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长沙,一名女子去商场买内衣,却被诬陷偷走了一件49元的内衣,女子很生气,要求店家赔偿100000的精神损失费,店员:我就差给她跪下了!
在我们老一辈人的心里,内衣属于贴心衣物,是不可以试穿的,每个女人心目中都应该知道要穿哪一个码,内衣的码数是统一的,买回家合适就合适,不合适也就认了。
没想到是随着时代的变化,现在,原来买内衣都可以试穿了
湖南的这名女子逛商场买内衣,挑了2件合适的款式,来到试衣间试穿之后,爽快的付了钱,把内衣买了回家。
没想到第二天却收到店员的一个微信:
“亲爱的唐美女,你昨天是试了2件冬装,开始试的是一件34的,然后第二次是拿了一件36的给你,总共是有4件内衣,给你的是四件内衣,你出来的时候你只拿给我三
件,然后你就买了两件,还有一件我昨天到仓库去找了,没有。是不是穿在身上忘记脱了?”
女子立马回了店员,自己没有多拿内衣。没想到第二天店员又发来一个消息说:
“就是穿到身上忘记脱了也没关系呀,你就是给我转49块钱过来就可以了,因为我们这个收了货都要自己赔钱的,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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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这回就生气了,自己明明没有拿,可是店员却说自己拿了,也就是说自己手脚不干净,偷了他们家的衣服!
后来店员再发微信说,自己虽然没有调查监控,可是万一调查,那什么事都一清二楚了,这样搞得大家都不好看!
女子火了,既然没有调查监控,你们却诬陷我偷你们家的衣服,这像什么话?于是女子直接来到了这家内衣店,要求店员查看监控!
到这回另一位店员告知唐女士,之前那个店员已经离职了,监控的话也只能监测到试衣间的外面,试衣间的里边是看不见的,所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家也不清楚。
女子跟店员吵了起来,要求店家还自己一个清白,后来店长出来也感觉到没有确实的证据,这样说不太恰当,于是就问女子怎么办?
女子正在气头上,张口就说:那你们就赔偿我十万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后来经过讨价还价,店长说可以赔偿女子300元的内衣。但女子也不同意,要求店家按照自己买了的内衣的价格400元的十倍赔偿,就是赔偿4000元!
在这个事情中,店员没有真凭实据,却一口咬定女子偷了自家的内衣,这个行为确实不妥当。
但是,我以前帮人卖过内衣,确实有人偷内衣的,不过我们都会记住拿了几件给客人试就要拿回几件,店员这样处理确实不对,一般来说客人为大,没有确实的证据,不能咬定是别人偷的东西。
但客人狮子大开口,不依不饶也不应该,如果实在解决不了就报警吧,警察说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
如果你遇到这样的事情,你会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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