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_公示_行政执法_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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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采取多项措施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中,全面、准确、及时公示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一是加强执法信息的事前公开,积极利用现代网络便捷的优势,在海勃湾区政务网等相关网站上将执法权限、依据、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等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开;

二是严格落实事中公示,在执法工作过程,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执法事由,依法依规按章执法;

三是完善事后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许可的项目受理、进展及结果,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情况都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积极利用现代网络便捷的优势,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扩大公开的范围,提高公开效果,切实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来源:乌海市生态环境局海勃湾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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