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何旭娟同志任湖南女子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胡穗同志任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院长,免去其湖南女子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张志军同志的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符俊根同志的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免去杨昆同志的省水利厅副厅长(兼)职务;
免去肖尊湖同志的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刘起军同志的湖南师范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朱川曲同志的湖南科技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汤放华同志的湖南城市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苏玲同志的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彭进清同志的湖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
何旭娟简介
何旭娟,女,汉族,湖南道县人。1973年3月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湖南师范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武装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南华大学副校长。
现任湖南女子学院院长。
1993年6月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获历史学学士学位;
2010年获得中国近现代史博士学位;
2011年9月至12月参加教育部“高校优秀学生工作者赴美研修计划”,在美国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研修学习。曾任外语系学生辅导员、校团委干事、副书记、书记、学生工作部(处)部(处)长、武装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
2016年5月—2021年5月任南华大学副校长;
2021年4月任湖南城市学院党委副书记 。
2023年1月,任湖南女子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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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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