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马爽)3月15日晚间,弘业期货(001236)发布公告, 公司前期收到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以下称“秦淮区法院”)送达的(2022)苏0104民初16930号、(2022)苏0104民初16931号和(2022)苏0104民初16932号三份《应诉通知书》及国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或“国瑞投资”)提出的《民事起诉书》。
近日,公司收到秦淮区法院送达的三份《民事裁定书》【文号:(2022)苏0104民初16930 号之一、(2022)苏0104民初16931号之一、(2022)苏0104民初16932号之一】,主要内容如下: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国瑞投资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提出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国瑞投资撤回对三个案件的起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国瑞投资承担。
弘业期货表示,鉴于本案已经法院做出准许原告撤诉的民事裁定,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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