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企业活力,日前,市政府发布《茂名市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内容包括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稳住外贸外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六大方面38 条措施。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
《措施》明确,落实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减免税费政策。
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实施时间延期政策,以及对2022 年度已享受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的企业缓缴期延长政策。
运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等引导小微企业贷款继续扩面、增量、降价。整合全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落实市融资担保与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联动风险补偿机制。
积极推动银行机构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
《措施》要求,落实好阶段性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政策。采取“政府补贴、平台支持、主体参与”组合方式促进汽车消费。
保障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必须100 %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优化二手车市场流通管理。
对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最高按照销售价格的10 %给予补贴且不超过500元。
落实应对疫情冲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11条”。
稳妥把控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做好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过核定重点监管额度和一般监管资金,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额度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保证预售项目按时交付,维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开展“茂名人游茂名”、 519中国旅游日暨520“我爱荔”旅游季等活动。
打造东汇城省级示范特色商圈等地标商圈(示范街)。推进信宜市国家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示范县建设工作。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开展以建设供销社农产品综合服务站为重点的供销社“生产、供销、信用”综合合作试点工作。
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措施》指出,充分发挥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总指挥部的统筹协调作用,落实“一项目一专班”工作制度,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研判、一月一分析”运作机制。
盯紧国家政策方向和规划导向,谋划储备一批优质项目,抓住“十四五”中期评估的契机,争取更多项目纳入上级“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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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市重大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机制,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
做好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充分利用好预支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积极争取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保障国家和省布局在我市的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中央预算内资金等,申报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制订资金筹措方案,全力保障项目资金需求。
积极对接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争取基金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和产业转移合作园区项目建设。
全力稳住外贸外资
推动茂名港口岸扩大开放,争取新增或加密以茂名港为始发地或目的地的国际航线。构建茂名至北京“空中快线”,推动临空经济区打造面向东盟的桥头堡。
组织企业参加广交会等重要展会,以及省举办的赴欧洲、东南亚等地的经贸交流活动,支持企业拓展海外市场。
推动博贺新港区东区油品、化工码头共4 个泊位建成验收和茂名港口岸吉达港区进口基地建设。
加快广东自贸区茂名联动发展区、化州保税物流中心(B 型)建设,打造一批“产业集群+跨境电商”试点,加快建设茂名跨境电商综试区,助力企业抢抓海外订单。
梳理服务重点外资企业名单和面向RCEP 成员国重点招商目标企业清单,谋划重点外资储备项目。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措施》明确,支持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新华粤公司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并按规定落实财政保障政策。
实施工业投资跃升计划,2023 年工业投资增长10%以上。实施推动工业园区项目快速落地“13条”。
累计建设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20 个以上,高质量建成12万亩高标准农田,推进2万亩养殖池塘升级改造和渔港建设,出台专项措施大力发展现代化海洋牧场和深远海养殖,培育若干现代化海洋牧场企业。
实施《茂名市高质量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方案》。依托茂名、茂南、高州产业转移工业园,高标准建设茂名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规划建设佛山(茂名)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开展好两市县级对口帮扶协作工作。
完善“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市县联招”一盘棋招商格局。依托“链主”企业,突出以链招商、以商招商、资本招商,优先引入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
落实各级优质企业奖补政策,力争2023 年新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家,省级“单项冠军”企业3家。
聚焦产学研用融合,加快推进霍尼韦尔UOP 广东茂名协同创新中心、清研先进新材料加速基地、绿色化工与新材料中试基地建设。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新培育一批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措施》指出,落实省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全面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别化监管。健全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重点对行业协会商会领域开展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完善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积极参与“千名就业服务专员助万家重点企业”活动。实施“职通车”精准就业服务系列活动。
与佛山市建立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各区、县级市全部建立县级结对帮扶协作关系。
持续优化我市一网通办平台。根据省安排,加强与粤省事平台对接,加快推进与个人、法人数字空间对接和应用,配合省推动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以“标准化”推动涉企事项全市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要强化实施督导,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跟踪服务,推动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最大程度释放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来源:茂名日报
茂名市人民政府
微信:mmsrm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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