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网络上一直有种说法,超级驴友徐霞客,花了大半辈子在全国旅游,表面上自费,实际却是凭着过硬的关系,分文不花,一路上有官员们好吃好喝招待着,住的是驿站,用的是官府车马,那滋味别提多美了!
事实真的如此吗?
在古代,驿站真的可以任人为所欲为?普通人也能搭上免费的官府班车?
真实的答案:恐怕很难!
古代的驿站,是今天无所不至的邮局的前身,但如果你认为驿站就只是负责送送信、偶尔充当一个临时招待所,那就大错特错。
历朝历代,对驿站的定位:重要军事设施。
高级背包客,能蹭官府车
01 驿站是要收费的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全国“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方便车马通行的驰道红红火火修起来,官方信使风风光光跑起来,随之应运而生的,自然便是接待各位信使的中途休息停歇的“服务区”,也就是驿站。
秦汉时期,这种接待行人或信使的机构叫作馆、亭、舍,即有官舍,也有私人客舍,但无论官、私,都要收取一定费用,以维持驿站运行。
《周礼》里记载:“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由此可见,早在先秦时期,就已经有类似驿站、馆舍的机构了,人们因公出差、外出旅行,都要有个落脚休息、补充物资的地方。秦汉时期,这种地方被称为亭。
熟悉历史的朋友们,一定记得汉高祖刘邦,他在发迹之前,职业就是泗水亭长。
不少人都想当然地以为,刘邦是不是就负责在一个亭子里巡逻、负责治安?或者这个亭是指的基层自治组织,类似于乡、里之类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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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都猜错了,亭长就相当于一个官办邮政点的负责人,以及招待所所长,同时,因为当时人烟稀少,这位刘亭长好歹是吃官家饭的,手底下大概有几号人,因此,还须承担起附近的安保工作,负责维持治安秩序。
别说俺是农民皇帝,俺不是
有朋友又会好奇了,这样一个底层小吏,有啥权力?或者说有啥好处没有?
好处还是有的,如果经营得当,至少不会饿肚子,很大可能还会有不少节余。
按照当时的法律,亭驿要负责提供信使的传马给养、行人口粮,所需数量精确到升、斗,这也符合秦人法律琐碎而严苛的特点,汉代虽有删简,但仍然保留了限量供应、总量控制的管理方式。
比如,《居延汉筒》中就记载:“驿马一匹,用食三石六斗。已得七十二石少七十八石六斗。”
来了多少马,要吃多少粮,都记录得明明白白,如果有人免费吃喝,那就意味着亭驿负责人要自己掏腰包倒贴,这种情况下,想想也知道不可能。
白吃白喝?门儿都没有!
事实上,因为亭舍经营中的损耗,不仅不会随便免费,反而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堵住收支漏洞,甚至实现盈利。
关于官舍收费问题,西晋文学家潘岳,也就是那位“貌比潘安”的正主儿帅哥,他在自己的著作中曾提到官舍是收费的,是私人旅舍则参照官舍的收费标准,也向行人收取费用。
潘岳《上客舍议》“行者赖以顿止,居者薄收其直。交易贸迁,各得其所。……依官舍收钱数。”
在这样的驿站制度下,徐霞客即使有办法住进驿站,还是逃不过一个掏钱买单的命运,所谓分文不花的穷游,从何谈起?
哥帅不?帅也不能白住
02 驿站非官不能用
除了驿站收费之外,徐霞客使用驿站还有个更大的障碍,那就是驿站属于官用设施,更严格地说,这是军事设施,并非普通老百姓能够动用的。
多数时候,驿站的工作人员是有军方身份的,比如大家都熟悉的明代大儒王阳明,他曾被贬到贵州龙场驿,当个没品的驿丞,但要知道,被贬之前,他供职何处?兵部!
别说驿站的管事人与军方相关,连送信的邮传信使,也须由军卒担任。
《宋史•太祖本纪》中记载:“诏诸道邮传以军卒递。”
宋太祖在建国初期,便意识到驿站传信的重要性,特意下诏,要用军卒传递邮件。
军方人员才稳当
既然驿站的定位甚高,接待的人员也不能是无足轻重,而要有一定品级。
对应不同等级的官员,驿站给予的招待等级也不同,从一品官到七品官,逐级递减,没品没级的普通人,即使是官员家属,也不予接待。
在《新唐书•百官志》中,对不同品级官员如何给马的问题,做了详细规定,而且还为驿马配备相应的牧地,种植马匹食用的苜蓿等饲料。
《新唐书•百官志》记载:“驾部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掌舆辇、车乘、传驿、厩牧马牛杂畜之籍。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品、五品四匹,六品三匹,七品以下二匹;给传乘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六品、七品二马,八品、九品一马;三品以上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上有差。凡驿马,给地四顷,莳以苜蓿。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九;阻险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凡传驿马驴,每岁上其死损、肥瘠之数。”
除了严格驿马使用的等级标准外,唐代还规定了官员不得在馆驿淹留,换句话说,就是不能赖着不走、拿着公家资源白吃白喝。
根据《唐会要•馆驿》的规定,官员家属不能安排在驿站休息,官驿也拒绝为其提供饮食、草料等。
《唐会要•馆驿》记载:“如有家口相随,及自须于村店安置。”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打着官眷的名义要求住驿站,大概率是会被赶出去的,弄得不好,还会连累官员,一并受罚。
在现代人看来,会觉得这种强迫官员与其家属“分开住”的做法很不可思议,但在古代,确实有这样的规定,所以,下次再看到哪个没有官身的衙内蹭官方车马,不必犹豫,大胆举报便是。
什么?夫人只能去住村舍?
03 符传凭证
前面我们说到,只有官员才能住驿站,现在再补充一点,即使是官员,也要有符传凭证,有事才能住驿站,无事入往,也是会被拒绝的。
在《汉书》中有多处记载,出入驿站是要有符传凭证的,这有点类似《西游记》中唐僧一直拿着的通关文凭,每到一地,必须凭此通关,还可以被安排住进官方驿站。
驿站有权查验官员是否手持符传,如果没有符传,即使位高权重,也可能被拒之门外。
《汉书》中就曾记载一起案例,某亭长拒绝大司空无符入住,还斩杀大司空的卫士,事后亭长被通缉,但王莽认为亭长是依法履职,不必问罪。
《汉书•王莽传》记载:“大司空士夜过奉常亭,亭长苛之,告以官名,亭长醉曰:‘宁有符传邪?’士以马棰击亭长,亭长斩士,亡,郡县逐之。家上书,莽曰:‘亭长奉公,勿逐。’”
由此看来,没有符传却想住驿站,在律法规定上是有困难的,不过法律之外还有人情,实际操作时,就可能出现各种偏差,使得制度执行力大打折扣。
他们都说我是穿越者?其实我只是比较公正英明!
在宋太宗时期,还发生过一起官员之子“矫制乘驿”,攻打县城的恶性事件,幸亏被机智的地方官发现并制止,最终,这名官员全家被判死刑,父母妻儿无一幸免。
《宋史•太宗本纪》记载:“以秦州节度判官李若愚子飞雄矫制乘驿至清水县,缚都巡检周承缙及刘文裕、马知节等七人,将劫守卒据城为叛,文裕觉其诈,禽缚飞雄按之,尽得其状,诏诛飞雄及其父母妻子同产,而哀若愚宗奠无主。”
在这起反叛事件中,秦州节度判官之子李飞雄,采取了伪造乘驿文书的方式,混进县城驿站,将都巡检等人捉住,并想劫城叛乱。
由此可知,驿站在古代实属地方军事重地,关卡所在,一旦被拿下,就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乘坐驿车确实能一路通行,穿州过县而不被阻拦,但乘驿是需要文书的。
竟然有人到我的驿站蹭吃蹭喝,还造反?
此次事件后,宋太宗立即下令,重新启用“乘驿银牌”,这是一种比文书更高级的乘驿凭证,有特殊的材质、纹饰、编号,伪造起来比较困难。
在端拱二年,因为使臣、边兵经常遗失银牌,宋太宗再次废除乘传银牌,又改为用枢密院牒,不过,不管用的是什么,总之一句话:乘驿需凭证,无事不给用。
《宋史••太宗本纪》记载:“戊午,罢乘传银牌,复给枢密院牒。”
《宋史•舆服志》记载:“太宗太平兴国三年,李飞雄诈乘驿谋乱,伏诛。诏罢枢密院券,乘驿者复制银牌,阔二寸半,长六寸。易以八分书,上鈒二飞凤,下鈒二麒麟,两边年月,贯以红丝绦。端拱中,以使臣护边兵多遗失,又罢银牌,复给枢密院券。”
佩服自己的机智
不仅宋代有银牌作为乘驿凭证,明代同样如此,使用的令牌叫作马牌。
据说,徐霞客能入住驿站,就是因为中军唐玉屏给了他一块马牌,使得他拥有“公务员”的身份,能够到公家的地方蹭吃蹭喝。
但事实上,明初对驿传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出公差用马牌,兵部都有相应记录,极难作假,必要时还可作为是否出差的凭证。
明英宗时期,有人弹劾王文与于谦谋立外藩,王文自辩:召亲王要有金牌,派人出差要马牌,这些都可以在兵部查验,我没做过这些事,相关记录可以证明我的清白。
《明史》记载:“英宗复位,即日与于谦执于班内。言官劾(王)文与(于)谦等谋立外籓,命鞫于廷。文力辩曰:「召亲王须用金牌信符,遣人必有马牌,内府兵部可验也。」”
由此可知,明代对马牌的管理较为严格,不太可能出现官员随便送给朋友一块马牌的事情,这种渎职行为,很容易被追责。
我是吃过苦的王,别拿这些破事儿驴我!
不过,明代也的确存在闲杂人等,到驿站蹭吃蹭喝的情况,甚至这成为驿传的一大负累,耗费大量钱财,不少官员提议撤掉多余的驿站。
比如,明武宗(正德皇帝)时期,就多次出现地方官借进贡为名,向驿传敲诈勒索;明世宗(嘉靖皇帝)时期,权臣严嵩的家奴,也经常往来京内外,路上皆吃住驿站,堪称骚扰。
《明史》记载:“正德四年,容美宣抚并椒山玛瑙长官司所遣通事刘思朝等赴京进贡,沿途驿传多需索,为侦事所发,自鲁桥以北计千余金。部臣以闻,帝以远蛮宥之。”
《明史》记载:“(严嵩)畜家奴五百余人,往来京邸。所至骚扰驿传,虐害居民,长吏皆怨怒而不敢言。此嵩负国之罪五也。”
我出去玩还要自费,你们上贡还要占便宜?
小结:
由此看来,生活在明代中晚期的徐霞客,依靠一些官员朋友取得使用驿站的资格,似乎也就顺理成章,至少有这种可能性。
不过,无论徐霞客是否能够“穷游”全国,古代驿站作为重要的军事设施,都有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当时代动乱、朝臣懈怠时,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彻底沦为一纸笑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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