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菏泽日报消息:山东省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决定:接受张伦辞去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任命李春英为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李春英进行宪法宣誓(图片来源:菏泽日报)
张伦已任菏泽市委书记;李春英于2018年调任菏泽,2022年任菏泽市委副书记。
据公开简历,李春英生于1970年1月,早期在枣庄市工作,历任滕州市副市长,滕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
2011年,李春英任枣庄市山亭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后任区长,2015年任山亭区委书记。
2016年,李春英调任莱芜市委常委,后同时担任莱芜市委宣传部部长。
2018年,李春英调任菏泽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22年任菏泽市委副书记。山东省委组织部今年3月24日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李春英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原任菏泽市市长张伦,生于1969年11月,曾任山东省委办公厅副主任,2018年调任菏泽市委副书记、鄄城县委书记,2021年1月任菏泽市市长。
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鲁祖轩”4月4日消息,山东省委决定:张新文同志不再担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张伦同志任中共菏泽市委书记。
李春英表示,要坚持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坚定不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要求,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潇湘晨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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