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_公司_议案_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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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确定。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专业从事高品质酱油、食醋、料酒等调味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国调味品协会副会长单位,四川省优秀民营企业,四川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四川省诚信示范企业,拥有四川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四川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公司酿造酱油主要选用非转基因黄豆、非转基因食用大豆粕、有机黄豆、小麦/有机小麦为原料,采用先进的种曲机、管道连续蒸煮、圆盘制曲机等生产设备和工艺,按照高盐稀态发酵工艺,经过长时间发酵而制成纯酿造酱油。公司零添加系列酱油不添加着色剂、增鲜剂、防腐剂,原汁原味、原酿原香。公司酿造食醋主要以传统酿造工艺结合现代化设备,精选优质大米/糯米、荞麦、小麦、高粱、玉米五种粮食生产纯酿造食醋,并结合窖藏专利技术进一步窖藏生成窖醋,公司窖醋产品色泽红亮、口味醇厚。

公司在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的同时,坚持走“专业化、规模化、长远化”的经营道路,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公司先后通过了 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FSSC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欧盟有机认证、有机产品认证、犹太洁食认证和清真食品认证、BRC食品安全全球标准认证、IFS国际食品标准认证。

(二)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集团采购部、各生产单位设有供应部,由一级部门负责人或子公司总经理负责的采购领导小组对采购工作进行指导和重要决策。集团采购部负责战略物资、建设工程物资采购,各生产单位供应部负责各自的原辅材料办公耗材等物资的采购。公司制订了《千禾味业采购管理制度》、《千禾味业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来规范采购工作。

公司的日常采购计划包括月度采购计划和临时申购。生产部门于每月月末根据当月的生产状况、下月的生产计划、物料存货数量等情况,制定下月的《月度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供应部实施。通过月度采购计划实施采购的物资包括主要原材料、包材、能源等。临时申购由申购人依据需求量和当前库存量开出《申购单》,经批准后由供应部实施。战略物资及工程物资采购由集团采购部根据公司《分级授权表》 的规定履行申购、审批流程。为尽量规避原材料上涨带来的风险,公司设专人跟踪主要原材料如豆粕、白砂糖、葡萄糖等的市场行情变化,研判价格走势,在需要时提出大宗采购计划,报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决策后,由采购实施。

公司的采购流程主要包括询价、议价、签约、物资验收等。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准入和考评体系。供应部负责供应商的调查、建档工作。供应部和生产部门、品质管理部门一起负责供应商的评估。经评估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进入向公司供货商名录。供应部根据经批准的采购计划和申购单,通常须向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并填写《物资采购比价询价单》。根据采购物资金额的大小,由相关负责人共同从中选出符合公司质量要求且性价比高的供应商。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购进的原辅材料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出具异常处理通知单,由供应部根据品质管理部意见进行处理。

2、生产模式

公司目前有眉山工厂、柳州恒泰、潍坊恒泰、丰城恒泰、镇江金山寺 5 个生产基地。其中,眉山工厂、镇江金山寺主要从事调味品的生产,柳州恒泰等子公司主要从事焦糖色产品的生产。各生产单位通常下设生产部、品质管理部、供应部、仓储部、环保站等部门。其中,生产部负责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品质管理部( QA、 QC) 负责产品质量控制工作,对原辅材料、生产过程与产品质量实行有效监督;仓储部负责原辅材料和产成品的仓储、 出入库管理等;环保站负责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三废治理等环保相关事宜。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主要采取“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双组合销售模式。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覆盖渠道包括:零售渠道、线上渠道、餐饮渠道;销售网络覆盖KA超市、中小连锁超市、社区生鲜、农贸副食干杂店、农贸市场、电商平台等。为更好地拓展市场和服务客商,公司成立了零售事业部、特通事业部、运营部,零售事业部负责调味品零售渠道(包括线上和线下)网络拓展和产品销售;特通事业部负责工厂类、直供餐饮类客户的开拓和产品销售;运营部负责产销协调、处理订单、售后服务、客户资料管理、营销人员绩效考核等后勤保障工作。

(三)产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收入稳步增长,其中酱油产品收入1,513,144,072.56元,同比增长28.01%;食醋产品收入378,083,273.79元,同比增长17.59%。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长:主要系市场竞争力提升、销售规模扩大以及大额广告费用支出同比减少。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系收到商品款增加。

3、总资产增长:主要系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业绩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24.36 亿元,同比增长26.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 亿元,同比增长5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增长55.2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伍超群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该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22年度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年度述职报告》充分记录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工作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充分记录了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对四川吉恒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并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同意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20%以内的投资及收购事项进行审批。授权期限为本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定期报告。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1 董事长兼总裁伍超群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伍超群回避表决。

11.02 董事伍建勇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伍建勇回避表决。

11.03 董事兼副总裁徐毅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徐毅回避表决。

11.04 董事兼副总裁黄刚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黄刚回避表决。

11.05 董事兼财务总监何天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何天奎回避表决。

11.06 独立董事罗宏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罗宏回避表决。

11.07 独立董事何真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何真回避表决。

11.08 独立董事唐小飞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唐小飞回避表决。

11.09 董事会秘书吕科霖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薪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确定年度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批准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李进先生增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海军已离职,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公司需回购向其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同意按规定回购其限制性股票并相应减少公司股本。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同意公司增设一级职能部门市场部。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18、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实的体现了公司2022年度对员工、对顾客、对股东以及对社会的责任履行情况,同意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7日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红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并通过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

同意公司监事会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年度工作报告》,该报告详实的体现了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5.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对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7.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公司编制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定期报告。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01 监事会主席杨红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杨红回避表决。

8.02 监事刘利彪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刘利彪回避表决。

8.03 监事郑鸥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监事郑鸥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李海军已离职,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公司需回购向其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增设一级职能部门市场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2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6,233,658.44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33,623,365.84元后,加上以前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813,548,079.84元,2022年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116,158,372.44元。

公司董事会提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1.0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5,468,59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4,270,607.72元(含税)。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0.32%。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现金金额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配总额。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是否匹配

2022年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实现了业绩稳定增长。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亿元,同比增长55.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8亿元,同比增长55.29%。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积极回报了公司股东,增强了股东对公司的信心。公司对此程序的表决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议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六、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3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吉恒”)。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拟为四川吉恒提供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具体以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在综合分析全资子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基础上,拟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吉恒提供融资担保,对担保额度进行了核定,详情如下:

一、本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情况概述

(一)公司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原则

聚焦公司资源,支持核心产业的发展,通过充分发挥母公司的融资平台功能,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

(二)对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必要性

基于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四川吉恒需要向银行申请融资(含流动资金贷款、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的额度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

公司对四川吉恒融资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拟提供融资担保的对象四川吉恒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力。经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本次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风险是可控的。

二、被担保对象四川吉恒基本情况

四川吉恒食品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武侯区小天竺街 75 号 1 栋 6 楼3 号;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李科;主要从事调味品销售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6,432.88万元、净资产888.61万元、负债总额5,544.26万元,资产负债率86.19%。

三、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子公司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对四川吉恒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同意对其提供一定额度的融资担保,并在该事项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担保事宜,本次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明细如下: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四川吉恒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四川吉恒的融资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4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应的资金安排,公司计划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以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本次授信额度供本公司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提供信用担保,不设置其他抵/质押担保。

公司管理层自该事项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行使贷款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5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批准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方案

1、现金管理额度

目前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所需资金基础上,仍有部分资金闲置。因此,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范围包括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2、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的期限为自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期限内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将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3、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自有资金的投资品种为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4、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相关合同签署以及相关文件办理,由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跟进;审计部负责监督和审计。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做好现金管理实施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经营影响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时针对安全性、投资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现金管理产品。

2、财务部建立资金使用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登记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进展及收益,及时发现并评估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坚持在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的原则下,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计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部控制制度逐步完善,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子公司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等品种。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6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2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人,注册会计师149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1年度业务收入为36.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9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54亿元。2021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家,收费总额4.5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2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2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黄志芬女士,199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计划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9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丹娜女士,201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计划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后,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2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历年来,该所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保持了独立、客观、公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7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主营业务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2022年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8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刘德华先生已于2022年11月25日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务。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11月26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千禾味业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现公司需增补一名董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李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审查,李进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要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增补李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公告日,李进先生持有466,268股公司股票,李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附:李进简历

李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2014年7月进入千禾味业,历任子公司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运营部副总监,2020年至今,任千禾味业运营部总监。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0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因激励对象李海军离职,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965,468,590股变更为965,418,590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变更。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城南岷家渡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申报时间:2023年4月8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吕科霖

4、联系电话:028-38568229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29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8.09元/股,在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后,调整为7.982元/股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李海军尚未解除限售的股票,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2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12月1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2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2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1月4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的权益登记日为2022年12月30日。

7、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李海军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的数量和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万股。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授予李海军限制性股票5万股,授予价格为8.09元/股。公司在限制性股票股份授予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回购注销期间,公司制定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8元(含税)。公司拟在经股东大会批准、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再实施本次回购,因此应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由原回购价格8.09元/股调整为7.982元/股。

3、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总额与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约为39.91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激励对象李海军离职,5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和激励对象的一致利益。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因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八、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7 证券简称:千禾味业 公告编号:临2023-031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升专业化运营能力,顺应市场变化,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增设一级职能部门市场部,市场部职能如下:

1、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制定品牌战略规划。

2、制定品牌、品类和产品策略。

3、实施品牌传播和市场推广工作。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附后。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8日

本版导读

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08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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