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法制员徐德志——规范执法把关人 守护执法生命线_案件_执法_浠水县

个人简介

徐德志,男,中共党员,现任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公安局南城派出所教导员。从警27年来,他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2019年、2021年被湖北省公安厅分别评为“法制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应诉成绩突出个人”。

法制战线的排头兵

▲徐德志在工作中

2011年7月,因规范执法能力突出,徐德志从基层派出所被调到法制大队工作。

为尽快适应法制工作,他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严格审核把关,每当遇到疑难复杂案件时,他都会想尽办法吃透案件中遇到的每个法律难题,从实战出发耐心细致地提出真知灼见,为一线民警释疑解难。在法制岗位期间,他审核各类案件提出补充完善意见1万余条。

为更好地做好做精本职工作,他勤于钻研、刻苦学习,于2013年第一批次考取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随后,他又开始自学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证,当时已39岁的他,在700多个深夜里,每天下班后学习到凌晨一点多,记录的学习笔记资料足足有一人高,最终于2016年顺利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正因为他十年如一日地坚持,很快他成为了全市公安法制战线的“排头兵”,2021年8月被省公安厅法制总队聘为第二届全省法治公安建设专家库成员。

教官行业的佼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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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志为浠水县公安局民警开展规范执法培训

徐德志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开始向兼职规范执法类教官的“高峰”攀登。他经常深入一线与办案民警面对面沟通交流,搜集他们在一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执法难题,利用工作之余编写教学课件,先后编写《办理公安行政案件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家庭暴力案件举证责任及证明标准》《新法新规对当前公安工作的影响及对策》《如何扣好执法第一粒扣子》等精品教案。他运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获得的经验和典型案例,编写的《行政诉讼法框架下公安行政处罚实战应对》课程,被省公安厅选中,两次面向全省广大一线新参警民警进行执法规范化教育培训授课,受到参训学员好评。

为确保教学取得效果,他采用案例、互动式、渐进式等教学方法,讲评深入浅出,课后积极收集学员反馈意见,对教学内容和形式不断进行改进。

“每次听完徐教的课,我都受益匪浅,理论与实践结合,鲜活生动的案例让我们看到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瑕疵,知道了该怎么去避免和改进,知道了如何规范化执法。”浠水县公安局兰溪水陆派出所副所长范伟康说。

针对基层民警执法水平参差不齐以及日常工作繁重、学习时间碎片化等特点,他积极探索培训新方法、新途径,采取多批次、阶梯式等方式送教下乡,或自制微视频,让基层执法民警利用零散时间,随时进行学习,实现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精准指导。

自担任教学任务以来,他先后开展新警初任、轮值轮训等各类培训班教学160余期,近20次被选调到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开展教学培训,授课达2800余课时,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因成绩突出,2019年被省公安厅选聘为“规范执法类”教官,2022年被评为“全省公安教育工作成绩突出教官”。

规范执法的“铁面人”

▲徐德志与办案民警讨论案件

2413起案件、措施审核,无一起出现差错,作为诉讼代理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29起,胜诉27起。

这一串串数字的背后,源于徐德志对每起案件审核的严格把关,因为他的铁面无私、公正规范,同事们都称他为“徐铁人”。

2021年7月,徐德志在审核一起案件时发现办案单位对该案件取证程序不合法、案件定性不正确、法律适用不准确,当即向办案民警提出纠正问题清单,指导办案民警严格依法取证,仔细剖析案情法理,深入研究法律法规,准确适用法律,将该案办成了一件标准案件。随后该案进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均得到复议机关和法院行政庭肯定,并且原告在听完他在诉讼庭审中的辩论意见后,口服心服,罢诉息访,有效地避免了错案的发生。

浠水县公安局巴河水陆派出所民警刘士诚称赞:“只要是徐德志同志审过的案件,我们心里都有十足的底气。”

作为执法规范的“把关人”,徐德志在工作岗位上为案件坐诊把脉,用过硬的专业技能和严谨的执法态度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和警察的荣誉。

去年4月,徐德志调到基层派出所后,他主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所办案件无一冤案错案,没有一起被复议诉讼和投诉。

“执法规范化建设永远在路上,要永远吹冲锋号!”徐德志表示。

通讯员: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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