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交警来信!_驾驶_孩子_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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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学生家长:

您们好!交通连着千万家,安全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新学期开学了,为有效预防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学生安全上下学,收获更多快乐与成长,景德镇交警在此提醒驾驶二轮电动车的家长,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务必做到以下安全事项:

1. 家长是孩子的榜样。家长骑行二轮电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应自觉做到不闯红灯、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逆行、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超载,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2. 骑乘二轮电动车前坐后坐都要佩戴安全头盔,并系好头盔锁扣,保障自身和孩子的安全。

3. 请教育孩子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驾驶(电动)摩托车。家长要履行好监护责任,切勿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格的孩子驾驶。

4. 请不要驾驶无牌二轮电动车上路行驶。若还未上牌,应主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上牌业务,做到车辆和驾驶人合法上路行驶,自觉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

5. 为了孩子的安全,请不要安装遮阳伞(雨篷),包括全封闭式、半封闭式遮阳伞(雨篷)、伞架。已经安装过遮阳伞(雨篷)的家长请自行拆除。

各位家长,孩子的安全是您和我们最大的牵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携手筑起交通安全的长城,为孩子撑起平安的蓝天!

来源丨景德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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