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公布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青岛办结职业卫生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罚首案_卫生_执法_职业

未按规定公布危害因素检测结果,青岛办结职业卫生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罚首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23日讯 今天,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获悉,我市办结了职业卫生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罚首案,让企业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今年2月,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明确了6种职业卫生领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日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执法人员办结了我市职业卫生领域初次轻微违法不罚首案。在该案例中,某公司未按照规定公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执法人员当场指出该企业的违法行为,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并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核实,该公司属于首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已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符合职业卫生初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情形,故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近两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坚持开展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为主题的“蓝盾行动”,将全市新发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的用人单位及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纳入专项行动,集中开展监督执法。同时,创新执法模式,探索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间的延伸执法,构建了“全链条式”执法模式,有效提升执法效能,打击了职业卫生领域的违法行为,营造了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两年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共立案处罚448起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未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未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未按规定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未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今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执法局将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坚持刚柔并济,既彰显执法权威的力度,又传递柔性执法的温度,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

(作者:郭菁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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