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师修改容积率被判刑(关于土地估价师的问题)_评估_鉴定_估价

本文目录

  • 关于土地估价师的问题
  • 某待评宗地面积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6,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要求采用基准地
  • 法院执行中,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该向哪里提出异议申请
  • 四川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2)
  • 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
  • 开发商增加建筑面积了,国土资源局应该处罚吗

关于土地估价师的问题

应该是800×容积率×修正系数=580×容积率
首先把甲宗地的地价算出来:
甲宗地地价=800×容积率=800元/平方米
然后把甲宗地800元/平方米看成是标准地价
标准地价×容积率修正系数=楼面地价×容积率=总地价

某待评宗地面积5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容积率为6,土地使用权年限为30年,要求采用基准地

您好,我是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采用公式=基准地价*期日修正*年限修正*容积率修正,即地价=2000*(150/120)*(30年系数/40年系数)*(4/3.5),由于年期系数,这个回答写不下,你可以看规程,是:1-1/(1+还原率)^年限 ,因此你自己手写计算就可以了。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

法院执行中,对房产进行评估,如果当事人对评估价格有异议,应该向哪里提出异议申请

一、如果当事人对房产评估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换一家评估机构,进行重新评估。
二、不需要举行听证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评估就可以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协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当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四川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2)

四川省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指导意见

  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遵循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权利一致原则进行评估,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归属不一致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取得委托人同意后在委托书中明确仅对受让人继受原权利人的房地产合法权利进行价值评估,不对权属发表意见,并在报告中予以披露。

  第三十四条 人民法院执行农村房屋涉及集体建设土地使用权评估的,经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进行评估,但应当考虑权利受让人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所需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五条 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拍卖房地产上原有的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通常不因拍卖(变卖)而消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先评估没有租赁权及其他用益物权限制的估价对象房地产的市场价值,再评估出附有租约限制或其他用益物权的拍卖(变卖)房地产的市场价值。

  拍卖房地产上原有的抵押权及其他担保物权,通常因拍卖(变卖)而消灭,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通常不考虑其对价值的影响。

  第三十六条 在建工程项目整体拍卖(变卖)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特别关注停工缘由、工期延误的原因及其对于预测完工工期及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关注项目的报建、施工许可是否合法、实际修建状况、各项规划建设许可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实际销售等事项。

  在建工程部分拍卖(变卖)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还应当合理进行地价分摊,关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对于估值的影响。

  第三十七条 对于在建工程整体或部分拍卖(变卖)鉴定评估,如果涉及超规划建设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与委托人协商,对于超规划许可建设的部分房地产,应当有合法的估价依据,须经人民法院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评估或设定不合理的假设,鉴定估价报告对此应当揭示。

  第三十八条 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时,对于隐蔽工程的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工程图纸、隐蔽工程的预决算资料,结合隐蔽工程投入使用的情况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十九条 以房地产为主的整体资产处置的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得就动产附合不动产一起进行鉴定评估。

  第四十条 以房地产为主业或企业主要资产构成为房地产的,企业整体拍卖(变卖)涉及的企业价值鉴定评估中,虽然不动产可分离(从物质实体角度),但从利用(使用方式)方面不可分离,则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得就企业价值进行鉴定评估。

  第四十一条 企业整体拍卖(变卖)涉及的企业价值鉴定评估中,房地产从物质实体、使用方式上,均可与其他动产、无形资产分离,对分离出来的房地产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进行单独的房地产鉴定评估。

  第二节 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评估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系指房地产的所有权、用益物权或者担保物权受到侵害,而对损害带来的房地产价值减损额进行的鉴定评估。

  第四十三条 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评估,评估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评估,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可以其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害赔偿估价对象。

  第四十四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应当根据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的类型、损害程度、损害范围,以及潜在索赔者,合理确定估价方法和估价技术路线。

  第四十五条 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估价方法,有成本法、损失资本化法、损害前后价差法、赔偿实例比较法等。

  成本法也称为修复费用法,是通过设定规划许可、采用其他工程措施、采用最合理的修复方案进行修缮,求取排除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缺陷恢复其原来功能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拆除工程费用、修缮工程费用、恢复工程费用以及修复工期内的直接经济损失等费用,从而评估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的方法。

  损失资本化法,是通过测算房地产效益的减损值与费用的增加值在净收益损失年限内的现值和,或测算经济耐用年限内无质量缺陷房地产正常净收益现值和与有质量缺陷房地产正常净收益现值和之差,从而评估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的方法。

  赔偿实例比较法,是通过类似房地产损害的实际赔偿金额的比较和修正,从而评估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的方法。

  损害前后价差法,是通过测算损害前房地产状况的市场价值与损害后的房地产状况的市场价值,求取其差额,从而评估房地产价值减损额的方法。

  第四十六条 房地产损害的类型,按照损害存续的时间,划分为暂时性损害和永久性损害;按照是否可修复,分为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按照损害事实,划分为实体性损害、功能性损害和经济性损害;按照损害来源,分为地震、风灾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害,以及非自然灾害的他人侵权带来的损害。

  第四十七条 实体性损害是指对房屋有形组成部分的损害,包括影响主体结构、围护结构、装饰装修等的损害。房地产的实体受到损毁带来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装修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均是常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类型。

  功能性损害是指房屋及其所在小区内外规划的改变,如房屋层高、小区绿地道路等发生改变,以及影响房屋采光、日照等方面的规划变更,从而对房屋功能发挥产生的负面影响。项目规划变更引起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常见的是在房屋建筑正式开工前。

  经济性损害是指对损害事实的发生间接影响房地产的外部环境,从而减损其价值的损害,如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害、异议登记不当带来的损害、房屋(土地)登记部门的其他登记错误带来的损害,以及区域规划调整带来的损害。

  地震、风灾、环境污染等灾害,除直接带来房屋的实体性损害外,有时也带来经济性损害。

  第四十八条 对于各种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损害事实的认定必须经合法认定,方可作为估价依据。

  损害事实应当由人民法院认定。

  第四十九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应当区分可修复的损害和不可修复的损害,测算该损害对于房地产带来的实体价值减损和市场价值的减损。

  第五十条 所谓实体价值减损,是指修复该房地产所需耗费的资料、人工等投入及其合理税费和利润。测算实体价值减损,需要区分重建成本和重置成本。

  房屋实体性损害修复方案,应该是技术上可能、经济上可行且合法的修复方案。修复方案是鉴定评估的基本依据,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后签订协议。当事人不能就修复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经人民法院委托或者当事人共同委托,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门机构出具房屋实体性损害修复方案。

  第五十一条 所谓市场价值减损,是指房地产发生损害之后,市场主体对于该房地产产生畏惧和排斥心理,使得市场需求方减少,对于市场租金、市场售价带来直接影响,从而带来在实体价值减损之外的其他价值减损。

  第五十二条 对于可修复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通常从实体价值减损角度进行鉴定评估。对于不可修复损害赔偿鉴定评估,通常从市场价值减损角度进行鉴定评估。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时应当知晓,有的房地产损害鉴定评估类型,实体损害虽可以修复,但该损害对于房地产的价值减损主要是市场价值减损。

  第五十三条 项目规划变更引起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包括:容积率的变更导致总建筑面积的变更;业主拥有对建筑物内的专有部分的权利受到侵害,如建筑层高、建筑面积不符合原规划;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比如绿地减少、侵占公共绿地、占用公共通道等。

  第五十四条 房地产的物质实体受到外力冲击带来的损害,其损害如果是可修复的,则通常从实体价值减损角度进行鉴定评估,如果需要,还应考虑搬家、暂停营业带来的损失;如果损害是不可修复的,则首先对于未发生损害之前的房地产进行评估,再减去净残值,得出损害赔偿估值。

  第五十五条 环境污染带来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结合专门机构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根据环境是否可治理恢复分别进行鉴定评估。

  第五十六条 如果污染的环境可治理恢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考虑到治理恢复的时间周期,结合实体价值减损和市场价值减损综合判断,得出损害赔偿估值。

  第五十七条 如果污染的环境不可治理恢复,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结果,从市场价值减损角度测算赔偿估值。

  第五十八条 异议登记不当带来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主要从市场租金、售价在异议登记期间的变化,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角度进行鉴定评估。

  第五十九条 房屋(土地)登记部门的登记错误带来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主要从市场租金、售价在登记错误期间的变化,对当事人带来的损失角度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十条 装修纠纷中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包括:装修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装修对相邻不动产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

  第六十一条 装修纠纷中的损害如果是可修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通常从实体价值减损角度进行鉴定评估,考虑修复成本、相应的税费和利润。

  第六十二条 装修纠纷中的损害如果是不可修复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通常综合实体价值减损、市场价值减损之后,得出损害赔偿估值。

  第六十三条 区域规划调整带来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如住改商、交通管制(单行道)带来的房地产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房地产用途改变带来的价值减损,交通出行便利程度的变化、消费者便利程度的变化对市场供需的影响,带来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减损等角度,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十四条 地震、冰雹、风灾等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区分该损害是否可修复。对于可修复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综合实体价值减损和市场价值减损,得出损害赔偿估值。

  对于不可修复的损害赔偿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首先对于未发生自然灾害损害之前的房地产进行鉴定评估,再减去净残值,得出损害赔偿估值。

  第三节 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评估

  第六十五条 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明确,分割合并的房地产,应当符合房屋登记基本单元、土地登记基本单元的规定。

  第六十六条 房地产分割合并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明确,分割合并后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存在三种可能,即A+B=C,A+BC,其中A、B分别表示分割后或者合并前的两宗房地产市场价值,C表示合并后或分割前的该宗房地产市场价值。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通过市场调查和分析,准确把握分割合并鉴定评估的房地产价值变化所属情形。

  第四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评估

  第六十七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评估,包括三种情形:被征收房屋仍然存在;被征收房屋灭失,但有证据保全;被征收房屋灭失,未办理证据保全。

  第六十八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纠纷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遵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鉴定评估。

  第六十九条 被征收房屋灭失,但有证据保全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依据保全的证据、该房屋被征收之时的房地产市场状况进行鉴定评估。

  第七十条 被征收房屋灭失,未办理证据保全的,该房屋不具备鉴定评估的条件。如果委托人知道该被征收房屋不具备鉴定评估条件,当事人向鉴定评估委托方签收《房地产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依据有限的估价依据,对该被征收房屋进行咨询性估价。

  第五节 房地产估价纠纷鉴定评估

  第七十一条 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可以是上述任何一类鉴定评估的纠纷引起的鉴定评估,还包括抵押估价、作价入股等其他估价带来纠纷的鉴定评估。

  第七十二条 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通常由比涉及纠纷的鉴定估价机构资质等级更高资质的估价机构受理;涉及纠纷的鉴定估价机构为国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从事纠纷鉴定评估的估价机构也必须是国家一级资质房地产估价机构。

  第七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纠纷鉴定评估的目的,包括对于原鉴定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估价程序和估价方法、估价依据是否遵循估价行业标准,估价行为是否符合职业道德等,进而对于是否存在虚假估价、估价是否严重失实进行鉴定和判断。

  第七十四条 房地产估价纠纷所涉鉴定评估中,对于涉及纠纷的房地产价值的鉴定评估,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遵循估价规范和本章的其他规定进行鉴定评估。

  第四章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和咨询性估价报告

  第七十五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其注册执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出具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鉴定估价报告应当能够让委托人和鉴定估价报告使用者了解估价对象的范围,合理理解鉴定估价结果。

  第七十六条 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应当包括:充分的估价依据;必要的估价程序;估价方法、相关数据来源与确定、相关参数选取与运用、主要计算过程等必要信息。

  第七十七条 房地产咨询性估价报告,是指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由于受到客观原因限制,委托人或有关当事人明知存在估价依据不充分、必要的估价程序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下,仍然委托鉴定评估而出具的估价报告。

  委托人和咨询性估价报告使用者需在了解估价依据、估价程序等方面存在重大缺失的前提下,合理理解估价结果。

  第七十八条 房地产拍卖(变卖)鉴定评估的估价时点,原则上为评估委托之日或完成估价对象现场查勘之日,但鉴定评估委托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估价时点不是完成现场查勘之日的,应当在“鉴定评估的假设和限制条件”中揭示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状况与在完成现场查勘之日的状况的差异,并指出该差异对鉴定估价结果的影响,提示鉴定估价报告使用者注意。

  第七十九条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报告的名称通常为“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对于咨询性估价,报告的名称为“房地产咨询性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须由房地产估价机构出具,加盖房地产估价机构公章,并至少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名。

  第八十条 在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活动中,本意见未作规定的事宜,应当按照《房地产估价规范》执行。

  第八十一条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从鉴定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计,不得超过1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预计估价对象的市场价格将有较大变化的,可以适当缩短鉴定估价报告应用的有效期。

  超过房地产鉴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使用鉴定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报告使用者承担。在鉴定估价报告应用有效期内使用鉴定估价报告的,相关责任由出具鉴定估价报告的估价机构承担,但使用者不当使用的除外。

  第八十二条 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依据包括:由委托人转交经当事人质证人民法院认定的鉴定评估资料;委托人依职权调查取得的鉴定评估资料;当事人补充的经人民法院认可的鉴定评估资料;估价机构自己取得的鉴定评估资料。

  鉴定估价报告对于估价依据应当充分披露,并注明其类别。对于估价依据缺失的,应当揭示其成因;如果重要估价依据缺失,不能出具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在委托人认可的前提下,出具咨询性估价报告。

  第八十三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对估价对象进行现场查勘,将估价对象现状与相关权属证明资料上记载的内容逐一进行对照,全面、细致地了解估价对象,做好现场查勘记录,拍摄能够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内部状况和周围环境、景观的照片,内外部状况照片应当作为鉴定估价报告的附件。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拍摄内部状况照片的,应与委托人沟通。如果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以就与估价对象除装修状况不一致外的小区其他相同户型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估价对象的装修状况在委托书中明确的,可以进行鉴定评估,但在鉴定估价报告中应予以披露。

  现场查勘记录,由实施现场查勘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和其他在场人员签名,查勘记录应当作为鉴定评估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五章 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质证

  第八十四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有出庭接受质询的义务。就委托人及当事人围绕鉴定评估的相关问题提出的质疑和询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给予回答、进行说明和答辩,应当准备回答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估价人员及其机构是否符合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执业条件,是否具有执业胜任能力;是否保持估价的独立性,即对估价机构是否存在执业冲突,如估价机构及其关联机构是否为一方当事人提供律师、注册会计师、其他咨询代理服务等;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其他估价人员在从事鉴定评估中是否遵循职业操守;房地产估价程序或操作流程是否符合估价行业规范,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报告的合法性、公允性、客观性等。

  第八十五条 就鉴定估价报告的有关内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庭接受询问应当准备好以下问题的回答:(一)鉴定估价报告的完整性,即鉴定估价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疏漏或缺项;(二)鉴定估价报告的附件资料的来源,及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三)房地产司法鉴定估价方法、鉴定估价技术路径、鉴定估价参数选取等,是否存在不当或违反行业规范等;(四)鉴定估价结果是否存在重大价值差异;(五)估价人员及估价机构是否签名盖章。

  第八十六条 出庭接受询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聘请的专家辅助人超出质证范围的询问,可以经法官同意后,不予回答。

  第八十七条 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庭接受询问,在对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进行质证的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退庭,不得旁听庭审。

  第八十八条 从事鉴定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接受询问的,应当在收到出庭通知后,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阐明不能出庭的理由,并就有关当事人对鉴定评估的质疑提交书面答复。从事鉴定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否出庭,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八十九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庭接受询问后,应当对人民法院提供的质证情况笔录进行核对后签名。

  第九十条 具有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资格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受当事人的聘请,经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同意,以专家证人或专家辅助人身份出庭,出庭就案件的房地产鉴定评估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第九十一条 以专家证人身份出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回答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就房地产鉴定评估专门性问题的询问,经法官允许,可以对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进行询问。经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各自申请的以专家辅助人身份出庭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可以就案件中的房地产鉴定评估问题进行对质。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以专家证人或专家辅助人身份接受当事人委托,出庭就案件的房地产鉴定评估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应当由房地产鉴定估价机构统一收取,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九十二条 仲裁当中涉及的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参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第九十三条 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掌握与诉讼程序和证据法学有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鉴定评估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房地产估价机构应当尽可能指派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执业满3年以上的,有一定鉴定评估经验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司法鉴定评估工作。

  第九十四条 本意见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九十五条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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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

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

  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对某一阶段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加以回顾和分析,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下面分享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

  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1

   一、 工作思想

  积极贯彻公司领导关于公司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忠于公司、忠于股东、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团结进取,进一步转变观念,改革创新,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房地产市场,强化核心竞争力,开展多元化经营经过努力和拼搏,使公司持续的发展。 全面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水平。

  作为一名宣传销售人员肩负着上级领导和同事赋予的重要职责与使命,公司的销售计划及宣传方案需要我去制定并实施。因此,我十分注重房产销售理论的学习和管理能力的培养。注意用科学的方法指导自己的工作,规范自己的言行,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 在开发公司的日常工作

  我于年初进入公司以来,在公司开发部工作。在公司领导,主管领导及各位同事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我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有了清楚地了解,也从部门领导和其他同事身上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我的工作能力也由此得到很大提高。

  进入公司一个月时间里,我主要负责开发公司的有关文件的保管,收发登记及文字处理等工作,并参加了李培庄商住小区的拆迁工作及李培庄商住小区的图纸会审房产估价师评估助理个人工作总结房产估价师评估助理个人工作总结。

  在公司各部门领导的正确指导和各部门同事的密切配合下,我能按时优质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同时积极的对李辉庄周边楼盘进行市场调查,为公司的售房工作垫定了基础,保证了公司各项宣传推广活动的顺利进行。

   5 月底开始李培庄商住小区的售房工作,在这期间我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 根据公司各月的会议精神,制定销售的月销售计划。

  2、 策划李培庄小区的宣传工作,制定出宣传方案,报领导审 批后实施。

  3、 办理售房合同,负责开发公司的文件文字处理,保管资料 的收发登记。

  4、 参加李培庄拆迁工作及合同的管理。

  5、 进行社会调查,接待客户,对客户保持联系。

   三、 通过这段时间在公司的工作与学习

  我学到了很多房产估价师评估助理个人工作总结文章房产估价师评估助理个人工作总结作为公司 的售房宣传人员有以下几点设想: 首先,销售宣传人员的工作,销售人员必须做到对销售流程的遵守,并控制整个销售环节。

  1、 销售控制表 可以直观的显示所有楼盘的销售进展情况,并以制度销售改进策略,做好保密工作,绝不能向客户透露;

  2、 来电、来客的登记 填写客户资料表。无论成交与否,每接待一组客户后,立刻填写客户资料表。填写的重点是客户的联络方式和个人资讯。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条件,成交或未成交的原因。根据客户成交的可能性,将其分类为:A、很有希望 B、有希望 C、一般 D、希望渺茫,以便日后有重点地追踪询访。

  3、 销售登记 管理和登记销售的情况,包括认购资料认购合同,产权资料,付款资料。

  4、 换、退房管理 在销售过程中换、退房的原因,理由以及处理办法和结果。

  5、 催交欠款 处理销售过程中的楼款催交处理。

  6、 成交客户资料管理 登记已成交客户详细资料,方便公司营销人员有第一手资料,对客户进行分析,从而最大限度提高对客户的服务。

  7、 换户 需换户者,在定购房屋栏内,填写换户后的户别、面积、总价,并注明何户换何户,收回原定单;应补金额及签约金若有变化,以换户后的户别为主;其他内容同原定单房产估价师评估助理个人工作总结房产估价师。

  8、 退户 遇到退户情况,应分析退户原因,明确是否可以退户,报现场管理人员或更高一级主管确认后,办理退户手续,结清相关款项,将作废合同收回留存备案,有关资金移转事项,均须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认定;若有争议无法解决时,可提请仲裁机构调解或人民法院裁决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1、传播媒体 报纸 电视

  2、户外媒体 户外看板(位置:李辉庄的主要干道,主要客源钢司职工、中加职工、银龙职工及乡镇生意人和在市区工作的人员) 网络、出租车、公交车、公交站台(可在其车体做喷绘广告,或车内显 ,内容主要以开盘注位置做小张的粘贴广告,站牌上小型海报宣传)为主。

  3、印刷媒体

   四、 工作中的不足

  第一,售房销售对我而言是一个新的岗位,许多工作我都是边干边摸索,以致工作起来不能游刃有余,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二,有些工作还不够过细,一些工作协调的不是十分到位;第三,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理论水平十分有限不能很好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在今后的工作里,自己决心认真提高业务、工作

  水平,为公司经济的发展,贡献自己应该贡献的力量。我想我应努力做到:加强学习,拓宽知识面努力学习房产专业知识、物业专业知识和相关法律常识。加强对房地产发展脉络、走向的了解,加强周围环境、同行业发展的了解、学习。

  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2

   1、基本思路:

  与类似房地产交易实例比较,通过对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和房地产状况等因素调整得出评估值。

  市场法评估房地产的基本计算公式是:

  P=P×A×B×C

  式中:P——被估房地产评估价值;

  P——可比交易实例价值;

  A——交易情况修正系数;

  B——交易日期修正系数;

  C——房地产状况因素修正系数。

  如果土地容积率、土地使用年期单独修正,则计算公式为:P=P×A×B×C

  ×容积率修正系数×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

   2、适用范围:

  条件是可以找到类似的交易实例。在同一地区或同一供求范围内的类似地区中,与被评估房地产相类似的房地产交易越多,市场法应用越有效。

   而在下列情况下,市场法往往难以适用:

  1、没有发生房地产交易或在房地产交易发生较少的地区;

  2、某些类型很少见的房地产或交易实例很少的房地产,如古建筑等;

  3、很难成为交易对象的房地产,如教堂、寺庙等;

  4、风景名胜区土地;

  5、图书馆、体育馆、学校用地等。

   3、修正因素的具体内容见教材P190,需结合例题理解掌握。

  ①交易情况修正:修正交易中特殊情况和个别因素,大多是定性的。

   1、交易情况修正

   (1)需要修正的情形

  ①有特殊利害关系的经济主体间的交易。

  ②交易时有特别的动机,这以急于脱售或急于购买最为典型。

  ③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往往使房地产交易价格偏高或偏低。

  ④其他特殊交易的情形。如契税本应由买方负担,却转嫁给了卖方。

  ⑤特殊的交易方式。如拍卖、招标等。

  不满足公开市场条件的情况的都属于要修正的情况。

   (2)修正系数的计算公式

  交易情况修正后的正常价格

  =可比实例价格×(正常情况指数/可比实例情况指数)

  =P’×100/100(1±X%)(5-15)

  注意:这和教材47页的交易情况修正是一样的。

  ②交易日期修正:主要通过物价指数来修正,注意是环比还是定基物价指数。

  ③房地产状况修正:主要通过现场勘查,与参照物对比确认。

   注意:

  (1)是将待估房地产的状况指数视作100。

  (2)房地产状况修正可以分为:区域状况修正、权益状况修正、实物状况修正以及其他的个别因素修正,都应该采用这里给出的公式处理,不过注意教材48页在区域因素的处理没有使用这里的公式,而是直接使用区域因素的值直接求比例得到的。20xx和20xx年考市场法的计算题都是告诉的相对于待估房地产的状况需要修正±X%,需要使用这里的公式做。

  ④容积率修正:利用某区域的.修正系数表,注意这是统计的结果。

  容积率与地价的关系并非呈线性关系,需根据具体区域的情况具体分析。

  容积率修正可采用下式计算:

  经容积率修正后可比实例价格

  =可比实例价格×(待估宗地容积率修正系数/可比实例容积率修正系数)(5-17)

  注意:修正系数不是容积率的比,而是容积率修正系数的比

  ⑤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教材P191,公式5-18中,公式的分子分母各除以r后,K就是两个年金现值系数之比值,该公式要求记牢。

  重点关注②④⑤三个调整因素的计算公式,经过修正因素的调整,每个参照物得出一个评估值,剔除异常值后综合确定评估值。

  房产评估个人工作总结3

   一、努力掌握政治理论知识,提高自身政治素质。

  通过集团党委组织的集中学习、自学和听课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知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了解当今的国际政治形势,社会动态及党中央的

  指导方针。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我还从广播、报纸中了解当今的国际政治形势,社会动态及党中央的指导方针等。一年来,我认真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信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金融财务知识学习,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

   二、恪尽职守,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在工作上,严格要求自己,以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来勉励自己,认真执行领导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日常财务工作,严肃财务纪律。发行公司子公司、发行站众多,日常事务繁杂,导致财务工作比较繁琐。在日常工作,我本着服务发行的原则,提高发行财务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尽量克制抵触情绪,让发行员工都感到满意。

   三、进一步加强日常财务工作的管理。

  在年初,刚结束繁忙的大征订任务,我们发行核算小组就开始按照《发行公司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报款、报销、工资、代办费、订报奖品、增值服务、票据等基础的工作抓起,细化财务流程,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同时,我们每月终结都要进行自查、自检工作,逐步完善发行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

   四、完善财务会计报告及统计。

  由于发行公司是去年10月份进行公司化运营,我们是公司化运作后派驻进行财务管理,所以很多基础工作都在一步步的完善。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强各种数据的统计工作,完善各类财务会计报告。每周、每月底定时出表,为领导做出相关决策及时提供了财务信息。同时,根据领导的需要,对报表进行修改、变动形式以适应当前的需要。每月经营中出现的变化及发现的问题,在报表中也给予特殊标计。

   五、及时完成领导安排其他各项工作。

  无论是为地震灾区募捐、爱心订报、十一各大商场订报,还是日常一些事务的办理,我都会按照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保质的完成。

开发商增加建筑面积了,国土资源局应该处罚吗

您好,我是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调整容积率的土地补缴项目,按照20号文的要求,需要核定估价期日的现状价格、规划容积率价格以及成交时价格推到估价期日的楼面地价,三者择高取用。您这种情况,根据合法原则,请提供合法权证,记录面积汇总作为地价定义现状容积率,最终根据土地规程内容要求测算土地权益价值。。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最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

特别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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