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_中钢_征集_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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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0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20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4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4月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王建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2023年经营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意中钢国际及下属子公司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11.4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1)。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决定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向中钢设备提供不超过66.59亿元的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2)。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确定具体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决定担保的调剂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21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确保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钢国际”)2023年经营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中钢国际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11.4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具体预计如下:

具体申请授信额度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由中钢国际及下属子公司在各自预算范围内分配使用。

三、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公司2023年经营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同意中钢国际及下属子公司向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11.4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目前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决定在上述总额度内的综合授信申请,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22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中钢国际”)2023年度拟向下属全资子公司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提供不超过66.59亿元的最高额度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终以各家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担保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在本次担保预计总额度内,中钢设备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钢设备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钢设备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中钢设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目前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担保的相关安排,担保协议具体内容由公司、中钢设备与授信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中钢设备的经营发展,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同意为中钢设备提供担保,中钢设备未提供反担保。中钢设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风险较小并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确定具体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决定担保的调剂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审议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84,330万元(不含上述担保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0.7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他

担保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担保协议的基本情况。公司亦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就本次担保的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23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8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9:15一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通过书面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4日。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议案一、二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三、五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四、六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2月16日、2022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了披露。

议案三、四、五、六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季爱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4)。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4月25日,上午9:3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江湾路2号世贸万锦10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4.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5.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会议登记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参会人员应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在参加会议期间全程佩戴口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做好往返途中的自我健康防护措施。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五、会务联系

联系人:史广鹏、尚晓阳

电话号码:0432-66465100、010-62686202

传真号码:0432- 66464940、010-62686203

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写票数)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928”,投票简称为“中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股东大会召开日的交易时间,2023年4月2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即2023年4月28日9:15一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3-24

债券代码:127029 债券简称:中钢转债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

独立董事季爱东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6日。

2.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3.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季爱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以下简称“本次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1.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2.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征集人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3. 本次征集投票权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公告本报告书,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

4.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

5. 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钢国际

股票代码:00092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201124539630L

法定代表人:陆鹏程

董事会秘书:袁陆生

证券事务代表:尚晓阳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电话:010-62686202

传真:010-62686203

电子信箱:entec@mecc.sinostee.com

(二)征集事项: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的投票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不在本次征集投票权的范围之内。

本次征集投票权涉及的议案如下:

(三)本报告书签署日期:2023年4月12日

三、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2023年4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 季爱东先生:毕业于中山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工商银行总行住房信贷部副总经理、消费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季先生根据公司章程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是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

2.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的股份。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其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 征集人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不存在因违法而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的情形,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通报批评或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4.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且对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征集投票权涉及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理由如下:

1.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 公司董事王建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6.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征集方案

(一)征集对象

截至2023年4月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自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6日,9:00-12:00,13: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文件。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层

收件人:尚晓阳

邮编:100080

电话:010-62686202

第四步: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 已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结果将提交征集人,由征集人提交公司董事会。

未在本报告书规定征集时间内的送达为无效送达,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未按本报告书的要求制作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不发生授权委托的法律后果。若出现上述两种情形,授权股东可按有关规定自行行使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权。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季爱东

2023年4月12日

附件:股东委托投票的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签署日期:

委托人联系方式: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自签署日至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报告书》全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季爱东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事项的投票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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