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恢复!禁止!管制!_西安_西安市_道路

全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

现场挂牌业务已恢复正常

3月28日,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重要提醒,全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现场挂牌业务已恢复正常。

广大市民朋友:

经省级管理平台积极维护,全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系统现场挂牌业务已恢复正常,凡办理电动自行车新车挂牌、补领号牌业务的市民朋友,可前往西安市东、南、西、北车管分所及各郊县车管所现场办理挂牌业务。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3年3月28日

西安市政府发布

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3月28日,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分阶段调整西安市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展开全文

通告规定,西安市三环路(含)以内区域,自2023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或者超过Ⅲ类烟度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三环路以外区域由所在区县结合辖区实际自行划定。三环路(不含)以外其他区域,自2023年5月1日起,禁止使用超过Ⅲ类烟度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2023年8月1日起,禁止使用达不到国Ⅱ排放标准或者超过Ⅲ类烟度限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通告规定,执行应急、抢险、救灾等特殊任务和用于农业生产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措施限制。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按照本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执行相应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响应措施。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通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原《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市政告字〔2019〕1号)同时废止。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发布通告:4月5日

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3月29日,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通告:

为切实做好癸卯年清明公祭轩辕黄帝典礼道路交通保障工作,确保公祭活动安全顺利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 决定4月5日对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

1、 2023年4月5日5时至15时,包茂高速(G65)西安至富县路段,双向禁止大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上述车辆经延西高速(G6522)绕行,禁止从黄陵出口驶出。

2、 2023年4月5日5时至17时,210国道黄陵段禁止大型货车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通行,上述车辆经延西高速(G6522)绕行。

3、 2023年4月5日7时至14时,黄陵县城及延西高速黄陵出口、包茂高速黄陵西出口优先保证持证车辆通行。未持有公祭典礼活动通行证的车辆择时、择路通行。

每间房免费提供下午茶和欢迎果盘,双人早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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