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涉农腐败,护航乡村振兴_振兴_乡村_不正之风

亮剑涉农腐败,护航乡村振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要求,中央纪委日前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提高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感,坚持严的基调、采取严的措施大力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乡村振兴是一盘大棋,要把这盘大棋走好。”通过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走好乡村振兴这盘大棋,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揆诸当下,由于乡村振兴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蚁贪”“蝇贪”,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始在这个领域浮现。主要表现为:乡村振兴资金存在“跑冒滴漏”风险——随着国家财政惠农补贴项目的不断增多和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持续加大,少数县、乡、村居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各种非法手段,骗取套取、截留挪用惠农补贴资金,雁过拔毛。存在农村集体利益被蚕食、农民遭“吃拿卡要”等现象——一些基层干部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打农村集体利益的歪主意,上下其手;一些基层干部作风不正,对办事农民百般刁难、花式索贿,中饱私囊。从各地查处的情况来看,乡村振兴领域的腐败问题,主要发生在3个方面:村级工程发包、征地拆迁补偿、惠民补助资金。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事关“三农”工作全局,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局,不容有失。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既影响了乡村振兴效率、污染了基层政治生态,又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干群关系,可谓一损俱损,不可小觑。以乡村振兴工程建设为例,个别地方一些干部,通过明里暗里的各种“操作”,将大量工程承包权交到自己的老熟人甚至是亲友手上。承包者有恃无恐,要么将工程层层转包、空手套白狼,要么为了利益最大化而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从而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能不有意见吗?

要把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置于党风廉政建设全局中考量。农村基层干部腐败,尤其是个别基层干部天不怕地不怕,很多时候正是他们用利益开路,向上打通了关节,“上头有人”为他们“撑腰”“站台”。惩治基层干部、村居干部腐败,必须连同他们的“保护伞”一起打掉,否则难免出现“野火烧不尽”的尴尬。从这个角度审视,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非独立存在,因此必须纳入正风肃纪反腐的大视野、全链条中治理,与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同频共振。

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立足于农村治理现实,确保措施精准、落实到位。农村有农村的特点,难以套用城市的治理方式。比如,普遍存在的农村经济合作社,就是一类特别法人,拥有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多项功能。与其拥有的资产管理、开发和分配权力相比,监督力量往往处于失衡状态,导致一些经济合作社“一把手”成了“一霸手”,在重大事项中独断专行、大搞腐败。如何强化农村经济合作社外部监督力量,从而形成有效制约,成为农村治理的重点与难点,有待有效破解。

基层治则国治,基层安则百姓安。只有敢于“亮剑”涉农腐败,拍掉农民身边的“蚁”“蝇”,彻底铲除基层“污染源”,才能为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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