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棉被突然起火,女子报警这已经是第四次了!_烟头_阳台_高空

前两天,趁太阳公公出来“营业”,不少家庭赶紧晒了一波被子。可有人还没来得及闻到太阳的“味道”,反而闻到了一股烟味……

居民房阳台外的棉被突然起火

2月17日15时50分左右,鄞州区中河街道东湖花园小区内发生惊险一幕:晾晒在该小区某幢19楼居民房阳台外的棉被突然起火。辖区中河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棉被已被烧毁了一大块,而起火的被子里竟然有个烟头。

据女主人王女士说,趁着天气好,她起床后就把女儿的被子晒在了阳台,下午她下班后回到家,刚一进门就闻到了烟味,第一反应就是跑到阳台查看情况。果然,阳台的窗外正冒着大量的烟雾,幸亏王女士及时赶到,这才避免火势进一步蔓延。更让王女士感到郁闷的是,这种情况之前已经发生三次了,她经常在阳台的花架上发现丢弃的烟头,这次如果晚到家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疑似高空抛下的烟头

王女士断定起火原因与楼上住户乱抛未掐灭的烟头有关。事发后,她第一时间报警,将收集到的烟头一并交给了公安作进一步调查。小区物业负责人也表示,之后将会加强对业主的提醒,并与业委会协商推进加装高空摄像头。

鄞州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人员介绍,近期因为高抛烟头,导致物品燃烧的案例不止这一个。为此,在此提醒:大家切勿高空抛物,这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还会造成许多的安全隐患,对他人的人身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尤其是烟头,烟头虽小,火患无穷。一根随意丢弃的烟头,可能会引发一场惨痛的火灾事故。它的中心温度可达700℃—800℃,而一般可燃物如纸张、棉花、柴草、木材等,燃点都在130℃—350℃,远低于烟头的温度。严重的高空抛物还会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新闻多一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5条第2款:对在高层住宅随意向窗外丢弃烟头,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2项: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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