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什么是双层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有哪些优势
- 股权激励在家族企业中,该如何运用
- 股权结构
- 家庭企业股权分配怎样做
- 家族企业442股权结构问题大吗
- 家族企业整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 新公司如何股权分配
- 股权结构什么意思
- 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普遍没有实现分离,家族企业的现状是什么
什么是双层股权结构这种股权结构有哪些优势
在当今两权分离的背景下,作为处理两权之间关系手段的双重股权结构应运而生。双重股权结构主要出现在家族企业及垄断企业,集中体现在某些特定行业,如媒体类行业、新兴科技类行业,是由少数人(主要是创始人)控制大部分表决权的一种股权架构。本文通过对双重股权结构产生的原因进行论述,深入分析了该种股权架构的优缺点,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双重股权结构的发展前景。
对于双重股权结构,人们的态度可谓褒贬不一。投票权的集中一方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行效率,防止恶意收购,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但另一方面,大部分的表决权由少数人掌握又会引发一系列的管理问题。主要的管理问题有以下三点:第一,投资者几乎不能影响企业管理层及其决策,使得监督形同虚设,一旦公司运作出现问题,股东们除了抛售自己的股票别无选择。而且经理层的在职消费问题在这一股权结构下也很峻,他们会利用职位便利浪费大量现金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是股东利益最大化。
股权激励在家族企业中,该如何运用
随着企业股权激励的重要性逐渐被认知,股权激励越来越普及。在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很多家族企业也在学习甚至已经充分利用股权激励以保证企业长青。家族企业在实施股权激励时,除要注意普通企业进行股权激励需要注意的事项,还需结合其自身特点设计激励制度。本文从家族企业特点谈起,结合家族企业特点提出家族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的三点建议,其中穿插了典型的正反面家族企业案例,如碧桂园、方太、富安娜等以助理解。
一、 家族企业特点
1. 家长权威制
家族企业区别于一般企业的最显著特点其是由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家族创立,拥有企业控制权并不断在家族内继承的企业。企业中的主要职务由家族成员担任或任命。因此,在家族企业中,企业的经营权和控制权通常不发生分离,家族在企业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拥有绝对的话语权。股权集中掌握在家族成员手中,权力进而集中在家族家长手中,整个企业的利益就是为家族利益服务。
2. 股权结构有纠纷隐患
家族企业创立伊始更多依托于家族的资本积累和资源背景,股权设计相对简单,一些企业会选择家族继承人平均分配股权的方式。比如,有的家族企业继承人两兄弟选择“股权均分”的模式。这种模式带有“平均分配”和“相互制衡”的意味。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股东之间如果出现分歧,后期发展必然会出现问题。
3. 高凝聚性和排外性
企业的核心职位通常由家族成员担任,尤其是思想传统的家族企业,外来人员很难进入核心管理层,“任人唯亲”的现象较为普遍。家族文化就是企业文化,家族的价值观就成为了企业的价值观。一方面,家族文化促进家族成员更具有使命感和凝聚力,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家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晋升渠道不畅也限制了普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二、 激励原则
结合家族企业的以上特点,以下三点在家族企业设计股权激励时尤要注意。
1. 保证控制权
股权激励往往涉及股东权利的让渡。家族企业实行股权激励,前提基础就是一定要保证家族对整个企业的控制权。在此前提下,将有限比例的股份用以激励员工,且企业中一定要有个核心人物引导整个家族企业的发展方向。碧桂园在发展过程中,就充分保障了核心人物的“独裁”。碧桂园在创立初期,创始人杨国强就将大部分权益转让给二女儿杨惠妍,意欲训练杨惠妍成为家族权益的主要继承人。在碧桂园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即便中间有过多次融资和员工激励,但是杨氏家族始终持有碧桂园大部分股权,杨惠妍本人也始终间接持有碧桂园50%以上的股权。合理的股权比例为碧桂园的蓬勃发展奠定了基础。此外,家族企业拥有领头人物,股权结构稳定,也更容易得到投资者的青睐。
方太集团也是国内家族企业传承中成功的企业之一。方太坚持不上市,但是却一直在摸索非上市公司的员工激励计划。创始人茅理翔在方太创立初期,就将儿子茅忠群推向核心位置,自己处辅助地位。宁波方太厨具有限公司的大股东为宁波飞翔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茅忠群持股79.6%,拥有绝对控制权。
如果企业因为引入外来资本和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导致股权分散,很有可能因为股权配比不合理影响家族企业的凝聚力,导致家族企业最终走向分崩离析,如小马奔腾的内讧就加速了小马奔腾的陨落。
2. 锁定核心管理人才
家族企业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充分利用高层管理者才能,确保核心骨干乐意在公司长久发展,并根据核心骨干的位置、角色适时调整股权比例。碧桂园上市时,公司的重要元老苏汝波、张耀恒和区学铭都间接持有公司5.1%的股权。随着公司发展,家族成员杨惠妍和杨二珠基本始终保持原有股份比例未发生较大变动,而上述三名非家族成员元老的股权比例总体上呈下降趋势。碧桂园后续不断根据实施的购股权计划向三名新晋核心骨干黎明、石礼谦和唐汇栋授予购股权。新的人才不断晋升供血公司管理层,保证了碧桂园决策的合理性,避免了家族人员独大带来的弊端。
尤其在企业创立初期,关键人才,如技术骨干、业务骨干的人事变动对公司影响较大。因此,家族企业要注意“拉拢”核心骨干,不吝啬使用股权激励,让核心管理人才意识到从受雇者到合伙人,从打工到创业的转变 ,使家族企业和员工,尤其是核心员工的利益趋于一致,让忠诚有能力的“外来人”也能充分享受到和家族并肩作战的战利品。
3. 股权激励有度,行权条件合理
具体到股权激励的实施,家族企业还要保证激励计划的合理性,设定合理的行权条件,选择合适的激励对象,保证激励计划真正起到激励人才的效果,而不是好心办坏事儿,更不能让员工认为激励计划只是个幌子和噱头。
以上仅是家族企业进行股权激励要注意的一些基本原则,实际操作中,每个企业都有自身独特的情况和需求,因此选择股权激励的模式和具体的配比方案,都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股权激励在操作起来,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还会涉及到财税筹划、薪酬配比等诸多方面的知识,复杂而繁琐。随着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家族企业能否成功转型,关乎家族企业的长久存续。因此,建议家族企业着手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时,一定要谨慎选择。如果现有的激励制度不合理,要及时修正止损。股权激励是个浩大的工程,家族企业最好找专业的股权咨询机构进行咨询和处理。
股权结构
1、持股比例过于均衡 所谓平衡股权结构,是指公司的大股东之间的股权比例相当接近,没有其他小股东或者其他小股东的股权比例极低的情况。 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如果不是一方具有绝对的强势,往往能够对抗的各方会为了争夺将来公司的控制权,设置出双方均衡的股权比例。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超过两个,所形成的股权结构就较为科学。但是如果这种能够对抗的投资人只有两个,则将形成平衡股权结构。 案例1:某 有限责任公司 ,只有两个股东,双方各占50%股份。按照 公司法 规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后来,两个股东因为其他原因导致争议,双方互不同意对方的提议,导致公司无法形成任何决议,经营不能正常进行。 案例2:某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三人,甲、乙两名股东各占45%的股份,丙占10%的股份。按照公司 法规 定,股东会决议需要超过半数的表决权股东同意才有效。甲、乙一旦意见不同,则丙支持哪一方,哪一方的意见就能够形成有效决议。甲、乙发现这一情况后,都有意拉拢丙。最终的结果是丙实质上控制了公司的发展走向。 上面两个案例所产生的问题并不相同,但同样损害着公司利益。案例一,形成了股东僵局。案例二,导致了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当公司的控制权交给了股份比例较小的股东,其收益索取权很少,必然会想办法利用自己的控制权扩大自己的额外利益。这种滥用控制权的法律风险是巨大的,对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都有严重的损害。 持股比例过于均衡可能产生的问题:(1)容易形成股东僵局,无法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2)容易激化股东矛盾。(3)容易造成公司控制权与利益索取权的失衡。 2、夫妻股东 实践中,该种情况多存在于民营企业。许多民营企业在创业之初即为夫妻共同打天下, 公司注册 为夫妻两人所有。另外,应工商注册“公司股东必须为两人以上“的强制性要求,但又信不过别人,因此,将公司注册为夫妻两人所有,实质上由一人出资经营。 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优点是:意见比较容易统一,不宜出现公司管理僵局。 夫妻公司股东结构的缺点是: (1)夫妻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规范,“公“、“私“不分,财产混同,存在法人人格被否定的法律风险; (2)感情和事业不分,一旦夫妻感情出现危机,随之带来的是股权争夺战、公司控制权争夺战; (3) 夫妻共同财产 约定不明,夫妻股东真正持股比例不清。 3、股权过分集中 在一股独大、一股独霸的情况下,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形同虚设,“内部人控制“问题严重,企业无法摆脱“一言堂“和家长式管理模式。在公司进入到规模化、多元化经营以后,缺乏制衡机制,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增加,企业承担的风险会随着公司实力的增强而同步增大。 可能产生的问题: (1)企业行为很容易与大股东个人行为混同,一些情况下,股东将承担更多的企业行为产生的不利后果; (2)大股东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处理公司事务时,将产生小股东争夺控制权的不利局面,给企业造成的损害无法估量; (3)大股东容易忽视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权利容易受到侵害。 4、家族企业找人做挂名股东 有的家族企业喜欢让家族成员在工商局注册成股东,但这些注册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真正的股东以及管理者却没有任何工商注册的痕迹。出现显明股东和隐名股东,一旦出现家庭矛盾,或发生道德危机,显明股东将股权处分,或者违背隐名股东意愿表决公司事务,均会产生法律纠纷。 5、外资、国企及特殊行业股东有特殊规定,违法代持 有些行业,国家对股东资格是要进行审查审批的,比如金融类企业(证券公司、典当行、银行等),另外 外资企业 、国有股的股权问题发生变化也都要进行审批,有些股东为了绕开这些规定,就找人代持,自己当隐名股东,这样的持股情况也存在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风险。 6、干股、送股、股权激励引纠纷 有些公司在设立时采取干股、送股或者股权激励的方式留住人才,但设置不是很规范,干股是不是有效,送股还是 股权转让 ,什么时候是股东这些问题都容易产生分歧。 7、职工入股却不登记 有的企业在国企改制、非 上市公司 向职工募股,基于法律上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往往对入了股的职工却没有进行工商登记,由委托代持、职工持股会、股权信托等方式找人代持股东,一旦代持的股东不听话,或者大股东忘记了职工的股东身份,职工股东的权益就容易受到侵犯。 【案例】 这个世界上,最差的股权结构是:两个股东各占50%的股权。我们通过两家中国餐饮企业真功夫和海底捞,来看最差股权结构公司的不同命运。 真功夫 真功夫是中国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中式快餐企业,也是中国五大快餐企业中唯一一家本土企业。 中式快餐市场的广阔发展前景以及真功夫出色的商业模式和真功夫的发展业绩,吸引了众多 股权投资 基金的青睐。2007年10月,今日资本和联动投资两家PE投资真功夫,企业和资本方的目标是,2010年真功夫实现上市。 但是,之后股东之间的矛盾纠纷,却为真功夫的发展打上了问号,上市之路也愈发遥不可及。 正如我们前面所说,一家好的企业在股权方面至少应该具备以下特点:股权结构简单明晰;存在一个核心股东;股东资源互补;股东之间信任合作。 但是真功夫除了股权结构简单明晰之外,其他三个方面都存在问题。回顾真功夫的案例,能够让我们对股权结构给企业和资本的影响进行深入的思考。 1、初期发展 真功夫的前身是小舅子潘宇海在东莞长安镇107国道旁边开的一家168甜品店。 1994年,姐姐潘敏峰和姐夫蔡达标加入,投资了4万元,潘宇海自己也出资4万元,把168甜品店改为168快餐店。股份结构是潘宇海占50%,姐姐和姐夫各占25%。初期,企业经营以小舅子为主,姐姐管收银,姐夫做店面扩张。潘宇海掌握着企业完全的主导权。 1997年,真功夫借助其“电脑程控蒸汽设备“,攻克了中式快餐业的“速度“和“标准化“两大难题,开始在全国各地企业开设连锁店,企业快速发展起来。在这个阶段,负责店面扩张的蔡达标对企业的贡献越来越大。2003年,企业的主导权从潘宇海的手中转到了蔡达标手中。 2006年9月,蔡达标、潘敏峰夫妇 离婚 ,潘敏峰所持有的25%股权归蔡达标所有。 2、股东矛盾日益激化 2007年10月,真功夫引入了今日资本和中山联动两家PE的投资,两家PE对真功夫估值高达50亿元,各投1.5亿元,各占3%的股权,蔡达标和潘宇海的股权比例都由50%摊薄到47%。 PE作为资本方,逐利是其最大目的,因此,投资一家企业后,一定会支持能力较强、对企业发展作用更大的一方。PE投资真功夫,主要看中的是蔡达标的能力,因此,无论在股东会还是董事会,PE都支持蔡达标,力图企业经营确立蔡达标的核心地位。这样一来,本来平衡的天平,倒向了蔡达标,而潘宇海被逐步边缘化。
家庭企业股权分配怎样做
股权分配时,平均主义是一种不健康的结构。一些创始人富于理想主义,总希望有股权,平均分。比较常见的是3个创始人,每人30%多,或者2个创始人,五五分,但这些都是不健康的结构。
原因在于,团队中没有一个说话绝对算数,在面临重大决定时也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在融资前创业公司就需要把公司的结构调整到一个相对健康的状态。
股权分配向来是企业的头等机密,一般而言,创业初期股权分配比较明确,结构比较单一,几个合伙人按照出资多少分得相应的股权。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必然有进有出,必然在分配上会产生种种利益冲突。
因此,合理的股权结构是企业稳定的基石。家族企业的股份安排秘诀,家族企业主要采用两大类股权安排,即分散化股权安排和集中化股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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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442股权结构问题大吗
若家族企业,占大股东的两个4是夫妻,父子,妻女,会好一些,但也有隐患,若非这样会有更大问题。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若企业规模小,没有盈利的情况,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反而大家不愿意有这股份,若企业有了规模,有了资产,乃至有了很大利润,这两个4的股份配比就很有问题。不明确谁负责等于没有责。若家族人员对创业者来说不是创业的必要,最好不要体现股份,若体现也不应放的太大,未来后患无穷。
家族企业整合存在哪些法律风险
法律分析:1、股权结构调整企业整合中最重要的是股权结构的调整,股权结构意味着企业的控制权和决策全的有效性,也意味着公司高管的创业动力。2、如果事先不进行法律方案的设计、规划和论证,过程中不进行法律风险的管理和控制,出现“树虫”时不及时进行风险的评估和化解,最终难免出现风险失控的境况。资产整合涉及权属界定、处分权限制、定价、交易、过户、税费多种法律关系,同样潜伏着各种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新公司如何股权分配
我们在做股权分配方案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需要估值,如果是新的创业公司,一般有两种方法。一个是行业习惯法,行业内水平,投资50-200万左右可以占10%-15%。
第二种方法,为预售法,就是如果你把这个项目卖掉,你内心愿意花多少钱。
具体条款如:投资入股金额/项目股值=投资入股股份比例;全部按出资比例计入具体条款如:甲方共出资 元,(大写 ),占公司全部股权的 %;
2、出资的时间、出资的评估。
3、财务上的安排,如分红。
4、权利机构的安排。
5、股权转让的安排。
6、公司转让回购的价格安排。
7、新股东加入的安排。
8、退出条款设计。
9、其它震慑条款。
10、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定制的条款。
股权设计还包含员工股权激励、使用合伙制办法整合外部资源、激励内部员工等。各位在新成立公司时,需要寻找相应的股权专家撰写相关的协议,学习本文的目的,是会辨别股权分配的内容。
关于“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计划书等等,目的只有一个:激发投资人了解你项目的兴趣。投资人可能每天要接几十个项目,如果你的商业计划书能够让他们眼前一亮,这样目的就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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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什么意思
一、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指股份公司总股本中,不同性质的股份所占的比例及其相互关系。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力(义务)。基于股东地位(身份)可对公司主张的权利,是股权。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公司治理结构则是股权结构的具体运行形式。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结构,从而决定了不同的企业治理结构,最终决定了企业的行为和绩效。
二、为什么要设计股权架构?
1、明晰合伙人的权,责,利
合伙创业讲究情怀没错,但最终也是要实现实际利益,怎么能够体现你的利益和价值,很重要一点就是股权、股比。后者是你在这个项目中的作用,以及利益的重要体现。
2、有助于创业公司的稳定
也许我们在创业的时候都是同学、兄弟、闺蜜,大家觉得,什么股比不股比的,先不说,先做下去,把事情做成了再说。这种情况必定会出现问题,因为在刚开始关系好的时候,大家都不能好好谈,出现问题肯定更不能好好谈,最终的结果是创业项目受到影响。
3、影响公司的控制权
通过开头的案例可以看出,都是控制权的问题,如果他们的股比能形成一个核心的控制权,争议完全可以避免。
4、方便融资
现在投资人跟你谈投资的时候,会关注你的产品,关注你的情怀,关注你的进展,也一定会关注你的股权架构合不合理,如果是看到比较差的股权架构,他们是肯定不会投资的。
5、进入资本市场的必要条件
相信每个创业者的创业项目都有IPO这个目标,只要IPO,资本市场就一定要求你的股权结构要明晰,合理。
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普遍没有实现分离,家族企业的现状是什么
中国家族企业治理现状
目前,我国家族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普遍没有实现分离,企业与家族合一,企业的主要控制权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管理高度地集权化。这种治理模式有它的优势,同时也存在明显的缺陷。
内部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家族内部产权不清晰。就总体上说,我国家族企业的产权是比较明确的,特别是家族企业同外部的关系一般是清楚的,这是家族企业的一大优势,也是家族企业能快速增长的原因之一。但是现实中的家族企业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界定不清。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企业发展急需资金和人力,吸引家族成员进入企业是大多数家族的共同做法。
但很少或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家族企业在创业之初,通过签署初始合约的形式对家族成员之间具体的产权进行明确界定,这也为以后家族成员之间的产权不清埋下了隐患。其次,家族企业与外界相关产权主体关系不清。有些家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获得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各种政策支持,往往挂靠国有或集体单位,由此就会产生一些产权关系不清的问题,如果企业要进行产权界定,就将失去各种政策优惠。
不论是家族成员之间还是家族企业与外界之间的产权不清问题,都将导致产权纠纷,不仅会增加企业运作的交易费用,也将会影响到企业今后的生存和持续发展。第三,流量产权虚设。在由两个以上出资人所组成的家族企业中,其原有资本是清晰的,但由于这些出资人同时也是经营者,其职位、能力、贡献均有所不同,而在企业增量收入的分割上只考虑原有资本金的比例,很少考虑人力资本的作用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
产权结构过于单一性和封闭性
我国家族企业的所有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手中,其整体构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集团,呈现明显的封闭性特征。家族企业以消极的态度对待开放股权结构,为保证控股比例,它们排斥社会资本的参与。股权结构的一元化和封闭化,使得企业在当今资本社会化、利益多元化的时代,难以建立公众的价值认同,外界也难以有效监督和约束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资信等级,限制了企业的融资及其资本运营。
这种高度单一和封闭的产权,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企业初期发展的需要,甚至是极大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但这种制度安排方式却无法实现现代产权制度中存在的诸多外部经济效应,如规模经济、管理分工等。这种单一性和封闭性的产权,在家族企业创业初期可能会促进企业的发展,但这种产权制度的安排在家族企业发展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如家族成员对企业的干涉、企业不能真正获得独立等问题,从而限制和制约了企业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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