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案例分享」锅炉相关设备质量鉴定案例_换热器_烟气_鉴定

锅炉就是利用燃料燃烧释放出的热能或用其他形式的热能将工质(水或其它流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压力、温度)的设备。今天分享一则有关锅炉相关设备的鉴定案例,供大家参考学习。

锅炉相关设备质量鉴定案例

一、案件概述

申请人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卖方”)与被申请人XX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买方”)、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使用方”)供货及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至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因审理案件需要委托我单位,要求对涉案二燃室设备、烟气处理系统设备问题进行鉴定。

▲涉案设备代表性照片

二、鉴定事项概述

● 委托人:XX市仲裁委员会

● 鉴定对象:二燃室等非标设备、烟气处理系统设备

展开全文

● 鉴定委托事项:对XX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向XX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交付的工作成果(设备)是否满足合同约定要求进行鉴定

● 鉴定材料及鉴定依据:

《鉴定委托书》

《开庭笔录》

《项目非标设备 供货及施工合同》

《项目烟气处理系统设备 供货及施工合同》

《项目二燃室等非标设备技术要求》

《项目烟气处理系统设备技术要求》

《危险固废处置合同》

《调查笔录单》

《查验记录单》

其他相关案件材料

● 鉴定形式:

通过案情了解、资料审查、现场勘验、鉴定检验检测等情况,结合委托要求和鉴定依据,由专家组运用科学技术和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业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得出鉴定意见,由我单位出具鉴定意见书。

● 鉴定地点:

XX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鉴创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鉴定及检验过程

四、鉴定分析

1、温度点控制分析

涉案工艺温度是这样设计的:在二燃烧室充分燃烧的高温烟气首先进入急冷塔1,入口温度约1100士50℃,冷却水经由高效雾化喷嘴喷入烟气急冷塔1后,烟气快速冷却到850士50℃。可有效避免二氧化物质的生成;850℃烟气进入空气式热交换器,控制烟气温度出口在650+50℃,热量可回收利用;650℃烟气再喷水急冷至190士10℃从而有效地避免二噁英物质的再次合成。

▲二燃室正面代表性照片

急冷塔2出来的烟气经过初步脱酸,活性炭粉除去少量残留的二氧化物质,然后进入布袋除尘器,经过布袋除尘器的高效率除尘,湿式脱酸充分洗涤后,烟气降温降至70℃左右,从高烟囱排出。

涉案空气式热交换器为间接式换热器,且为单行程。管道分为四组,高温烟气走管程,冷空气走壳程,管程为4支有效内径约Φ1000(mm)的管子,换热管长度约7000(mm)(根据换热器图纸中冷空气进口、出口高度差),以引风机最大风量992m3/min计算,根据查理定律,换热器内烟气量为Q= 992*(273+750)/60 *(273+20)=57.72m³/s,则换热器管道内气体流速为v=57.72/3.14*0.5*0.5*4=18.38m/s,烟气在换热器内换热时间约t=7/18.38=0.38s 。

▲换热器代表性照片

由上述分析可知,烟气在换热器内停留时间太短,无法实现温度由850℃降到650℃的工艺要求。由于涉案换热器不能满足废气从850℃降到650℃的工艺要求,因而不得不增加急冷塔1的喷水量,让急冷塔1后的温度直接降到650℃,事实上换热器已经不起作用,现场测读进出换热器的温度只有28℃落差。用增加急冷塔1的喷水量来替代换热器降低废气温度。 功能是可以实现了,但使急冷用水量增加约50%,废水处理的负荷及费用也因而增加,而且回收的热量也因换热器的设计能力而降低,只能说明这是换热器设计缺陷的表证。用增加急冷塔1的喷水量替代换热器不是优化工艺,而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权宜之举。

2、堵塞及清堵方法分析

涉案废气处置的二燃室前后左右均因排料堵塞而由用户现场开设快开门,排堵;急冷塔1与换热器之间的水平管道、换热器顶部横向水平管道也因积料堵塞而设置多个快开门、人孔,排堵;急冷塔2塔身上开设快开门,排堵;表明积料堵塞成为本案工艺的一个主要故障,值得供方人员的工艺设计和装备功能方面足够重视。使用方自行增设的快开门,在堵塞时现场开门排堵方法对于清理堵塞,维持生产运转不失为一个实用办法,但是却增加了危废逃逸二次污染的风险,危废处理过程中开门排堵是和危废处理工艺不相容的,特别是二燃室的开门排堵,二氧化物质逃逸可能酿成人身悲剧。建议有关方充分重视这个隐患,不要把快开门当作治堵良策,而应另觅他法降低危废逃逸风险。

▲急冷塔1和换热器间管道代表性照片

3、产能和固液比分析

据委托人转交的《处置量政府备案台账》中2018年11月10日~2022年08月09日,其最大处理量为2022年07月21日的67.228T/D;截取2022年03月07日~2022年03月31日(去除2022年3月18日3.649吨的非正常产能),平均产能约为63.4T/D。由此可以看出,在使用方增加若干清堵措施和人工干预的情况下,产能可以满足约定的55T/D的生产要求。

现场产能验证时间为1小时57分钟,喂垃圾3.84t,掺和液料186kg,即涉案设备产能约为50T/D,固液比约为21:1,略低于合同要求的产能55T/D。考虑到历史运行数据是综合了半个月的统计,比55T/D高出15%,处置量政府备案台账没有提及固液比,而现场产能验证只有1小时57分,垃圾喂料时的固液比其实与液料泵入速度有关,还与实际库存量相关,因而固液比9:1与工艺能力在一定范围内关联度不大。综合上述认为在使用方增加若干清堵措施和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设备工艺能力基本可以满足约定的55T/D,固液比9:1的生产要求。

五、鉴定意见

专家组结合现场涉案设备的现状、现场调查情况和案件相关资料,综合分析如下:

1、涉案换热器不能满足废气从850℃降到650℃的工艺要求,因而不得不增加急冷塔1的喷水量,让急冷塔1后的温度直接降到650℃,用增加急冷塔1的喷水量来替代换热器降低废气温度,功能是可以实现了,但使急冷用水量增加约50%,废水处理的负荷及费用也因而增加,而且回收的热量也因换热器的设计能力而降低,这是换热器设计缺陷的表证。用增加急冷塔1的喷水量替代换热器不是优化工艺,而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权宜之举。

2、涉案废气处置工艺段积料堵塞严重,值得供方人员的工艺设计和装备功能方面足够重视。用户在二燃室、急冷塔1与换热器间的水平管道、换热器顶部横向水平管道及急冷塔2等多处开设快开门,开门清堵。对于清理堵塞,维持生产运转不失为一个实用办法,但是却增加了危废逃逸二次污染的风险,危废处理过程中开门排堵是和危废处理工艺不相容的,特别是二燃室的开门排堵,二氧化物质逃逸可能酿成人身悲剧。建议有关方充分重视这个隐患。不要把快开门当作治堵良策,而应另觅他法降低危废逃逸风险。

3、在使用方增加若干清堵措施和人工干预的情况下,设备工艺能力基本可以满足约定的55T/D,固液比91的生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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