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_公司_全聚德_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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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公司按照全年整体部署和规划,推动生产经营工作,在逆境中坚持守正创新,主动作为,持续调整、转型、升级,开拓创新,降本增效,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和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夯实经营管理基础,全力以赴将宏观因素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1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8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90元/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直营门店3家,分别是全聚德佳亿店、武汉沙湖路店、成都科华中路店。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餐饮门店共计102家,包括直营门店44家,加盟门店58家(含海外加盟门店8家),食品加工企业2家。报告期内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努力克服宏观因素不利影响的举措

全年公司共有38家门店因宏观因素影响闭店或关闭堂食,合计关闭天数为2,575天,平均闭店天数68天。关闭堂食69店次,完全闭店42店次。6家门店闭店超过100天,3家门店闭店超过90天。为弥补堂食关闭的损失,公司与各企业主动出击,增收节支,严控成本,开展了以下工作。

1.重视外卖外摆业务,持续发力增收创效

持续发力线上双平台外卖,积极应对餐饮市场新变化。在堂食停摆期间,所有门店将外卖外摆作为最重要的收入来源,2022年公司利用各种节假日及重要节气,开展了26次共计40余项线上外卖营销活动,通过外卖菜品季节焕新、升级外卖餐盒等提升服务体验和外卖平台收入,外卖同比增长41%。

2.推进“退免缓”工作,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一是积极推进房租减免,助力门店纾困。22家企业已享受减免政策,同时积极对租赁公司房产且符合减免要求的7家小微企业进行减免。二是积极开展退、免税申请。三是根据政府相关政策,申请社保缓缴,缓解资金压力。

3.加强人工成本管控,助力企业降本增效

各餐饮门店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灵活安排排班,按需控制上岗人数。制定并推行员工休假及薪酬相关政策方案,力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经营情况变化,管控各企业岗位人员使用、人均劳效、人工成本等,实现降本增效。各门店根据市场环境和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和调派人员上岗,最大限度节省了人工成本。

(二)加快推进重点任务项目

2022年,公司将主力门店转型升级、餐饮产品食品化列入重大发展改革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主力门店持续升级,打造餐饮新场景

面对新市场、新消费、新需求,通过新机遇赋能、新功能定位、新产品研创、新体验升级,三大主力门店打造“产品+服务+场景”新格局,实现餐饮场景再造,增强消费体验。

全聚德和平门店以北京四合院聚落为灵感打造“空中四合院”,以北京春夏秋冬四季变换为主导,打造“新京式”菜品。“新京式”装修风格和专属菜品的打造,改变了大众对全聚德品牌以往的认知,食客可以同时赏京色、品京味、听京韵,感受“新京式”文化意境,大大提升了顾客体验。

全聚德前门店将中轴线文化、文创糕点伴手礼、京式下午茶以及外带食品进行跨界融合,形成新的经营模式,打造了首家集“中轴线文化”和“京味饮食文化”为一体的全聚德中轴食礼体验店。大众点评整体分值达到4.7分;美团平台整体分值为满分5.0分。

全聚德王府井店与故宫文化传播合作的北京首家“宫囍”主题餐厅,在餐饮空间植入宫囍龙凤呈祥主题文化IP,以“文化遗产融合”、“主题空间打造”、“联名菜肴定制”、“互动体验升级”为四大亮点,打造多个主题场景和多种特色互动体验。

2.丰富食品产品,推进餐饮产品食品化

市场需求加速了预制菜赛道的成熟和发展,在预制菜赛道受市场资本追捧的形势下,公司发挥“食品+餐饮”的双轮驱动效应,积极布局预制菜市场,加快推动食品产业发展。

进一步释放食品生产产能。对全聚德三元金星食品公司熟食车间进行改造,申请食品生产许可“速冻调制食品”增项,改造后的手工片制烤鸭生产车间于2022年8月25日正式投产,具备单班34万只、双班65万只年生产能力。

品牌预制菜分步骤上市。在仿膳食品生产许可项目和三元金星熟食车间两个食品生产项目的支持下,利用餐饮品牌优势,发挥食品、餐饮联动机制,建立以全聚德品牌为主,集合川老大、丰泽园的老字号品牌矩阵,围绕各品牌定位,采取多品牌、分步骤上市策略,目前已有30个品类的预制菜和熟食品产品走向市场,销售势头良好。

同步开拓食品销售渠道。以北京市场为主,向全国范围延伸,拓宽渠道合作的宽度和深度,重点开发了京东、盒马等优质渠道,积极开拓专款定制、银行积分兑换、礼品行业销售渠道。同时以电商为重点突破口,大胆尝试运营模式调整,利用外部优势资源整合线上店铺运营,深挖电商平台潜力,带动了新兴渠道发展,也推动整体销售向市场化运营模式转变。

(三)多措并举,改善经营

1.着力菜品管理与创新,提升菜品质量

通过挖掘技艺传承,打磨出品模式,瞄准市场需求,提升菜品口碑,重塑品牌认知。

公司实施“致敬百年、传承美馔一一全聚德的讲究·158精技”菜品考评工作,组织“鉴新见心一一心意融新味,新品迎宾朋”为主题的菜品创新竞赛活动。全聚德品牌门店在菜单设置上首次推出“全聚德·季”副菜单,增加甜品和特调饮品,带来丰富立体就餐体验,并首次在菜单上设置菜品出品监理人专页,通过名厨带菜形式,以菜品技艺赋能品牌菜品文化。一系列菜品提质与创新,推动了大众点评口味平均分整体提升。

2.线上线下加速融合,推进数字化转型

线上商城平稳运行。充分利用全国直营门店线下客源优势,展开线上私域商城推广,2022年全年销售4.3万单,收入近千万元。为进一步拓展销售效果,还开展各类跨界营销,推出品牌产品组合装在全记货铺销售,取得了很好的引流效果。

财务共享平台建设初步完成。对传统财务活动进行全方位再造,全力推进财务共享平台建设,目前线上报账、电子影像、发票验真、财企直联等主要功能模块已上线,初步完成了公司财务共享平台建设。

3.团膳业务运行平稳,超额完成预算目标

德顿环食主动迎合各类员工用餐需求,不断丰富、更新餐食品种,各档四餐常换常新,同时通过举办各具特色的美食节活动,受到用餐人员的喜爱和追捧。2022年团膳业务实现收入3,481万元,超额完成预算指标,显示出新赛道新项目良好的发展潜力。

4.提升发展质量,保持发展规模

按照“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计划,保持适度发展规模,新开3家全聚德、1家四川饭店。全聚德佳亿店菜品、环境更加贴合年轻消费群体,获得了大众点评榜单所在商圈“北京菜环境榜第1名”;全聚德武汉沙湖路店除3、4月份受宏观因素影响亏损外,其他月份均实现盈利,上座率达到123%,经营趋势良好,为进一步拓展和布局武汉市场奠定了良好基础。全聚德成都科华中路店11月正式对外营业,是首家进驻西南区域综合购物中心的全聚德门店,环境时尚简约、菜品京味十足,搭配本地特色川菜,深受当地人群喜爱。全聚德沈阳店充分利用低效面积,将一层餐厅改造为“四川饭店”,一套厨房支持两个品牌,实现双品牌错位经营,吸引了不同消费客群,有效控制成本,实现收入增长。

5.创新品牌营销,线上引流赋能

抓住抖音流量高地,开展直播业务,通过线上引流,将平台的公域流量沉淀到私域。报告期内开展了36场直播活动,时长近300小时,累计销售600万余元,成交用户95%以上均为北京本地消费者,取得了良好的宣传和引流效果,其中“消费季首开风车带货”15分钟销售额即超万元。

(四)夯实管理,强化内功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激励机制改革,加强人才储备,创新品牌传播,强化连锁加盟管理,完善内控合规管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1.持续推进薪酬绩效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模拟股权激励

一是进一步调整企业经营者薪酬结构。根据任期制契约化工作要求,重新设定门店划型标准、月度绩效工资浮动标准,依据考核成绩兑现薪酬。同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增加正向激励分数,充分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二是试点股权激励。四川饭店和平门店作为首家虚拟股权激励试点企业,由经营者和技术骨干共同参与,模拟股权激励,利益共享,风险同担,打破了传统管理体制,在调动企业经营者积极性方面初见成效,员工士气和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提升。

2.干部队伍、青年人才及多品牌技术人员储备迈出新步伐

一是稳步推进见习总经理(见习店长)培养工作。首批设置了5家条件成熟的培养基地和5名管理经验丰富的培养导师,培养周期一年, 6名见习店长已于10月正式任职上岗。二是进一步发现和储备青年人才,选拔41名精神面貌佳、知识结构好、创新意识强的优秀青年人才。三是稳步推动师带徒工作,储备各品牌技能人才。仿膳饭庄通过厨师间的御膳书稿赠予完成传承延续;丰泽园饭店开展“1+X”师带徒工作,在实战中锻炼队伍;四川饭店3位师傅收徒6名,为快速发展储备力量。三品牌借助周年庆典,公开举办技艺传承拜师仪式,为品牌发展储备了技术力量。

3.宣传阵地和品牌形象传播更加活跃

一是面向年轻消费群体,打造“萌宝星厨”传播矩阵,将“萌宝星厨”品牌化。“萌宝星厨”团队,线上直播聚集粉丝,线下走进校园和社区,展示老字号的品牌魅力。二是以更加年轻化、数字化方式传递品牌形象。上线了全聚德展览馆VR体验馆,发售盲盒数字藏品,持续上新萌宝鸭IP形象文创产品,举办全聚德“万物萌动”文创节,推出萌宝鸭主题歌,展示老字号的青春活力。三是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应对舆情。全年开展34轮正面宣传活动,树立企业新形象,展示企业新气象。

4.落实“六统一、三严管”,全面加强特许加盟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修改完成《连锁经营管理手册》五个分册;制定《特许加盟企业菜品与菜单管理办法(试行)》;举办“2022年第一期特许加盟企业重要管理岗位培训班”,境内、外加盟门店近400名门店经理、技术骨干参加了培训;推进全国加盟门店安装使用餐饮管理系统,规范特许加盟管理。

5.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合规管理

在公司新的组织架构调整和外部监管环境变化的背景下,对总部业务流程、权限指引及风险防控进行了全面梳理优化,重新搭建了总部内控流程及制度框架。梳理业务流程和制度文件,识别公司在组织机构、部门职责、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开展整改。

6.高质量完成重大服务保障任务

一是践行国企责任,高质量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服务保障和供应工作。各门店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仍然抽调各岗位人员近200人,派出人员克服诸多困难和不利因素,攻坚克难,高品质服务和敬业干事的状态受到奥组委和各领域的一致好评。二是积极参与冬奥村隔离项目,储备方舱医院服务保障团队。广大员工积极参与社区卡口值守、物资运送等志愿工作,履行国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三是圆满完成党的二十大供应服务保障任务,彰显了国企的使命和担当。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09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

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7日召开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并出具的致同审字(2023)第110A00843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14,916.09万元,由于公司累计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不再继续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26,245.31万元。

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不满足《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的情况,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公司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11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度,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部分业务。

1.房屋租赁

(1)2023年度公司预计承租关联方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泽园饭店租赁首旅集团及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用于经营丰泽园饭店珠市口店及东直门店。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饭店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及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王府井大厦有限公司商铺,用于经营四川饭店新街口店和王府井店。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成都王府井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成都科华中路店。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花庄店和长春店。公司拟将2023年承租关联方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

(2)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出租公司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用于酒店经营。公司拟将2023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350万元。

2.产品和服务

公司2023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根据公司2022年度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发生的实际金额,公司拟将2023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将销售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6,000万元。

3.金融服务

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可以接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授信额度: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

(二)会议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1.2023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吴金梅女士、卢长才先生、郭芳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首旅集团应回避表决。

(三)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人民币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2022年1月1日一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442523.23万元。经营范围:受市政府委托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项目投资;饭店管理;信息咨询;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房地产项目开发;商品房销售。(“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区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通州区颐瑞东里2号楼10层1002。总资产为:1574亿元;净资产为:469亿元;主营业务收入为:371亿元;净利润为:-77.5亿元(2022年未经审计数据)。

2.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宇。注册资本:1771215.2万元。经营范围: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公园管理;酒店、购物中心及体育、娱乐和休闲设施的建设、经营;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产品设计;销售纪念品、服装、玩具、珠宝、体育用品、电器、电子产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日用杂货、塑料制品、化妆品、个人卫生用品、消毒用品、母婴用品、厨房用品、箱包、针纺织品、黄金制品、白银制品、金属制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和收藏品、文化用品、钟表、纸制品;贸易经纪与代理和货物进出口;摄影扩印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主题公园门票及套票销售和票务代理;经营艺术表演场馆;主题公园内的演出;筹备、策划、组织演出、晚会、大型庆典、艺术大赛、文化节、艺术节、电影节、服装节、啤酒节、展览和各类民俗活动;在度假区内提供以下服务:电子游艺厅的活动;室内娱乐设施的游戏、游艺活动;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设备租赁;文化日用品租赁;住宿;订房服务和导游服务;体育场馆经营;体育场馆管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洗染服务;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打字、录入、校对、打印、排版、装订、复印、传真服务;理发、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销售食品;出版物的批发和零售;电影院经营、电影放映;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航空机票销售代理;城市园林绿化;婚庆服务;小客车代驾;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演出场所经营、演出经纪、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住宿、理发、美容服务、电影放映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度假区北街6号院八区3号楼。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36.35%的股份。

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永昊。注册资本:20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除股票投资以外)。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38号9层。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1,126,793.54万元,所有者权益252,345.42万元;2022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976.35万元,净利润9,576.43万元。首旅集团财务公司股东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56.6352%;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2.5%。

4.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中鹏。注册资本:7500万元。经营范围:住宿;中餐(含冷荤)、酒;理发;洗浴;零售卷烟;销售包装食品;销售日用百货、日用杂货、化妆品及卫生用品、其他日用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劳务服务;票务代理;打字;复印;摄影扩印服务;代收洗衣;清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南大街44号。总资产为:20,893.00万元;净资产为:3,017.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4,599.00万元;净利润为:717.00万元(2022年未经审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258)34.47%的股份,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2.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3.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首旅集团财务公司12.5%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4.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

是公司控股股东首旅集团子公司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规定的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及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23年,公司房屋租赁、产品和服务交易、金融服务三类,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租赁

(1)2023年度公司预计承租关联方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丰泽园饭店租赁首旅集团及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华龙旅游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房屋,用于经营丰泽园饭店珠市口店及东直门店。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饭店租赁首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全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房屋及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王府井大厦有限公司商铺,用于经营四川饭店新街口店和王府井店。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全聚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成都王府井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成都科华中路店。公司租赁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国际度假区有限公司、长春王府井远洋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商铺开设全聚德花庄店和长春店。公司拟将2023年承租关联方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

(2)2023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出租公司房屋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丰泽园饭店有限责任公司将饭店客房部分共计建筑面积3,560平方米的房屋、场地及附着在该房产上的设备设施整体出租给首旅集团间接控制的北京欣燕都酒店连锁有限公司用于酒店经营。公司拟将2023年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租金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350万元。

2.产品和服务

公司2023年度所涉及的产品和服务为采购商品、销售月饼等相关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根据公司2022年度采购商品、销售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发生的实际金额,公司拟将2023年度采购商品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000万元,将销售产品、提供团膳服务及旅游团体餐饮服务等关联交易总额上限限额设定为人民币6,000万元。

3.金融服务

经公司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董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北京首都旅游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旅集团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有效期限为3年。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可以接受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其他金融服务,在充分考虑公司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后,预计如下:

(1)存款服务:公司将资金存入在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利率应不低于国内一般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期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

(2)授信额度: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贷款利率不高于公司在其他国内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新的授信额度期间。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董事会监督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

(3)其他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委托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和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业务。首旅集团财务公司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公司收取的费用,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首旅集团旗下的餐饮企业,与经营业务涵盖酒店服务、餐饮服务、交通服务、商业服务、旅游旅行服务及旅游地产等业务板块的控股股东及其下属饭店、酒店、旅行社等关联方,在产业链条上存在一定关联性和互补性,交易价格公允。

首旅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或市场公允价格,有利于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未发生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各关联方在业务上的往来合作能够为双方带来效益,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应予以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关联方董事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合同条款清晰,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明确,不会因此导致公司的业务活动被关联方控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12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2.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3.拟购买的产品类别: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并根据银行提供的产品和利率情况,择优办理。

4.拟购买产品期限:单笔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授权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6.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7.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与相关主体如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8.审议程序:本次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授权实施: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受市场波动的影响,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利率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由于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针对上述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下列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在上述授权额度内的资金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同时,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等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2.公司将与产品发行主体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跟踪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与监督,严格控制资金安全。

3.公司内控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公司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在不影响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4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此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正常运转及主营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盈利水平,且公司仅限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13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致同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审计需要,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3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将该事宜进一步授权公司总经理(就该授权事宜无须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综合确定。

二、致同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25.3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13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021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375.6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37.68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奚大伟,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杰,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艳艳,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21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5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或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2022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经审核,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任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同时,帮助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管理,发挥了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第九届八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第九届六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14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1.财政部于2022年5月19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号)(以下简称“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2022年6月30日前的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该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解释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问题,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根据疫情相关租金减让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10号)的简化方法。上述简化方法对2022年度利润的影响金额为904.60万元。

2.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公司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对该交易因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86 证券简称:全聚德 公告编号:2023-16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2年度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4月11日披露了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为便于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情况,公司将于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周延龙先生、财务总监石磊女士、董事会秘书唐颖女士、独立董事李建伟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5:00前访问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下转B68版)

本版导读

中国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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