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怎么转正)_预备党员_党员_支部

本文目录

  • 预备党员怎么转正
  • 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一般顺序是
  • 预备党员转正的正确说法
  •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转正的条件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 党员发展流程有哪五个主要步骤
  • 预备党员转正要求
  • 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 预备党员转正的规定
  • 预备党员转正的步骤是怎样的
  • 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怎么转正

法律分析: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

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一般顺序是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一、预备党员有以下情形之一,应作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产生怀疑,不能认真贯彻落实的;
(2)因触犯刑律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管制、拘役的;
(3)在预备期间,不履行党员义务,或思想落后、觉悟很低,经党组织教育帮助,没有继续进步要求的; (4)入党后,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或犯有一般错误,经党组织批评指出后,拒绝检查改正的;
(5)由于其他原因,党组织认为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二、成为预备党员必须经历的两个阶段是什么
1、积极分子
2、发展对象
三、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的正确说法

法律分析: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转正的条件和程序分别是什么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的,予以按期转正。

其程序(或步骤)如内下:  

(一)预备党容员递交转正申请书,一般在预备期满前二十天为宜;  

(二)党支部委员会考察,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三)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并表决。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党支部委员会填写党支部大会决议情况,汇总相关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五)上级党委召开委员会,由党委会集体审批;  

(六)上级党委批复,即通知。  

(七)由党支部通知党员本人,并公布。

扩展资料:

考察不合格:

延长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

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党员发展流程有哪五个主要步骤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一个申请入党的人,从递交申请书到成为一名正式党员,至少需要2年时间。要经过5大程序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2个步骤)
第一步,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一般由本人书写,且要求为手写稿,不提倡用电脑打印稿。
第二步,党组织派人谈话。党支部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入党的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进行教育和鼓励。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4个步骤)
第三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本单位、本支部所有申请入党的人员中,由党员或群团组织向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根据党员或群团组织的推荐,设支委会的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被推荐对象进行审查,审查被推荐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在政治、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第四步,上级党委备案。支部将支委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相关情况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写出自己的主要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第五步,指定培养联系人。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六步,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期在一年以上,自支部确定其为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主要采取安排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每半年,党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考察情况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5个步骤)
第七步,确定发展对象。在一年的培养考察期满之前,适当的时候,先由支部负责同志同拟发展对象人选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然后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其是否可列为发展对象意见建议。根据谈话情况和培养联系人的意见建议,并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拟发展对象人选的意见建议(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召开支委会讨论同意的即确定为拟发展对象。
一般来说,发展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从主体来说,必须是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2.从培养教育时间上来说,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3.从成熟程度来说,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入党积极分子。4.从程序上来说,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公示);必须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第八步,报上级党委备案。经支部讨论确定的拟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委备案,方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九步,确定入党介绍人。每名发展对象都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第十步,进行政治审查。《细则》规定“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体措施之一,对于防止政治上有问题的人混入党内,是非常必要的。
第十一步,开展集中培训。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
四、预备党员接收(7个步骤)
第十二步,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之前形成的政审材料、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等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连同所有材料报上级党委预审。
第十三步,上级党委预审。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入党志愿书》。
第十四步,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必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不能为空。
第十五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经党委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入党志愿书》填写好后,由支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并进行表决。
会后,支部书记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等)写入《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第十六步,上级党委派人谈话。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上级党组织审批之前,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上级党组织派人谈话,这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程序。这样做,一方面使党委能直接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保证审批意见准确,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进入到党内来。另一方面通过谈话,可以有针对件地帮助发展对象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还可以通过谈话,了解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情况,也是对党支部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七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根据谈话人的谈话情况汇报,召开党委会,进行集体讨论和表决。党委审批意见写入志愿书,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十八步,报集团党建工作部备案。入党审批通知下发支部的同时,报集团党建工作部一份。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7个步骤)
第十九步,编入党小组。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并对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第二十步,组织入党宣誓。《细则》规定,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誉仪式的时间,尽可能在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贸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总支、支部组织进行。有些党组织为了使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在七一建党节时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也是可以。
第二十一步,继续教育考察。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期内,党组织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第二十二步,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支部组织对预备党员预备期思想、学习、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对考察合格的,党支部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公示),公示期满无意见经支委会审查同意后准备召开支部大会。
第二十三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主要程序为:一是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二是入党介绍人向支部大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并说明是否同意按期转正的意见;三是由支部介绍培养教育考察及审查的情况;四是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会后,由支部书记在《入党志愿书》中认真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写明日期,并将《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一并报上级党委审

预备党员转正要求

法律分析:凡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没有发现其他政治历史问题,现实表现好,确实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一般有以下条件和要求:1、入党时具备党员条件,在预备期间各方面表现好的。2、入党时条件差些或尚不具备条件,在预备期中有显著提高,已经达到党员条件的。3、思想品质好,偶尔犯了一些错误,性质不太严重,或在工作中存在一些缺点,但能够接受党的教育并虚心检查,提高认识,迅速改正的。4、在某些问题上遇到过困难,本人无力克服,一度影响了工作积极性,经教育后又积极起来的。5、因能力差,工作成绩不大,但服从领导,在完成党交给的任务中确实努力,有进步表现的。6、其他能够足以说明已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均可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五条 发展党员,必须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申请入党的人,要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

介绍人要认真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品质、经历和工作表现,向他解释党的纲领和党的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并向党组织作出负责的报告。

党的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人,要注意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进行严格的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

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预备党员如何转正

法律分析:1、应提前准备好转正材料:预备期满前一个月,预备党员本人应该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材料,包括:转正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转正大会前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转正大会前的公示。

2、党支部应严格按照程序讨论转正:(1)党支部要先认真审查材料是否齐备,决定是否提交支部党员大会予以讨论。(2)讨论预备党员转正,要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之日或者稍迟几天召开党员大会,绝对不允许提前开会,就是说预备党员转正支部会议的召开时间不得早于预备期结束。(3)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人数的一半,才能讨论表决;不过半数,则须改期召开大会讨论。

3、支部决议填写要规范。

4、转正大会后向上级党委提交转正请示:(1)支部讨论表决后要将转正材料报上级党委审批。(2)组织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推荐表》。(3)材料归档。

5、转正党员大会后要进行考察谈话

6、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审批预备党员转正

7、党委审批后,需书面通知党支部审批结果。

8、支部收到通知后,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宣布上级党委审批结果。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

预备党员转正的规定

法律分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第三十四条: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第三十五条: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第三十六条: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第三十七条: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三条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上级党委审批。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对到会人数、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四条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批。审批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五条 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党组织应当对转入的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无法认定的预备党员,报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批准,不予承认。《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六条 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三十七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的步骤是怎样的

1、本人在预备期满前适当时候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6、预备党员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7、上级党委审批。

扩展资料: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对预备党员地教育和考察,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各基层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的预备党员转正材料(转正申请、个人思想工作汇报、党小组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考察报告及发展材料)必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

法律分析:1.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般应提前一至两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

2.党小组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党小组对本小组的预备党员的表现比较了解,在教育和考察方面也做了一定的工作。因此,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小组应该进行讨论,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供党支部讨论时参考。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党支部不仅要听取党小组的意见,还应征求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这样做,可以更全面地了解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

4.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支部委员会要根据预备党员本人的转正申请,党小组、入党介绍人(联系人)和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表决作出决议。

6.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支部委员会应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相应栏内,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应进行严格审查,并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六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第七条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应当认真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的义务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也同正式党员一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的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能否转为正式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超过一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或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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