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到2025年将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体系_昆明市_生活垃圾_分类

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补齐昆明市在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中的短板和弱项,日前,昆明市印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建设为抓手,以分类末端设施建设为重点,力争实现“分得清、收得齐、运得走、处理好”,为全省总结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到2025年,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链条管理体系。《方案》明确,将加快推进昆明市西郊有机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和昆明清缘润通餐厨垃圾处理一期技改、二期(300吨/日)扩建进度;晋宁、嵩明、东川加快本地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力争2024年底前实现餐厨垃圾处理量与产生量(950吨/日)相匹配。

同时,将提速推进西山、空港、嵩明、呈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建设和晋宁、东川、禄劝、寻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建;提速推进宜良沈家田昆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寻甸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建设。力争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处理规模达到7700吨/日,实际处理能力可达9200吨/日;力争到2025年底,全市生活垃圾焚烧设计、实际处理能力均可超过10000吨/日,达到生活垃圾产生量与处理能力1∶1.2的良性比例。力争于2023年底前,完成西郊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所有封场治理工程,以及东川、禄劝、石林、寻甸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工作。

此外,将巩固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成效。力争2025年底前,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

《方案》要求,在全市开展现有生活垃圾房现状摸排工作,出台生活垃圾房配建及改造指导意见,力争5年内完成全市所有生活垃圾房建设及提标改造工作;对标先进城市,按照300户至500户配置1个分类屋(亭)标准,完善分类屋(亭)建设,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分类屋(亭)全覆盖。

同时,主城各区将对标先进城市,在现有66个示范小区基础上全部升级改造;到2025年底,实现主城每个街道至少建成4个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其他县(市)区每个街道至少建成2个强制分类示范小区,确保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落到实处;探索物业小区将垃圾分类纳入“物业化管理”的工作模式,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人制度,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

按照《方案》,昆明市将加快编制《昆明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进度,配套有关实施细则和指导意见,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提供强有力支撑和法律依据。

同时,昆明市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党建引领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党员参与垃圾分类示范引领,持续加大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力度,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并深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进一步培育、壮大垃圾分类服务、环卫一体化、再生资源回收及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产业市场,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上的优势。

昆明市将研究制定《昆明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低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完善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解决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难题。

在源头减量工作方面,《方案》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要求,鼓励有关企业采用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理,减少资源浪费;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对发现违反有关规定行为及时制止或查处,持续做好限塑工作,减少塑料污染;在旅游业、住宿业、餐饮业等行业严格执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制定行业内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的制度文件,并定期开展检查通报,确保源头减量落到实处;鼓励机关单位使用再生纸制品及无纸化办公,实现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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