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延安的李女士反映,2022年8月,家里人商量后计划在延安新区购房,通过延安宇童房产中介公司先后交了两笔共3万元定金,后来数次联系交款过户都未能如愿,更让人不可理喻的是,中介公司竟提出让购房者交纳32000元的人情关系费。李女士表示家人协商后不愿交这笔“人情费”,今年3月25日,家人再次找到这家中介公司时,被告知交了定金签过协议的房子已经卖给他人,中介公司认为他们未按时付余款,违约了。
李女士通过书面材料及电话向本报反映,2022年8月15日,家人通过网络查询后到延安宇童房产中介公司打算购买位于延安杨家岭南苑一处房子。中介公司安排工作人员带领下他们参观了该套房产。参观后觉得房子还不错李女士就向中介公司支付了2000元的意向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意向合同。
随后根据中介公司意见又向其支付了28000元意向金。至此,共向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转账30000元整。
“等待了一个星期后,我们就打电话多次催促中介公司负责人联系房主过户办理过户手续。李某以纪委正在检查等理由,让我们继续等待。家人担心拖延时间长了出现问题,2022年9月22日联系了中介公司负责人,带齐购房余款到中介公司七里铺店与其面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他们说这段时间办不了,让我们继续等待。我们当时提出:时间长了,你们别再说我们不付款违约了。中介公司人员我们说:合同上就没有注明交款时间,不存在违约的说法。”李女士和家人数次致电强调这个过程。
李女士表示,担心出现意外,后来这些有关过户的重要细节,他们都做了录音证明。
李女士说,2022年10月,她与家人再次与中介公司沟通房屋过户一事时,中介公司竟然提出让他们除缴纳契税、中介费用外,还要支付32000元的人情关系费。李女士与家人协商后拒绝支付这笔费用。
后来多次电话、微信联系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协商买房过户一事,要么不接电话,要么说在外面忙着。
直到2023年3月25日,李女士和家人带足余款开车到延安新城房产中介公司办公地点协商付款过户事宜。家人从房产中介公司员工口中得知该处房产已出售他人。问及原因,中介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房产因长时间未付余款已经违约了,所以另将房产进行了售卖。
本报电话联系到延安宇童房产中介公司李先生,李先生表示,有交了定金房屋另卖这个经过,但情况并不是李女士及家人表述的那样。
实际情况是他们他们前后交了3万元定金后,迟迟不愿意交此前和房东一起约定好的人情费。人情费这笔费用多少灵活但在实际交易中是常见的大家都认可的。约定的人情费迟迟不交,后来房东等用钱都让步表示可以协商不要这个费用,但购房者李女士及家人还是推脱不来付余款办手续,所以无论我们房产中介还是房主,再进行售卖没有啥不合适的。
问及购房者家人提出的退定金一事,中介公司李先生表示,定金交给房主了,如果房主不愿意退,可能只有走司法途径了。
来源:消费者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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