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顺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_唐山_股份有限公司_河北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宁夏顺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宁夏顺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唐山金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唐山利澳管业有限公司债权,依法转让给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宁夏顺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唐山市华信机电制修厂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以上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宁夏顺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以上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等该债权转让的事实。且我公司转让方与受让方均为依法依规、审慎经营,在资产转让过程中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情况,严格按照债权转让程序依法转让。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作为以上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款偿债义务;下列债务人相应的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本公告仅列示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全部债权本金,债务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担保合同等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宁夏顺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凤凰新城支行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乐亭支行

2023年3月6日

序号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名称起始日到期日本金(元)

1唐山金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唐山金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房产土地抵押、曹明利、陈秀艳、2014/04/252015/04/2530000000.00

贾学双、吴建民保证担保

2唐山利澳管业有限公司唐山金地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房产土地抵押、陈宝章提供保证担保2015/02/122016/02/1020000000.00

3唐山市华信机电制修厂邹素梅名下商业房产土地抵押,宋晓稳、邹素梅提供保证担保2015/01/092016/01/0625000000.00

合计数(3户、3笔)75000000.00

注:“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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