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我市就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开展立法调研_立法_全国人大常委会_法工委

3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率队到我市就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开展立法调研,并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座谈交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巡视员钟永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立坚参加调研活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率队到我市就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介绍,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伴随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持续推进,人民法院审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快速攀升。同时,司法实践中面临的管辖权国际冲突等问题愈加复杂,现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功能定位和制度设计已难以满足公正、高效、便捷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需要。因此,完善民事诉讼法涉外编的意义重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行在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行就涉外民事诉讼、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的总体情况、存在问题和解决建议,以及对修正草案进一步完善我国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制度、虚假诉讼的认定等规则的意见等方面进行咨询,我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局、深国仲江门中心、地方立法研究院等单位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结合工作实际和自身日常经验,针对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的部分条款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行还实地调研了江门法治广场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中心的建设情况。王瑞贺对江门市地方立法工作和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予以充分肯定。他表示,江门作为著名侨乡、中国侨都,改革开放的前沿之地,在涉外民事诉讼方面有着丰富的基层经验,是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立法调研的宝贵资源。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国字号”基层立法点,各项建设走在前列,架起了基层群众与立法机关之间的“桥梁”,推动民主立法、开门立法走深走实,并与民主法治宣传有机结合,不断延伸丰富基层立法联系点功能,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江门实践。通过这次调研,收集了很多来自江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为修正民事诉讼法提供了有效帮助。

(江门日报记者/毕松杰 通讯员/区志宏 伍青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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