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文言文原文加翻译?缇萦救父文言文翻译是什么_肉刑_长安_改过自新

本文目录

  • 缇萦救父文言文原文加翻译
  • 缇萦救父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 “缇萦救父”讲述的是什么
  • 历史上真实的缇萦救父是怎样的呢
  • 缇萦救父的出处及翻译
  • 缇萦救父的原文及译文
  • 古文缇萦救父翻译

缇萦救父文言文原文加翻译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翻译:文帝四年,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淳于意有5个女儿.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几个女儿都低着头
原文:(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缇萦救父文言文翻译是什么

翻译如下文所示:

汉文帝的四年中,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受贿。按照刑法应当专车押送他向西到长安去。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孩子不生男孩,危急时没有人能帮忙。”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感到悲伤,就跟父亲向西到达西安,上书说:“我的父亲担任官吏,齐地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获罪受刑。

我为(受刑而)死的人不能复生感到悲痛,而受过刑的人不能再长出新的肢体,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办法了。我希望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父亲的罪过,让(他)能改过自新。”她的书信被皇上听到后为她的意愿感到悲伤,这一年也废除了肉刑法。

原文:

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淳于意受赂,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

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之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行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年即除肉刑法。

故事介绍:

缇萦是西汉王朝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缇萦是淳于意五个女儿当中最小的一个。

淳于意从前当过官,后来弃官行医,救死扶伤,深受民间尊敬。人们从四面八方,长途跋涉,找他求医。淳于意精于医术,替人医病,差不多治一个好一个。

由于缇萦的仗义执言,犯人就不必受刺字,割鼻或砍肢之苦,对推动古代刑罚由野蛮走向相对宽缓人道作出了贡献,在历史上被广为传颂。她不怕千辛万苦,为父申冤的孝心,使她成为孝道的典范。

“缇萦救父”讲述的是什么

“缇萦救父”是许多人都知道的故事。淳于意为人耿直,不肯显名,常匿名而四处游学行医,由于不肯为当时某些以势欺人的王公贵族看病,得罪了他们,于汉文帝四年(一说十四年,或十三年)被诬告而解送长安。淳于意只有五个女儿,临行之际,围父而泣,淳于意不由心烦不快,说:“没有儿子,遇到了危急之事就无人分担!”小女儿缇萦听后十分伤心,当即愿随父西去。至长安后,缇萦又上书文帝,言其父廉平守法,表示“愿入身为宫婢,以赎父罪”,文帝感其孝诚,而淳于意方得以免刑。获释后,返乡家居,以看病谋生。这则“缇萦卖身赎父”的故事,历代《百孝图》之类书中均有记载。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淳于意这样一个技术高明的医生在当时封建社会中的不幸遭遇,以及缇萦的可贵品质。

历史上真实的缇萦救父是怎样的呢

缇萦,汉文帝时太仓令淳于医之女,事迹见于《孝文本纪》和《扁鹊仓公列传》。文帝十三年五月,淳于医因行为不慎,触犯法律,按规要去长安处以肉刑。汉代肉刑断损肢体,轻者致残,重者会死。五个女儿在后边嘤嘤哭泣。太仓公将行,骂其女说:“生子不生男,有缓急非有益也!”

小女缇萦自伤泣,于是随父到长安,上书汉文帝说:“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复欲改过自新,其道无由也。妾愿没入为官婢,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下诏废除肉刑。缇萦上书,陈述肉刑之过,甘愿入官府当婢女,替父赎罪,求让父亲能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情、理俱在,感动孝文,从而使肉刑废除,父刑得免,并为一朝百姓造福。缇萦可谓一位机智勇敢的孝顺才女。正如太史公所称赞:“缇萦通尺牍,父的以后宁。”

汉初,高祖、惠帝、吕后时期,汉朝在法律制度上承袭的是秦制,也就是汉初二十多年间,尽管改朝换代但是在法律上还是很严苛。缇萦救父很是出名,一方面表现了一个古代女子的胆识和孝顺,另一方面是在促使汉代法律改革上有着重要的意义。缇萦上书中并没有过多在案情上纠缠,而是着重批评肉刑的不合理,正好与汉文帝的改革意图一拍即合。文帝“悲其意,此岁中亦除肉刑法”,表面上成全了缇萦的孝道,实际上则使之变成普惠之法。既为父亲争取了生存机会,也给了政府一次机会,以此为契机,全方位改革承袭自秦代的法制。

《汉书·刑法志》记载了这次因案立法的重大改革,其中的几句话很可能是汉文帝的原话,他说:现行法律体系中有那么多肉刑,犯罪却没有得到扼制,表面上错在犯罪者,实际上政府也有一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在于要对民众进行教育,让他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能做。如果不加以教育,就用断肢体、刻肌肤的方法,惩罚那些犯了错的人,那么他们即使想改恶从善也来不及了,更何况仍会有其他人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应该取缔这些残害肉体的刑罚,代之以更具实际教育和惩戒功能的刑种。

缇萦救父的出处及翻译

缇萦是西汉王朝(大约公元前184至公元8年)时代的人。她住在山东。她的毅力和勇气,不但使父亲含冤得直,免受肉刑,而且也使汉文帝深受感动。因而废除这种残酷的肉刑。此文出自《史记·扁鹊仓公列传》。

原文

缇萦救父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译文

文帝四年, 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个女儿。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给国家当差的时候,齐国的人都说他廉洁正直。现在他犯法获罪,按律当处以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没入官府作奴婢,用身体来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 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

缇萦救父的原文及译文

原文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受赂。以刑罪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之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身,而刑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道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也。”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 选自《史记·孝文本纪》)
译文
  汉文帝四年期间,有人上书告发淳于意,说他受贿。按照刑法,专车押送他向西前往长安。淳于意有5个女儿,跟随着(囚车)在哭。淳于意生气,骂道:“生女儿不生儿子,危急时没有可以帮忙的人。”这时小女儿缇萦因父亲的话而悲伤,于是陪父亲往西到长安去,上书说:“我的父亲做官吏,齐国的人都说他清廉公平,如今犯法应当获罪受刑。我为死的人不能复生而感到悲痛,而受刑的人不能再改过,即使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愿意舍身做官府中的女仆,来赎去父亲的罪过。”皇上听到怜悯她的意愿,这年就去除了肉刑法。

古文缇萦救父翻译

原文:缇萦救父
(汉)文帝四年中,人上书言意。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意有五女,随而泣。意怒,骂曰:“生子不生男,缓急无可使者。”于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乃随父西,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邢者不可复续,虽欲改过自新,其路莫由,终不可得。妾愿入身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改过自新。”书闻,上悲其意。此岁亦除肉刑法。
译文:
文帝四年, 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切断肢体的“肉刑”,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5个女儿。他被押送长安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时,连个帮手也找不到。”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淳于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给国家当差的时候,齐国的人都说他廉洁正直。现在他犯法获罪,按律当处以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没入官府作奴婢,用身体来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 这样,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史记�6�1 孝文本纪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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