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法“警”像 | 姚志青:青云志 热血魂_武夷山_司法_警察

编者按

近年来,福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司法警察职责,出色完成各项警务任务,有效维护了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为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安全有序进行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一批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的优秀司法警察。

福建高院《闽法“警”像》栏目,通过司法警察平凡的日常、温暖的细节、感人的事迹,讲述好故事、传播好声音、弘扬正能量,欢迎关注。

本期介绍

武夷山市人民法院

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姚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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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志青,男,中共党员,1968年生,现任武夷山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先后荣获南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人民满意的法警等荣誉,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姚志青入警30年

以初心铸警魂

以实际行动践行了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

2020年10月,中央扫黑办督办的一起重大涉黑恶案件在武夷山法院开庭审理。庭审事关重大,对安全保卫工作提出了 严峻考验。

彼时,正值疫情肆虐期,炙热的高温、厚重的防护服,考验着负责庭审押解和安保工作的每一名法警。

“姚教,最后两天让我们顶上就行,您已经中暑了,就别穿防护服进监区了。”

“不行,关键时刻怎能掉链子,中暑算什么,必须确保庭审安全不出任何问题,你们赶紧穿好防护服。”

面对考验,姚志青没有丝毫退缩。在此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姚志青充分发挥“头雁作用”,带领法警队伍坚守岗位,连续执勤14天,坚持在岗168小时,圆满完成任务。

庭审安全对法警的要求与考验远不止于此。

2018年12月,在一起刑事案件的审理中,被告人是一名重刑犯,在一审开庭结束押解时,情绪突然失控,猛然发力,一头往墙上撞去。姚志青眼疾手快一把拉住,避免了被告人头部正面撞击。随后,他又耐心地做好被告人思想工作,逐渐稳住其情绪,顺利完成还押任务。

2022年7月15日,高温酷暑,某木材厂工人小陈顶着烈日来到武夷山法院,找到前几日不顾危险跃入河中挽救自己生命的姚志青,并送上一面锦旗。

事情要从2022年7月9日说起。姚志青在完成疫情防控执勤任务归家途中,发现一男子在河中挣扎, 便一个箭步纵身跃入河中。

游近后,姚志青发现男子脸色已煞白,强烈的求生本能让他试图抓住“救命稻草”,险些将前来施救的姚志青拽入水底。姚志青迅速反应,游至男子后方,将其浮拖至岸边浅滩。

获救的男子就是小陈。 在获救、恢复意识后,小陈双手朝姚志青不断比划着,原来他是一名听障人士,落水后无法呼救,多亏了姚志青出手相救,才幸免于难。为表示感谢,小陈将一面写着“河水无情人有情 忘己救人真英雄”的锦旗送到武夷山法院。

其实,这不是姚志青第一次救人。几年前的暑假,他还奋不顾身救了一名溺水学生。提起多次救人的经历,身为共产党员和司法警察的姚志青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

“妈,我到岗位了,明天一早我换班了就过去看您,您别太担心,听医生的话好好休息……”

疫情防控最严峻的时候,姚志青 母亲正在住院,身为高速路口防疫卡口小组长的他却无法陪护。放下电话后,他熟练地穿上防护服,迅速投身岗位。

夏季的抗疫工作无比考验人。白天姚志青与队友们在户外高温下开展抗疫工作,晚上更要顶着疲惫打起精神严格筛查来往车辆,一天下来衣服湿了干、干了又湿,疫情吃紧时,他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

面对疫情,姚志青没有豪言壮语,只有默默奉献。从清明到端午,从“五一”到暑期……他牺牲周末和假日的时间,带领队员们筑起了一道坚固的防线,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

从来没有从天而降的英雄

只有挺身而出的凡人

和奋不顾身的勇者

“新征程新使命,作为武夷山法院的一名司法警察,我将不忘使命初心,坚定理想信念,更好地奉献自己的光和热。”姚志青郑重地说道。汗水浇不灭热血警魂,人民警察这份闪光的荣誉在姚志青心中聚集成更坚定信念和更强劲动力,激励他不骄不躁、继续前进。

供稿:武夷山法院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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