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经济离不开稳地产,两会前,多个省市发布的一揽子稳经济政策中均提出多项稳地产政策。
3月2日,广东省发布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两个文件,其中均提出多项房地产支持措施,包括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首次购房,支持房地产企业用好股权融资政策,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等。
同时,广东还提出以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为重点,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实施三大“金融+”工程,力争2023年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4万亿元,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增加70家以上。
多项地产支持政策促高质量发展
3月2日,广东省政府发布了《广东省激发企业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稳住外贸外资、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六方面提出59项政策措施。
其中,在加快恢复和提振消费方面,提出多项房地产支持政策。
一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落实城市主体责任,不断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工具箱,及时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大力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政策。落实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住房公积金贷款重点支持职工首次购房。
二是支持房地产业合理融资需求,重点推进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公司债券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政策落地见效,支持房地产企业用好股权融资政策措施。用足用好国家专项借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力度,全力以赴保交楼,切实维护购房者利益。
三是指导并督促各地根据国家要求,优化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加强监管额度内的资金监管,保障资金专款专用,超出监管额度的资金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取使用,补充企业资金流动性。
同日,广东省政府还发布了《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落实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金融政策,推动房地产与金融形成良性循环。
一是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用足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等政策工具,保持开发贷款和债券融资稳定,加快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满足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支持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参与房地产项目并购重组。鼓励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治理完善、聚焦主业、资质良好的房地产企业稳健发展,支持优质房企与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存量融资展期,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和开展股权融资,为优质房企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增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建筑企业信贷服务,提供必要的贷款支持,保持建筑企业融资连续稳定。做好重点房地产企业风险处置项目并购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对并购出险和困难房地产企业项目的并购贷款暂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
二是支持租购并举的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鼓励银行机构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长租房市场发展提供多样化信贷融资服务,满足租赁企业和经纪机构合理信贷需求。推动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发展租赁住房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鼓励商业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住房租赁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拓宽住房租赁市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
展开全文
2023年新增社会融资规模4万亿
在《2023年广东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简称《方案》)中,广东省提出的工作目标是,力争2023年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4万亿元,本外币存款、本外币贷款、证券交易额和保费增速分别高于10%、12%、15%和6%,带动金融业增加值增长8%。着力引导金融资源加大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其中:为制造业、科技创新提供融资1万亿元以上,全年境内上市公司增加70家以上,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和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融资1.5万亿元左右,为县域振兴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提供融资1万亿元左右。
除了房地产支持政策,《方案》还提出,以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为重点,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
一是加快推动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筹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研究组建省级大型产业投资基金和金融控股公司,引进境内外大型金融集团的理财子公司、金融租赁、金融科技、融资租赁等功能总部。推动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上市或开展并购重组。深化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市场注册制改革,推动广州期货交易所创新发展,完善广东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推进全省范围内数字人民币应用创新试点和深化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应用创新试点。
二是高水平推进横琴、前海、南沙三大平台金融开放创新。加快横琴合作区跨境资金“电子围网”建设,支持澳门银行保险业到横琴合作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推动前海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优化前海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推进香港有限合伙基金(LPF)与前海QFLP规则衔接、机制对接。研究出台金融支持南沙建设专项措施,推进南沙贸易投融资便利化和气候投融资试点,探索在资本市场、科创金融、跨境保险、绿色金融等领域扩大与港澳地区的双向金融开放合作。
三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扩大“深港通”“债券通”业务,推动“互换通”尽快落地。探索进一步拓宽“跨境理财通”试点范围。加快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落地。积极推动扩大跨境车险“等效先认”实施范围。继续向财政部申请香港、澳门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广东企业到香港上市或到港澳发行债券融资,以及到境外发行全球存托凭证(GDR)。
四是统筹开展全省新一轮区域金融改革创新。争创广州绿色金融改革示范区、广深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支持汕头经济特区探索华侨金融创新,支持湛江、汕尾发展海洋金融,支持茂名申报国家级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支持梅州开展绿色金融改革创新。
此外,在实施三大“金融+”工程方面,《方案》还提出,实施“金融+制造”工程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广设立银行制造业服务中心,加大对储能、集成电路、硅能源、超高清视频显示等重点产业的支持。抓住注册制改革机遇,加大制造业企业辅导改制上市工作力度。出台发展融资租赁支持“制造业当家”的政策文件。
同时,实施“金融+科创”工程促进金融、科技、产业高质量循环,加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等全国性证券市场板块间的合作,加快广东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科技创新专板”建设,发挥广州等科创金融服务基地功能,实施科技企业“全链条培育计划”,做好股份制改造和申报上市的服务工作。
责编:朱雨蒙
校对:廖胜超
版权声明
证券时报各平台所有原创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我社保留追究相关行为主体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与合作可联系证券时报小助理,微信ID:SecuritiesTimes
END
特别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