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孙军)“近年来,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产学研协同育人不断深入,实习实践质量稳步提高,但是企事业单位与学校协同育人链条未彻底打通、各方稳定互惠的长效机制仍未形成、学生社会适应力提升不明显等现象仍然存在。”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副校长戴彩丽认为,解决好“校热企冷”、学生就业“出口”与企事业单位需求“入口”衔接不畅矛盾,需要进一步鼓励社会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学生实习实践环节,切实提高大学生职业技能与社会适应力。
戴彩丽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大学生实习面临两大问题:第一,实习过程育人成效有待提高。部分高校实习实践环节流于形式,企事业单位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深,实习岗位质量和考核要求不高。第二,政府统筹协调、企业与高校联动的人才培养机制尚待完善。
对此,戴彩丽提出四个建议:第一,加强社会企事业单位参与学生实习实践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国家、省、市等各级主管部门要统筹协调、联合部署,出台支持企事业深度参与学生实习实践的相关政策,按照单位属性、人员规模、资金利润规模等测算出各企事业单位应提供实习实践岗位的最低数量,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单位考核。
第二,加快构建政府、学校、企业协同的学生实践育人体系。政府要更好发挥统筹协调和政策鼓励作用,搭建专门的校企供需对接、登记与考核平台,建立人才需求体系表和数据平台,对企业接收学生具体情况进行记录,为后续的奖补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企业将大学生实习实践内容过程与单位职工能力培养培训进行有效连通,实现大学生实习与单位职工岗前培训“同岗同酬同考核”,切实提高实习岗位质量和实践实效。高校负责梳理每年所需的实习实践岗位、内容、时间等信息,与政府部门主管的学生实习岗位信息平台、企业人才需求信息平台保持对接联动;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为学生充分参与企业实习提供政策保障。
第三,加大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学生实习实践的政策与资金支持。政府要加大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力度,按照企业为大学生实习实践期间的经费支出总额,免征企业增值税;实习实践的大学生在本企业直接就业的,一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限期免征,即自当年内进入企业工作开始起至一年期满),并同额度、同时期免征企业增值税。根据事业单位提供的岗位性质、接收人数、实习时间等育人贡献量,按经费支出总额给予50%—100%的财政补贴,更好发挥财税政策在激励企事业单位主动深度参与实践育人方面的杠杆作用。
第四,加速建立国家级、省级高水平实习实践基地认证考核制度。明确政府、企业和高校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加快建成一批“政府认可、企业需要、高校贡献”的高水平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以国家级、省级实习实践基地认证与考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实践育人成效的考核指标体系,分别对国家级、省级实习实践基地的依托企业给予一定期间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财税政策支持,进一步提高企事业单位深度参与实践育人全过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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