,不掺带人为因素;后者属于主动作为,且伴随恶意。因此说来,一般而言,高空坠物造成后果的,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当高空抛物造成严重后果,非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更要负刑事责任。

鉴于这两者的性质不同,笔者才给这一高空“坠”狗打了问号。原因在于,该狗主人称,是狗自己跳下来的。果真会这样?笔者以为是狗主人冤枉了狗。为什么会这样说?首先,据目击证人讲,事发后,他抬头望见对面一巷6栋6楼的住户也朝着楼下观望,彼此还在争执。不久后,就从对面楼上下来一个女子将狗抱起,头也不回地走了。由此基本断定,该狗是因主人发生争执得祸,被一方扔下来的。

其次,就算目击证人的证言不足以形成证据,有两点也能证明狗是冤枉的。其一,从图片来看,这是一只不过几斤重的宠物狗。如果说它自己往下跳时,还能带下一面长约60cm、宽30cm的带框镜子是不现实的。一则狗太小,镜子太大,它撼不动。二则就算狗能撼动,在阳台有防护段的情况下,镜子也只能自然下坠,不可能拐弯跑到窗外。其二,养过狗的人都知,作为成年狗会有极强的避险能力。因此说来,在危险面前,它要么退而避之,要么吓得趴下不敢动,若不是有强烈外力刺激,它断然不会狗急跳“窗”。

综合以上分析,笔者基本可以断言,这起事件不是高空坠狗,而是高空抛狗,始作俑者应是其中一位失去理智的狗主人。所庆幸的是,这一事件只是砸到车,赔偿6000元就摆平了。倘若是砸人重伤或致死,那就不仅是经济赔偿问题,还是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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