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杭州2月21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杜倩楠 李伟)酒喝多了就打“110”报假警,四年间打了650余次,仅仅2022年的十个月间,柴某就因“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8次。2月16日,经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2022年11月11日夜间3时许,110接到一男子报警,在四分钟的通话时间里,该男子不断重复“不想活了”“我要跳楼”等话语,且随后的一小时内,该号码7次拨打报警电话,但口齿含糊、逻辑混乱,并无实质性报警诉求。因担心有意外情况发生,民警反复确认无果后展开搜索寻人,于当日4时30分在拱墅区某物流工厂门口找到该男子。当民警想要进一步了解情况时,却发现男子已处于醉酒状态,手中还在不断地拨打报警电话。
待其酒醒后,民警从该男子口中得知,男子姓柴,来杭多年没有固定职业,平常靠给物流公司搬运货物为生。而柴某每次拿到工资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买酒。2018年6月,柴某第一次因醉酒“报假警”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七日。原以为这次的处罚会让柴某有所收敛。可没想到的是,这只是他“恶作剧”的开端……
经查,自2018年6月起,至2022年11月期间,柴某醉酒后无故虚构警情拨打110报警电话累计650余次。仅仅2022年的十个月间,柴某就因“报假警”扰乱公共秩序被行政拘留8次。
“这四年你总共拨打过多少报警电话?”“记不清了。”“为什么每次喝醉酒都要打110?”“记不清了。”“你记得每次拨打报警电话的内容吗?”“记不清了。”面对拱墅区检察院检察官的讯问,柴某却“一问三不知”。“我就是喜欢喝酒,每次喝都会喝多,一喝多我就想打110,说的什么我自己也不知道了……”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柴某的行为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三款规定,2月2日,拱墅区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2月16日,拱墅区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判处柴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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