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茌平推出购房优惠政策!戳进来看看→_茌平_住房_万元

为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茌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八部门出台了关于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合理住房需求的意见。

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多孩家庭发放3万购房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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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优化个贷首套房认定标准

不断优化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效扩大首套房政策享受群体范围,落实好首套房房贷政策,降低购房成本。(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茌平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茌平监管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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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2

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

参照执行聊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自2022年第四季度起,以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按季对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评估,若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则依程序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三个月均上涨,则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茌平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茌平监管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Part 3

支持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登记模式

在押房产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未解除原抵押状态下过户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无需先还贷解押后再办理过户转移,免去提前筹款还贷解押环节,实现带抵押房产过户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手续同步办理。(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茌平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茌平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茌平监管组)

Part 4

支持居民换购住房

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其中,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全部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Part 5

防范居民“卖旧换新”认购风险

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开展“卖旧换新”一站式服务,倡导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6个月内旧房未售出、新房退定金,解决购房群体“卖旧换新”痛点,防范居民认购风险。(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Part 6

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

在我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孩家庭,购买我区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24万元提高至27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45万元(多孩家庭是指同一家庭现有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具体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及法院判决书等可以证明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为准)。(责任单位: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茌平管理部)

Part 7

提高多孩家庭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在茌平区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孩家庭,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距上次租房类提取时间间隔需满一年,夫妻双方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房租支出(以房屋租赁发票金额为准)。(责任单位: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茌平管理部)

Part 8

多孩家庭发放购房消费券

对二孩三孩家庭在茌平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财政发放3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购房消费券一个家庭只享受一次。(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Part 9

完善人才住房政策

对我区新引进的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在我区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在我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养老保险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分别给予20万元、5万元、3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Part 10

支持各类群体开展群(团)购商品房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群(团)购模式销售商品房,积极开展针对机关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群体群(团)商品房的营销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和相关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情况,组织职工群(团)购商品房。对在茌平主城区群(团)购本政策出台之前已经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财政发放3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不高于个人总房款10%的优惠(以上政策需要在同一个项目内一次性购买20套以上,有效期至2023年5月底)。对在主城区群(团)购本政策出台之后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住房,财政发放4万元/套的购房消费券,鼓励开发企业给予不低于个人总房款3%、不高于个人总房款10%的优惠(以上政策需要在同一个项目内一次性购买不少于1个单元且不低于54套,有效期至2023年12月底)。该政策不与多孩家庭购房消费券叠加。(责任单位: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聊城银保监分局茌平监管组)

Part 11

实行房票制度

Part 12

实施契税补贴政策

对于在茌平主城区新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144平方米的,实际缴纳的契税与按1%税率计算的契税差额,按照差额部分的20%发放消费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Part 13

优化房地产金融服务

认真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要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更好地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辖内地方法人银行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工作,对于超出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机构,2022和2023年不计入业务调整过渡期,其过渡期相应顺延。(责任单位:中国人民银行茌平支行、聊城银保监分局茌平监管组)

Part 14

努力提振市场信心

举办“春季房交会”等活动,持续搭建商品房展示、交易服务平台,提供便捷看房、选房、购房服务;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高峰论坛等活动。(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来源:智慧茌平

编辑:陶秋霞

审核: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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