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状告中建七局第四建筑公司,涉案金额519.67万元_被告_判令_中关村

  乐居财经 孙肃博 4月13日,中关村(000931.SZ)发布关于下属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关村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上庄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实上庄)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中实上庄请求判令被告向其支付拖欠的混凝土采购款,截至2023年2月21日共计3,859,000元;判令被告向其支付截至2023年2月21日的违约金共计1,157,700元并支付自2023年2月22日起以欠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算支付后续违约金至款项全部付清之日止;判令被告向其支付律师费180,000元;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的保函费用;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中关村表示,目前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后续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文章来源:乐居财经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分享:

扫一扫在手机阅读、分享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