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 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报告摘要(十)_干部_落实_两个

加强党的建设,展现凌河干部担当作为新面貌

强化意识形态,筑牢思想政治根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提高网络治理能力,构建网上网下联动舆论格局。打造凌河文明实践品牌,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功能,广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突出抓好志愿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项目,力争在全省有影响,在全市有地位,在群众中有口碑。有效发挥“凌河发布”宣传媒介作用,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讲好凌河故事,展示凌河形象。

大抓基层导向,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深入推进“堡垒巩固工程”,基层党组织“五星堡垒”比例提高20%。持续深化“三抓三促”活动,开展以“一街道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化“两个覆盖”集中攻坚成果,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规范化建设,确保党组织覆盖率达到100%。深化共产党员先锋工程,健全“我为群众办实事”长效机制,组织广大党员在联系服务群众、助力振兴发展第一线当先锋、创佳绩。

坚持“五好”标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立足事业发展,优先选用有经济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到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确保人岗相适。着眼后继有人,大胆把年轻干部放到艰苦复杂和吃劲岗位;聚焦担当作为,在应对突发事件、重要工作一线,多考联动,正反面知事识人,提拔重用一批长期坚守基层一线、主动承担急难任务的干部,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一票否决”,着力营造干事有为、成事有功、误事担责、赏罚分明的干事创业氛围。瞄准铸魂赋能,依托“凌河区干部大讲堂”“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季”等创新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淬炼、专业训练,锻造一支适应“两个城区”建设的干部队伍。

严明党的纪律,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个“牛鼻子”,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两个责任”同时发力、一贯到底。坚持执纪从严的主基调不动摇,紧盯营商环境、建设资源、国有资产等重点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整治,深挖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大力推进“阳光三务”和“微腐败”大清扫活动,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有机贯通,构建科学、精准、严密、高效的监督工作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人人争先促发展,风清气正干事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坚守政治根本,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遵守党内法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完善《中国共产党锦州市凌河区委员会工作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确保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区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注重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作用,增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处理好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的关系,共同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的重大职责。

信息来源:凌河发布

编辑:杜 俏

初审:杜 俏

终审: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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