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处理丁义珍的问题上“老滑头”季昌明有没有和稀泥?_政法委_的是_最高人民检察院

季昌明,59岁,汉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副部级,从履历来看,他应该是个老检察了。

季昌明既然手握重权,可为什么在处理丁义珍的问题上像个“老滑头”一样的和稀泥呢?

原因有四点。

汉东省检察院是由汉东省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

可以说,汉东省检察院的直接领导有两个,一个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个是汉东省委政法委书记高育良。

这个双重领导,主要表现在业务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

可是人事任命一般由汉东省委政法委决定,更重要的经费保障则更需要汉东省委政法委支持。

所以别看季昌明与高育良同为副部级,可两人是实实在在的上下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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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季昌明的人事任命是由汉东省说了算。

头上虽有两个领导,可后者决定了人事任命和经费保障,季昌明能不听政法委书记高育良的话吗?

处理丁义珍需要考虑政治影响

丁义珍,京州市副市长兼光明区委书记。由于京州属副省级省会城市,所以肯定是正厅级。

这样一个级别的高级领导干部,培养一场不容易,要想拿下他,季昌明首先要考虑的是可能会引发的政治影响。

一、丁义珍的贪腐是个人行为,还是窝案?如果是个人行为,拿下他倒也简单。可季昌明见识过太多的贪腐案,历来贪腐案证明,这样的案子绝不是个人行为,很有可能,拿下一人倒下一片。

二、丁义珍是京州市副市长,口口声声说自己是李达康的化身,因此季昌明必须要考虑李达康对待此事的态度。

季昌明清楚李达康这个人做事、做人极为强硬,而强硬的人又非常看重自己的脸面。

如果在没有知会李达康的前提下就擅自抓了丁义珍,并给李达康带来无法挽回的余地和损失,季昌明肯定会将李达康得罪得死死的。

要知道,李达康不仅是京州市委书记、省委常委,外界更是谣传下一步将要升任省长的大佬。

处理丁义珍需要考虑到社会影响

意思就是,丁义珍代表京州市和这些投资企业签订了合同、协议,并担任甲方代表。

季昌明清楚,假如丁义珍被拿下,与这些投资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必然要作废,不仅要重新签订,更要审查签订过程中是否存在行贿受贿、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问题。

这个过程会很耗时间,这样既耽误了企业的生产,又给今后的重新签订带来了诸多变数。

为了避免可能的麻烦和查处,就算这些企业没有与丁义珍行贿、勾结,也会借着合同、协议作废的机会,撤资、逃离是非之地。

而李达康的谨慎并没有过头,要知道唯GDP是举的达康书记首要考虑的是自己的政绩,尤其是林城市的例子还历历在目。

处理丁义珍的手续还不齐全,季昌明不敢留下把柄

陈海带领陆亦可等人出发准备控制丁义珍时,恰好被季昌明拦了下来。

侯亮平原来在汉东省检察院工作过,季昌明清楚他是个喜欢不按规矩办事的“猴子”。

于是本着负责任的态度问了一下:

从这段对话可以得知侯亮平还真是个不讲规矩的“猴子”,他一个侦查处长,凭什么说能代表最高检反贪总局。

认识到侯亮平可能“拉大旗作虎皮”后,季昌明立马问陈海手续的事。

这是一个很简单却又马虎不得的问题。

陈海,包括后面的侯亮平、陆亦可可能想的是先抓人后补手续。

如果抓的是一般人还好,可丁义珍不是一般人,不仅他本身级别就很高,背后站的更是汉东省委常委、京州市委书记李达康。

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错误,都会留下把柄,只会给检察院、给季昌明带来无法预料的后果。

认识到这个错误后,季昌明立刻要求陈海不能听从侯亮平的指挥,必须先向汉东省委汇报。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季昌明在处理丁义珍的问题上做事谨慎、老道,没有“和稀泥”。

他充分考虑到了事情可能引发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在遵守组织领导原则的前提下,为了防止陈海的冒失行为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坚持要向省委汇报、向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汇报,是非常合理合规的。

这也是不枉他被称为“老滑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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