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律师》被吐槽,影视剧能有法律漏洞吗?_法治_自己的_方法

不能有法律漏洞

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笔者认为,这句话之后应该再加一句,不能违背生命。在文艺创作领域,可以畅想天马行空,但一旦涉及到现实生活中的常识,尤其是严密的法律知识,就不能马马虎虎、畅所欲言了。一部优秀的影视作品,可以起到生动的普法作用。比如早年的《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就在一定程度上承载了法律启蒙的功能。反之,影视作品夹杂着片面、错误的法律信息,无异于“以昏示众”,极易误导公众。

“七五”普法规划提出,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广大影视制作人要正视自己的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正确的法律知识,在娱乐观众的同时传递法治正能量。(张淳艺)

节目不错,稍微用力一点也没关系

对戏剧进行批评,特别是指出其中的缺陷,是戏剧批评的一种方法。但是,这种批评方法有其局限性,它只是一种“顾全大局”的方法,并不是评价文学艺术作品的主要方法。

我们有一个大的行业戏剧。因为我们有部门行业分工,我们都得推动自己的需求和利益。不能说这种思想就出不出好剧,但因其功利性,只许说好,不许说坏。写大海的美景时,少不了直接喊“大海,你真美”,连抑扬顿挫都不注意,不懂“文似望山不似平”,这使得它具有先天性缺陷。而一部好剧,就是它突破了行业职业的门槛,直击人心,传达了人们的社会记忆和思考,在专业传播中创造了超越专业的影响力。大家看看,《拯救大兵瑞恩》说是主题片了吗?但它无疑是发扬其主旋律的最佳作品。《流浪地球》一炮而红,有多少观众能看懂什么是黑洞?如果你只是想拍一部法治宣传片或者法律解释片,你可以随心所欲,但如果你想拍一部文艺大片,那就一定要突出文艺规律。宣传欲望和职业兴趣不应该成为交流的障碍,而是想方设法创造最便捷的方式触及受众的心,增加交流的可能性。只有这样,愿望才会变成效果,如期或意外地到达。

所以我才说有基本原理的都是好剧,观众不会太在意法律上的破绽。(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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