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_减持_本公司_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樊献俄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份157,782,2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9.40%)的控股股东昆明群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星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351,7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59%)的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计划自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11月3日(减持计划期间为六个月,交易禁止的日期除外)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6,0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00%),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01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00%,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合计减持不超过24,0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6.00%)。

本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群星投资、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实施利润分配等除权事项,则对减持数量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本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即本次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上存在不确定性);同时,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群星投资与樊献俄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两者减持股份总数合并计算,樊献俄先生担任龙津药业董事长,还需遵守董监高股份变动管理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本次减持计划得以顺利实施完成,群星投资仍是公司控股股东,樊献俄先生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

4、群星投资、樊献俄先生承诺明确知悉并遵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为本公司指定的法定信息披露媒体,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群星投资、樊献俄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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