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霸凌1分钟扇13耳光踢11脚
2月6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胡店乡发生一起少年霸凌事件。一段时长2分23秒的视频显示,一名瘦弱少年遭多人围殴,1分钟被扇13耳光踢11脚,场面触目惊心。网传被打的学生为信阳平桥区胡店乡中心学校6年级学生,施暴者也曾是该校的学生,不过已经办理了退学手续。平桥区政府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警方已介入。(据2月9日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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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在网络平台看到校园霸凌的视频,但是每次看到,都觉得非常愤怒和担忧。视频中落在受害者身上的耳光和拳脚,都仿佛打在我们自己的躯体上,打在整个社会的良心上,质问着我们,为何没有给予孩子周全的保护。
愤怒的是,这些打人者年纪不大,却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天真烂漫,他们仗着人多,肆无忌惮地向着比自己弱小的人施加暴力,言语威胁,宣泄恶意,出手蛮狠粗暴,行为狰狞冷漠,这种无知无畏、缺乏约束的恶,比起成年人有过之而无不及。
担忧的是,如此严重的校园霸凌事件,通过网络曝光才为人所知,从学校和主管部门能够得到的处置信息非常有限,似乎还觉得可以藏着掖着。如果事件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对于霸凌者及其家长难以形成威慑,对于受害者也难以形成保护,类似的悲剧可能反复在隐秘的角落上演,让更多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孩子,受到一生都可能难以治愈的伤害。
很多网友将校园霸凌屡治不绝的原因,归因于法律中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认为正是因为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让施暴者不知敬畏,有恃无恐。这种想法有一定的道理,现实中的确也有一些施暴者及其家长,用“同学打闹”“都是孩子”来粉饰校园霸凌,逃避应负的责任。
但不能忽视的是,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世界观、人生观还未形成,易于接受教育感化,世界上绝大部分国家都会在法律上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保护。而校园霸凌形成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对未成年人实行“严刑峻法”,并不一定能遏制霸凌行为,反而会破坏法律的实质平等。
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对校园霸凌就只能束手无策,从轻、减轻处罚不等于不处罚,免除刑事责任也不等于不负任何法律责任,校园霸凌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对被害同学进行道歉和民事赔偿,施暴者年龄在14周岁以上,就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行为构成犯罪,就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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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于,执法者要重视对校园霸凌事件的处理,把握好教育和惩罚的尺度,不能过度注重教育忽视惩罚,而放任了暴力和错误,也不能过度注重惩罚而不去教育矫正,导致一些施暴者破罐子破摔,屡犯不改。尤其是对于一些主观恶意大,社会危害严重,已经构成严重犯罪的霸凌行为,必须予以严惩,破除“未成年人就可以随便犯法”的错误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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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和预防校园霸凌,让校园中不再有无助哭泣的暗角,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对霸凌者绝不姑息,应该是最基本的态度。绝不姑息意味着绝不能坐视不管,也意味着绝不能一罚了之,保护的阵线要再往前移,矫正和教育要更有力、更有耐心,要让少年们知晓法律的严厉,敬畏法律的权威,同时也信任法律的力量。
而真正做到“绝不姑息”,除了法律范围内的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还需要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建立完善的反欺凌制度,营造“校园欺凌零容忍”的氛围,落实对监护人和学校的责任追究,而这些在实际工作中,哪些做到了,哪些没做到,没做到的以后如何做到,在对包括这次事件在内的,每一个校园霸凌个案的密切关注中,我们将不懈地追问和推动,直到“绝不姑息”成为坚固的底线,“零容忍”成为所有人的共识。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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