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年吉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非全)全面备考信息_复试_考生_初试

一、院系介绍

吉林农业大学林学与草学学院始建于2021年7月,是吉林农业大学具有鲜明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学院。学院的宗旨是切实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新理念,服务国家生态环境建设和绿色发展,为我国林学与草学领域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提供支撑与动力。

学院现有草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农艺与种业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学院在编教职工46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26人。师资队伍中现有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林业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人。教师多毕业于北京林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科学院、东北林业大学等国内高校与科研机构,已经形成一支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学历层次、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队伍。

学院现有林学、园林、草业科学、风景园林4个本科专业,其中园林与风景园林专业是吉林省一流专业。目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979人,硕士研究生159人。

近5年来,学院先后承担国家“十四五”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50余项,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60余篇,获省部级奖励8项,出版学术专著、教材30余部。

学院拥有专业实验室3000余平方米,科研设备900余台(套),教学科研基地100余公顷,40余个校企合作平台与试验示范基地。

二、风景园林095300 招生目录

学习方式: 非全日制

拟招生人数:1

研究方向:

01 风景园林历史与理论

02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

03 风景园林工程技术与 管理

04 风景园林植物生态与 应用

考试科目: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44 风景园林基础

④832 风景园林设计(手绘)

复试科目:965风景园林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4 小时)

加试科目:1.画法几何2.园林美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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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考书目

344 风景园林基础

《园林树木学》(修订版),陈有民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3 年

《中国古典园林史》(第三版),周维权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 年

《园林规划设计》(第三版),胡长龙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年

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画法几何及阴影透视》,韩豹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 年

《画法几何及阴影透视习题集》,韩豹主编;,中国林业出版社,2012 年

2023复试分数线

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

附2023年考研国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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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图片注释,不超过 140 字(可选)

四、复试细则

复试方式和时间

复试方式:各学院自主确定复试方式(详见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

复试时间:原则上4月4日之前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将于4月7日之后进行。

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

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核:具体科目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专业素质与创新能力、综合素质与科研潜质等(80分)。满分100分。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复试成绩总分≥180分、其他专业≥120分为复试合格。

(6)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专科毕业至入学报到时满2年以上或本科结业)报考的考生,需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其中任意一门加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将不予录取。加试的具体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

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70%+(复试成绩总分/2)×30%{其中初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的其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70%+(复试成绩总分/3)×30%)}。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顺次录取(若按方向招生以方向排名)。

2.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或加试不合格的考生均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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