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银行卡中的钱是违法所得,却多次利用POS机为“朋友”提现并从中牟利。近日,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破获一起利用POS机刷卡套现案,在浙江省桐乡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叶某、张某、严某三人,缴获作案POS机三部,银行卡十余张。
前段时间,刑警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发现受害人的钱转入诈骗分子提供的银行卡后,大量资金通过POS机消费在浙江省桐乡市的一家便利店。于是,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这家便利店的老板叶某。经查,叶某违规利用POS机取现200万余元,非法获利4万余元。
“那晚,我在店里守店,正拿手机看连续剧。他来到店里买烟,并同我攀谈起来。他问我想不想通过POS机取现赚钱,有2%的好处费。”被抓后,叶某回忆起自己最初被朋友“胖子”(诈骗分子,已另案处理)利诱的情景。
“我疑心套现的钱来路不明,胖子直接说确实是网络赌博之类的违法资金,但他还说这些不用我管,只要能找到稳当、信得过的人刷POS机,给他们高额好处费,自己少赚一点,就没什么风险。”如今身处囹圄,叶某不断懊恼自己当时“太傻太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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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叶某供述,他当时按照“胖子”的要求,很快用自己店铺的营业执照去银行办理了相应的POS机,并依托自己的“朋友圈”依次联系上了经营烟酒店的张某、经营超市的严某,共同实施POS机取现。经查,至案发时,张某利用POS机违规取现160余万元,非法获利3万余元;严某利用POS机违规取现28万元,非法获利56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严某被依法取保候审。三人的8万余元违法所得被依法没收。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来源:刑警大队
供稿:涂斌、戴宇燐
来源:永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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