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某小区二手房业主被区别对待,收费高出几倍,拒交费被断水_家属_职工_物业费

1月28日,家住城东幸福路47号红旗乳品厂家属院的寇先生向本地媒体反映称:“该家属院对待我们二手房的业主收费标准:停车费是150元/月;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为45元/㎡.月(包括10元垃圾费,30元管理费,还有5元路灯费),而原单位职工停车费是80元/月;物业费仅有几块钱,这区别真是太大了!”

二手房业主:买房手续合法,为啥收费要比别人高几倍?

【基本信息】小区名称:红旗厂家属院(别名:红旗乳品厂家属院);小区地址:城东幸福路47号;产权描述:70年;所属区域;新城 胡家庙;环线位置:二至三环;物业类型:住宅;建筑年代:2006-08-01;建筑面积:11002㎡;占地面积:12000㎡;房屋总数:207户;楼栋总数:6栋;容积率:2.3;物业费:1.50元/㎡·月;开发商:单位自建。

2021年,寇先生通过合法手续购买了该家属院的一套50㎡多一点,居住环境比较差的老房子,同时拿到了房产证。“我与其他职工住户一样持有该小区的房产证,应该享受同样的待遇和服务,然而,在收费方面执行同样的标准,我怎么也想不通,家属院会在收取物业费、停车费方面明显地歧视我们二手房业主。”寇先生显得很无奈地说。

“由于自己并不认同这种差别待遇,且认为家属院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较差,于是就采取了拒交费的方式以示抗议,总共拖欠了8个月物业费。为了催费,物业拒绝给我售水,导致春节期间家里停了半个月的水。我曾多次向社区及胡家庙街道办反映物业的这种霸道的做法,却始终没有个说法。”

物业:低收费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外来人员无权享受

西安永宏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一张收费《通知》内容:“公司为便于管理好家属院,特制定有关收费标准如下:家属院所有业主必须缴纳停车占地费:职工(含家属)停车费80元/月,非职工150元/月;物业费:职工(含家属)每户收取卫生费6元/月,非职工每户收取卫生费10元/月,管理费30元/月。从2022年6月1日起执行。”

该家属院一位物业负责人对此表示:“并非不给寇先生卖水,而是根据管理规定,拖欠物业费用户每次限购2吨水,是因为寇先生本人不肯买2吨。“卖水的工作人员都在,业主可以随时来买水。有关收费标准不同一事,寇先生也反映多次,街办等部门也很关切,但这是公司的规定,公司所属两个家属院都是这样执行的。”

“红旗乳品厂职工为本单位做了贡献,就应该享受的低收费,这是单位给职工的福利,外面的人虽然购买了本单位职工的房子,但单位的福利却无权享受。目前,该家属院并没未交到社会上,单位仍给职工补贴,这个补贴外人不能享受的。”

近年来,随着住房改革的推进,很多单位家属院的房子上市流通,因此像寇先生遇到的这种差别待遇情况屡见不鲜,那么,家属院区别收费是否合法呢?

律师观点:虽合法但有违公平原则,但不要区别对待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家属院物业收取的物业费与停车费,单纯地区别对待职工与非职工并不违法,只有对非职工收取的物业费与停车费超过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金额,才算违法。

只要家属院对非职工收取的物业费与停车费不超过物业服务等级对应的金额,就是合法的。至于家属院收取的职工的物业费与停车费低于非职工的物业费与停车费,哪怕对职工免费,均是家属院物业的一项权利。按照目前政策,如果企事业家属院经过三供一业改造后交给社会管理,各方面收费管理则应一视同仁。

最后赵良善律师强调,从维护小区团结与稳定、避免非职工与家属院物业之间产生矛盾以及公平原则出发,同住一小区,职工与非职工应享受同等服务,针对收费问题,不建议家属院物业区别对待职工与非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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