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男子发短视频辱骂交警,结果…_岚皋县_交警_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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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人来说

在网络随手上传一段视频、几张照片

发表观点、相互评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在互联网上

真的就能“口无遮拦”吗?

近日

岚皋县民主镇一男子发视频辱骂交警

被警方依法 行政处罚!

3月27日,岚皋县公安局民主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 有人在短视频平台上对岚皋交警发布不当言论。接警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并锁定嫌疑人刘某。

展开全文

经调查,嫌疑人刘某于3月27日驾驶“三无”车辆行驶至岚皋县城关镇肖家坝人民路与溢河路交汇口处时,与一辆SUV发生碰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随后,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处理该起交通事故中,依法对刘某所驾驶的“三无”车辆进行暂扣。刘某见自己车辆被暂扣,向交警提出索回车辆被拒后,便心生怨愤,于当日在抖音平台内,利用自己的短视频社交账号配文发布小视频辱骂岚皋公安交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经询问,刘某对自己在短视频平台上辱骂交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对刘某做出行政处罚。

普法时间

1、执法,是为社会保驾护航。交警执法是为了保障道路通畅,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2、存疑,请以正当方式提出。对于人民警察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应给予尊重和理解,这是公民守法的必然要求。如有异议,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起诉等正当方式提出。

3、警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多点理性、少点冲动,若为逞一时口舌之快,在网络上肆意辱骂他人、发泄私愤,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平安岚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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