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花篮阻碍公交车?诉前磋商 “小”机制解决“大”隐患_花篮_行政机关_钟楼

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是检察机关通过与行政机关充分协调会商,促进行政机关积极履职、达到社会公共利益最佳保护效果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近年来,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检察院持续强化诉前磋商工作,打通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对话”渠道,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质效。

去年,钟楼区检察院接到12345便民热线平台移送线索,有市民反映,该市某路段护栏上悬挂的景观花篮,影响公交车辆正常行驶,存在道路安全隐患。该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高正带领公益诉讼办案组随即开展实地踏勘,并走访了该市公交公司,发现景观花篮确实存在干扰司机视线的可能,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拆除花篮,消除安全隐患。然而,相关行政机关和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持有不同意见,未拆除花篮。

因案件涉及的专业属性强、部门多,为有效消除认识分歧,凝聚思想共识,4月21日,钟楼区检察院召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会,邀请市公交公司、区交警大队、区城管局、街道、市城管局直属园艺公司等相关单位代表参加,就该案焦点问题——景观花篮是否影响行车安全开展集体论证。

会上,检察机关展示了该路段视频、照片,公交公司、园艺公司代表分别陈述了各方观点及理由,交警大队、城管局和街道则从法律法规、该市相关规范等维度展开论证。最终与会各方达成共识,一致认为部分狭窄和拐弯路段悬挂的景观花篮,确实影响公交车辆正常行驶,需要及时拆除。

此次会议还建立了道路安全隐患协商机制,明确今后凡新设护栏景观花篮,园艺公司需提前与交警大队、城管局和街道共同协商,避免“小”花篮带来“大”隐患。

不到3天,该路段所有影响行车安全的景观花篮全部拆除了。

通讯员 叶本静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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