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_环境_影响_评价

根据福建省人事考试网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公布,一起来看!

考试科目、时间

5月27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2:00- 4: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8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2 : 00- 5 : 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考务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27日至4月5日;

(二)现场核查时间:4月6日至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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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网上缴费时间:3月27日至4月9日;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9日起;

(五)成绩公布时间:2023年8月中旬,(报考人员可登录 查询成绩,考试合格标准以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六)证书发放: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省直考区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发放方式以福建省人事考试网领证通知为准。各设区市办理领取证书事宜,可向当地人事职改部门或考试中心咨询(其中省直考区委托省人社厅行政服务中心发放,泉州考区由泉州市人社局审批科发放,其余考区由所在地市人事考试中心发放)。

(七)考试地点拟设在福州,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条件

(一)报考全科

遵守国家纪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注:《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见附表2。

(二)免试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两个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两个科目。此条所指“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或“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核定时间均为“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

(三)说明

1. 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年限为报考人员自参加工作之日起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全日制学???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不计入工作年限)

2.“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范围为:从事规划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技术评估工作、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包括教学、科研、审批、环境管理、技术咨询、环境检测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在上述岗位工作的年限可视为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年限。

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简章》,并按简章规定进行报考。

(二) 报考人员须确定本人符合报名条件,承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 客观,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三) 本项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具体办理方式见 “六、报考操作流程”;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报名系统对注册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需一定时间(24小时内), 新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并完善注册信息,已注册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学历等信息。

(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报考人员应就近在 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六)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考生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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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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