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一未成年女孩在酒店疑被3名男子胁迫吸“毒”致死消息引发广泛关注。
昨天 ,家属赵先生告诉记者,孩子的遗体已送往上海尸检,3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控制,“警方一直在尽力办案。”
记者从事发酒店获知,该酒店因存在漏水情况已停业。酒店所属华住集团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未成年人入住酒店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登记。
昨天上午,事发地所属的新东派出所接线民警表示确有此事,“具体办案人员不是我”。连云港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工作人员则表示“这个(怎么)回事还在调查,一切以我们市局新闻中心(为准)。”
家属:
接到警察电话孩子在医院抢救,
同行女孩告知事发经过
“我现在也害怕了。”赵先生说,这3名男子的家属联系他希望协商处理此事,“我不接受,协商能让孩子活过来吗?现在爷爷奶奶都快疯了,她妈妈也要抑郁了。”
翻看手机通话记录,赵先生说,2月1日早上6点01分,他接到了警察电话被告知“孩子喝多了在医院抢救”。
他从警察处得知同行的有一位女生,“我打电话过去问,她在电话里也和我说是喝多了。”
“当时我还奇怪喝多了怎么会抢救。”赵先生到了医院后,医生直接和他说不用抢救了。同行的女孩在抢救室外目睹了一切,赵先生说当时有很多人,女孩把他拉到一旁悄悄和他描述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孩子说,她们两个吸了那个东西。”赵先生说,同行女孩表示他女儿当时就“翻白眼,晕倒了”。
赵先生所说的“那个东西”疑为“笑气”。“不过,警察也说了,孩子到底是因为什么致死的要等尸检报告,最快十几天,晚一点要等个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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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夜不归宿,家属此前是否联系过孩子?
对此,赵先生表示当晚他给孩子打过电话,“孩子说和朋友在酒吧喝酒一起玩,会回来的。”由于家里居住环境限制,孩子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所以赵先生并不清楚女儿当晚有没有回家。
死者家属在酒店外祭奠
女孩抢救医院回应
“2008年出生,她在我们医院没抢救过来”
2月8日下午,记者联系连云港市人民医院,从本院急诊一直问到该院高新院区,证实2月1日清晨,身亡女孩的确送院抢救未果。
院方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一名小女孩被送来抢救,电脑上显示她是14岁,2008年出生的,14岁了。她是在我们医院抢救的,她没抢救过来。”
院方工作人员查询后表示:“是当天清晨5点39分送过来的,医生病历上就写了‘呼吸心跳骤停两小时’。她是饮酒后被朋友发现意识丧失,呼吸心跳停止。”
记者询问,这名女孩送医之前是否就已经死亡,院方工作人员给出肯定的答复:“是的”
“因为医生写的是‘呼吸心跳骤停两小时’,也就是说她就没有呼吸心跳。”
院方工作人员解释称,从5点39分送来抢救,医院一直抢救到8点,“她送来时心跳呼吸都没有,送来的时候任何生命体征都没有,我们这边肯定也是要全力抢救的。”
院方工作人有表示没有办法判定具体死亡原因,“死因可能后边得去法医鉴定才能知道。如果是在我们医院死亡的,死亡证明由我们医院出具,是由医生写的纸质的死亡证明。”
院方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是谁把女孩送来抢救,查询发现只看到一个电话号码,记者对比发现,这个电话和家属电话号码相同。
涉事酒店:
因“漏水”已暂停营业,
事发后曾被短暂关停
未成年人可以独自办理入住酒店吗?
记者从事发酒店获悉,“酒店存在漏水点,已暂停营业,具体恢复营业的时间等待施工队通知。”
此外,记者致电华住集团服务热线咨询未成年人办理入住手续。对方表示,未成年人办理入住需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办理登记。
赵先生告诉记者,警方已经因为“没有登记”处理过酒店了,“关过几天,然后就开门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明确,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以切实防范在旅馆中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对此,赵先生告诉记者,3名涉案男子中其中一人疑为该事发酒店股东。
律师:
三男子涉嫌犯罪,
酒店或亦担责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向记者分析称,如媒体报道情况属实,三男子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且情节恶劣,已经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待案件的事实确定后,如三男子存在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还可能涉嫌其他犯罪,须与强迫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付建律师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酒店在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应当按照要求检查未成年人身份,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并记录备查。如果发现可疑情况,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果酒店没有履行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对于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因酒店在开房间时未对入住人进行审核,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笑气”?
过量吸食危害堪比毒品
目前,女孩是否吸食“笑气”、是否因此死亡暂无定论。
“笑气”并非新鲜事物。
2017年,留美女生韩梦溪所写名为《最终我坐着轮椅被推出了首都国际机场》的文章,最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笑气”。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是一种无色有甜味的气体,常被用作食品添加剂,如用于发泡奶油,因此又被称作“奶油气弹”;同时也是一种医用麻醉剂,有轻微麻醉作用。
“笑气目前还不算是毒品。但它的危害堪比毒品。”一位拥有多年一线工作经验的江苏禁毒民警告诉记者,笑气在工业和社会生活中有广泛的应用,只要符合相关销售资质,日常的交易行为并不少见。
“‘笑气’现在虽然还没有归为毒品范畴,但是过量吸食对人体的危害堪比毒品。”2022年6月,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国内成瘾医学专家赵敏接受采访时表示,“笑气”被分装在小钢瓶中,少量吸食会有轻微麻醉作用,产生幻觉,大量吸食会产生神经系统损伤,出现头痛、感觉麻木、肌无力甚至瘫痪等外周及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来源:新闻晨报
编辑: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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