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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书的惯例

文丨若布.卡普兰

尽管我自认为是一个读者而不是一个藏书家,然而事实上,近四十年来我一直在不断地收藏书籍,现在我的书架上已经有了将近4000本书。确实,还有别的人藏书比我多得多——近来我听说一个女人在她纽约的家中收藏了10000本书,所有的旮旯墙角都塞满了——即便如此,我的书百分之百仍然算是我最重要的财产。

四十年来购买4000本书,这就意味着这大半生里的每一年,差不多平均每周要买两本书回家。无心或有意, “买书上架”这件事情已经成了多年来我的一个生活程式,或者一个惯例。虽然这惯例年年都有些小变化,但就我记忆所及却大体无差。

第一步,当然必须得走进书店。(我也通过邮购目录买书,但这又是另一回事。)成百上千次地走进书店,每次踏进大门时仍兴奋不已,就好像比赛开始之前,我从巨人体育馆的看台拾阶而上,看着下面宽阔的绿茵场。对新发现的期待和对未知的探索,总是令我激动不已。

现在我常常随身带着一张购书清单。购书行动开始时我总是带着这张书单,免得随随便便就泡进书店里。当然,这倒不是说我必须要按图索骥,哪怕我只需要买书单上开列的书,书单也仅仅只是一个参考指南。即便如此,我总是给自己一些时间去随便浏览,看看新书专柜,或者流连一番别的主题专柜。最终,找到自己想要的专柜并搜寻想要的书名。

诚然,想要的那本书并不一定就有,但是当我找到它时,心中会充满了启程般的成就感。按捺住兴奋,我把那本书从货架上轻轻拿下来,拿在手上好一会儿,翻看扉页确认它就是我要的那本书。

一般说来,我买书是基于对作者的熟悉、书评和朋友的推荐。严格说来,查看精装书的封套和平装书的封底并没什么必要,但我还是常常这样做。我想,这或许是出于一种责任心,因为我曾经做过图书编辑,我知道编辑们在力求准确无误地介绍内容(这点尤为重要)上的艰辛努力。往往我知道了一本书的大意,我就想要买它了。对我来讲确定购买的最好方法莫过于泛读。

第二步就是要翻开书,小心地翻开扉页和一整本新书(与挑选旧书恰恰相反),轻轻地翻阅那从来没被打开过的书页。小心翼翼地翻着微微颤抖的书页,读着标题页、副标题页,还有——如果是非小说类图书的话,通常还会有内容简介页,一页一页翻下去,直到又回到最开始看的那一页。这可真是一场考验,关系到我决定买还是不买这本书,以及是否选中这本书伴我终生,或是把它放回书架上去。因此我只读第一段,仅仅是第一段就足够了。如果我发现自己对这本书的第一段不感兴趣,连第一段都不想读完,我就把它放回原来的地方。如果那最开始的百十来字恰是我喜欢的——虽然我自己都没个明确的标准——我就决定好要买下它了。

但是,到了这一步我还没有把书拿到收银台。我常常在这个时候审视整本书,确信它没有瑕疵,确认没有拿错书。我仔细检查那略微有些尘土的封套,确认既没有破损也没有沾上污渍或是有别的什么缺陷,然后再小心地把封套取下来,检查封面和封底的装帧。要是有问题的话,我就从书架上再拿一本,好好审查,直到满意为止。也只有到了这个时候,我才把它拿到收银台去。(说实话,因为我一般每次买书不止一本,所以这收银台前的最后审核往往要花上一两个小时。)

晚上或早或迟,在妻子和孩子们睡着了以后,我就在静静的书房里进行下一个步骤。我得承认,我不仅通常被视为藏书家,还有一个积习颇深的癖好——做图书卡片。这两个爱好已经密不可分,融为一体。因为多年来我不仅不停地读我自己买的这些书,我还给书做目录卡片,不论是买的书也好,还是无意中读过的书也好,哪怕是我曾经在图书馆里找到的书,只要是我所能搜集到的。想来大约十岁或十一岁的时候,我就已经开始做这件事情。刚开始是简单的手写标题和作者目录,后来是打印的目录卡片,最后是电脑录人。我总是能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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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书桌前面,把新扛回家的书从大口袋里取出来——或者是把出版商刚送到的新书取出来——然后调出电脑数据库里的购书目录单。目录单是以每一年购买的第一批书打头的,还包括作者、标题、附注等详细信息。虽然到目前为止,这目录单一次都没能派上用场,但像我这样做目录单只是为了满足心理需要——我不仅把它放进书架,还放进了脑子里。

然后我再次调出数据库。第一次操作是简单的,第二次则用微软的表格,并且加上了更多信息——作者、标题、出版地、出版社和出版年份。另外还有三级分类,例如历史、美国、20世纪,或者是书的版式(精装、平装、礼品装,诸如此类),还有购买日期、购买数量及其他关于这本书的信息。最后是这本书的功能类型:读物、参考或收藏,最后一类指的是将来某一天我可能会用到它的某一点。当然,这种功用类型常常变化——例如一本书读过之后,我就会修改电脑上的目录单信息。

再次重申:这些事儿其实都没什么实际用处,但是给新书做目录却是我生命中最大的乐趣之一。这是一种总结性的工作,一种体验过程,体验把乱七八糟的东西井井有条地放到适当的位置。虽然有时候我也感觉这件工作很辛苦,然而我从美国最伟大的思想家托马斯·杰弗逊那里得到了勇气。杰弗逊也热衷于整理书籍档案。在杰克·马克劳林的《杰弗逊与蒙蒂希罗》一书中提到,杰弗逊的藏书要比图书馆还多,他的最后岁月就是在整理书籍档案中愉快地度过的。该书还提到,整理这些稀奇古怪的数据资料有助于形成有秩序有条理的个性。我也是如此——我的目录让我有一种安全感,至少我可以随意摆布自己的生活。(坦白说,这可能是惟一的益处。我买的书太多,自己都读不完。我总是落在后面,无论何时我都有好几百本书要读却没时间读。一旦读完一本,我做的这个数据库可以帮助我选出下一本应该读什么。)

当然我还得承认,给书做目录让我丧失了一部分满足感。总是有一点点沮丧,就和性欲一样,虽然满怀希望会得到满足,然而做完之后总是有一点小小的沮丧,就好像觉得什么事一旦做完了就会有点遗撼一样。

这一整套程序差不多快完了。所有的图书纪录都进了电脑,新买的书算是正式入了库。我翻开书的最后一页,用铅笔在右上角写上购买日期。三十年来我一直都这么做——虽然看不出精确的购书日期对我而言有何必要。显然,这件毫无意义的事儿只是一个习惯。

最后一个步骤,新书上架。等了很多年以后,我最近才在屋里添置了高达七英尺的书架。把我的书从箱子里拿出来,满满地摆在一屋子书架上是我的毕生梦想。我的书房现在按照不同的主题被分成了好几个区。每一个主题区的书都按照作者的首字母排列,从A到Z都有地方放。最后一步,我找出一个适当的主题区来放新书,这个主题区不按作者排列。我把新买的书小心翼翼地放上去,让它不至于蹭破架上别的书——否则那种井然有序的感觉就要被破坏了。

最后说一句,这么多年来,我太太被这些书烦得不行,她好几次威胁说,哪天晚上要溜进我的书房,把所有的书都搅得一团糟。这也怪不得她——这是我听到的她对这些书的惟一抱怨——不过这举动她可做不出来,她知道就算她把那些书弄得乱七八糟,我还会把它们整理回原状。

但是,也许有一天我再也不想把那些书整理得并井有条了,也再不想去读它们了。不过那倒也没有关系,不管读不读,反正这些书都是我的。

季羡林散文里的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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