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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

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1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吉人社联〔2020〕134号)《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精神,按照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长春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告招聘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若干名,招聘优秀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105人。

二、人才待遇

(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待遇面议。

(二)优秀博士研究生根据其前期研究成果和入校后的目标任务,给予安家费、高层次人才奖励5-4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20万元。

(三)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结合学校实际落实引进人才配套待遇。

(四)引进人才享受学校博士津贴。

(五)引进人才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至2005年3月7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3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领军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国家级人才称号以及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海内外专家学者,在国(境)内外学术界具有较高学术地位的知名专家,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

2.学科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在本学科专业领域有突出学术成就,具备领导本学科赶超国(境)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正高级职称及博士学位,近五年,取得代表性学术成果。

3.优秀博士和高级职称人才: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展开全文

四、招聘考核程序

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招聘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ccsfdxrsc@126.com。

2.报名时间

招聘公告全年有效,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3.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填写《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个人简历及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部门)对应聘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岗位个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二)人才评议

由学校组织人才工作专家根据应聘材料对其学术水平、思想道德水平、业务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形成人才引进方案报学校领导审定。

(三)招聘考核

学校根据吉林省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确定考核方式。

(四)聘用

经考核合格后学校按招聘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优秀博士及高级职称人才招聘考核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报名由长春师范大学人事处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邮箱:ccsfdxrsc@126.com。

2.集中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5日上午9:00至3月17日下午16:00截止。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招聘公告全年有效,对无人报名或计划未招满的岗位我校将及时公布剩余计划,对剩余计划,我校可以调整或重新设置招聘岗位条件。剩余计划和调整后的岗位条件及报名时间、方式由我校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长春师范大学公开招聘相关公告。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长春师范大学网站(/)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本公告中我校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招聘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中“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一栏。

(一)主管部门电话:

(二)长春师范大学电话: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 附件1: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xlsx 】

【 附件2: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xls 】

长春师范大学

2023年3月7日

来源:长春师范大学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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