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猎捕蟾蜍,四人被刑事拘留~_抚宁_蟾蜍_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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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野生动物,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保护它们,国家更是明文规定禁止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偏偏有这么一些人顶风作案,最终自食苦果。近日,抚宁公安分局破获两起非法狩猎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四人。

案件回顾

3月6日晚,抚宁公安分局环安大队与森林警察大队在辖区进行联合检查时,发现某河中有手电筒光亮的异常情况,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吴某松(男,抚宁区人)、许某田(男,抚宁区人)、韩某彬(女,抚宁区人)三人正以电捕、网抄等方式猎捕中华蟾蜍(俗称癞蛤蟆),民警立即进行制止并当场查获中华蟾蜍134只。经讯问,三人对非法捕捞中华蟾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为深入打击非法狩猎行为,民警继续沿河巡逻,当巡至另一处桥段时,再次发现水中亮光。通过现场检查,民警发现王某(男,青龙县人)以同样的方式也在捕捞中华蟾蜍,民警当场制止,同时在附近一辆面包车内查获中华蟾蜍413只。经讯问,王某对其非法猎捕中华蟾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松、许某田、韩某彬、王某均被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温馨提示

保护野生动物资源,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极其重要的一环,在此,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拨打110!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 | 抚宁公安

河北法建律师事务所 杨文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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